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益性地質調查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
發(fā)布時間:2017-06-22 04:01
本文關鍵詞:論公益性地質調查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目前我國立法對地質調查成果的權利歸屬并未作出專門規(guī)定,實踐中權屬具有模糊性,阻礙了成果的社會化服務進程。地質調查成果屬于智力成果、無形資產,根據立法法的原則,應優(yōu)先適用科技進步法以及知識產權法。從科技進步法和知識產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以看出,除了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情形以外,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雙方的約定。具體約定的方式,應當根據地調成果的來源、類別以及利用方式上的差別作出選擇。
【作者單位】: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關鍵詞】: 地調成果 知識產權 權利歸屬
【基金】:中國地質調查局地學知識庫建設項目資助(編號:1212011220300)
【分類號】:D923.6;F426.1
【正文快照】: 當前我國公益性地質調查成果(以下簡稱“地調成果”)的開發(fā)利用與服務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公眾對地質信息的需求。各類成果管理分散,開放利用程度不高,不能提供充分和規(guī)范的社會化服務,致使地質找礦工作成本上升,難以實現(xiàn)重大突破。地質調查成果屬于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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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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