東京審判期間日本官民的應對
發(fā)布時間:2021-10-22 00:22
東京審判期間,日本政府為避免盟國的嚴罰,曾構想了自主審判和免予天皇被訴及派遣律師參審的應對,但前者遭到占領當局拒絕,后兩者所發(fā)揮的作用也極為有限。日本民間因所知歷史真相甚少和對侵略戰(zhàn)爭認識不足,加上基于美國戰(zhàn)略意圖的審理政策的偏差,故從開始就對審判抱有肯否對立的認識評價,這個審判二元觀既是日本政府在舊金山講和時采取既接受審判結果又對其加以相對化立場的思想基礎,也不失為之后該國保守勢力不斷鼓吹審判否定論的精神原點。
【文章來源】:世界歷史評論. 2020,7(02)
【文章頁數(shù)】:21 頁
【部分圖文】:
圖1日本報刊的東京審判記事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東京審判后日本的甲級戰(zhàn)犯政策[J]. 翟新. 國際政治研究. 2006(03)
[2]東京審判與日本的對策[J]. 宋志勇. 日本學刊. 2004(01)
本文編號:3450009
【文章來源】:世界歷史評論. 2020,7(02)
【文章頁數(shù)】:21 頁
【部分圖文】:
圖1日本報刊的東京審判記事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東京審判后日本的甲級戰(zhàn)犯政策[J]. 翟新. 國際政治研究. 2006(03)
[2]東京審判與日本的對策[J]. 宋志勇. 日本學刊. 2004(01)
本文編號:34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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