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型受賄若干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2-09-17 23:17
本文以《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切入點,結合相關案例,分析目前交易型受賄犯罪中存在的爭議觀點及其對定罪的影響,分為四個部分展開論述。第一部分簡述研究交易型受賄的意義以及所謂的“交易行為”被認定為犯罪的原因。目前我國受賄犯罪高發(fā),隨著經(jīng)濟轉型和發(fā)展,其手段也在不斷翻新變化,大大增加了檢察機關的辦理偵察難度,法院在審理有關案件時也會產(chǎn)生一些分歧,這將不利于推進反腐行動的深入開展。交易型受賄作為一種新型受賄犯罪,在看似正常的民商事行為的掩蔽下完成犯罪行為,較之于傳統(tǒng)的受賄形式,呈現(xiàn)出多樣性、隱蔽性等特點,正是有了“交易行為”這層外衣及上述困難,有可能出現(xiàn)非罪化的情況。必須正確理解“交易行為”入罪的原因,那就是其權錢交易的本質沒有變,在這個過程中,侵害了刑法保護的利益,也就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第二部分結合實例,較為全面的分析了交易型受賄的構成要件,涉及四個方面:通過分析論證無特殊身份人員與國家工作人員成立交易型受賄共犯的條件;論證受賄人主觀上應當對財物的價值、財物的賄賂性質具有認識,但無需具有使用的故意;關于本罪保護的法益是什么,一直存...
【文章頁數(shù)】:4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交易型受賄概述
一、研究交易型受賄的意義
二、“交易行為”入罪的原因
(一)本質是權錢交易
(二)侵犯了相關法益
第二章 交易型受賄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
二、主觀方面
三、犯罪客體
四、客觀方面
第三章 影響交易型受賄定罪的因素
一、受賄數(shù)額的認定問題
(一)“交易時”如何界定
(二)以“市場價格”為基準
(三)“明顯”的標準
二、“優(yōu)惠購物”的認定
三、“等物品”如何理解
第四章 完善建議
一、細化《意見》規(guī)定,完善認定標準
(一)明確“交易時”這個時間點
(二)明確“明顯”的范圍
二、取消“為他人謀取利益”的限制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 1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重刑”反腐與刑法理性[J]. 何榮功. 法學. 2014(12)
[2]“收受禮金”入刑論[J]. 王軍. 公民與法(法學版). 2014(08)
[3]房產(chǎn)交易型受賄犯罪數(shù)額計算基準時間的界定問題[J]. 吳波,李曉佩. 法學. 2013(10)
[4]“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的認定——以京城首例認定“以其他交易形式”受賄案為視角[J]. 朱里. 中國檢察官. 2013(06)
[5]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應成為受賄罪的成立條件[J]. 李潔. 當代法學. 2010(01)
[6]“財產(chǎn)性利益”型賄賂相關問題探討[J]. 張紹謙,鄭列. 法學. 2009(03)
[7]交易型受賄犯罪的刑法界定[J]. 劉憲權. 法學雜志. 2008(06)
[8]對“明顯低于或者高于市場價格”的解讀——從一件受賄案談起[J]. 于天敏,么寧.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 2008(04)
[9]交易型受賄若干疑難問題的司法認定[J]. 孫奕軍. 中國刑事法雜志. 2008(03)
[10]賄賂案件中文物、字畫等賄物價格的認定[J]. 陸漫. 法治研究. 2008(03)
碩士論文
[1]交易型受賄犯罪相關問題研究[D]. 王慶旭.山東大學 2017
[2]新型受賄犯罪疑難問題分析及立法完善[D]. 劉建雄.華南理工大學 2016
[3]論交易型受賄[D]. 張煒.華東政法大學 2008
本文編號:3680121
【文章頁數(shù)】:4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交易型受賄概述
一、研究交易型受賄的意義
二、“交易行為”入罪的原因
(一)本質是權錢交易
(二)侵犯了相關法益
第二章 交易型受賄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
二、主觀方面
三、犯罪客體
四、客觀方面
第三章 影響交易型受賄定罪的因素
一、受賄數(shù)額的認定問題
(一)“交易時”如何界定
(二)以“市場價格”為基準
(三)“明顯”的標準
二、“優(yōu)惠購物”的認定
三、“等物品”如何理解
第四章 完善建議
一、細化《意見》規(guī)定,完善認定標準
(一)明確“交易時”這個時間點
(二)明確“明顯”的范圍
二、取消“為他人謀取利益”的限制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 1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重刑”反腐與刑法理性[J]. 何榮功. 法學. 2014(12)
[2]“收受禮金”入刑論[J]. 王軍. 公民與法(法學版). 2014(08)
[3]房產(chǎn)交易型受賄犯罪數(shù)額計算基準時間的界定問題[J]. 吳波,李曉佩. 法學. 2013(10)
[4]“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的認定——以京城首例認定“以其他交易形式”受賄案為視角[J]. 朱里. 中國檢察官. 2013(06)
[5]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應成為受賄罪的成立條件[J]. 李潔. 當代法學. 2010(01)
[6]“財產(chǎn)性利益”型賄賂相關問題探討[J]. 張紹謙,鄭列. 法學. 2009(03)
[7]交易型受賄犯罪的刑法界定[J]. 劉憲權. 法學雜志. 2008(06)
[8]對“明顯低于或者高于市場價格”的解讀——從一件受賄案談起[J]. 于天敏,么寧.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 2008(04)
[9]交易型受賄若干疑難問題的司法認定[J]. 孫奕軍. 中國刑事法雜志. 2008(03)
[10]賄賂案件中文物、字畫等賄物價格的認定[J]. 陸漫. 法治研究. 2008(03)
碩士論文
[1]交易型受賄犯罪相關問題研究[D]. 王慶旭.山東大學 2017
[2]新型受賄犯罪疑難問題分析及立法完善[D]. 劉建雄.華南理工大學 2016
[3]論交易型受賄[D]. 張煒.華東政法大學 2008
本文編號:36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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