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以信義關系重塑銀行—客戶關系
發(fā)布時間:2020-08-20 14:32
【摘要】:銀行客戶權益保護是近年金融法研究的熱點和難點,也是阻礙我國銀行業(yè)規(guī)范化發(fā)展的重要問題。有必要通過引入信義理論相關內容,以信義關系重塑銀行——客戶關系。以信義關系重塑銀行——客戶關系包含了四個層面的內容。首先,受信賴一方由于某種關系為另一方,即信賴托付方處理各種事務;其次,信賴托付方對另一方存在較高程度的信任;再次,信賴托付方賦予受信賴一方較多自主性權利,并將重要資源托付其管理;最后,防范受信賴一方可能借助其優(yōu)勢地位和自主性權利濫用手中權利,損害信賴托付方的利益。以信義關系重塑銀行——客戶關系的價值體現在:其一,加強對銀行這一強勢方的規(guī)制,保護客戶權益;其二,重塑銀行——客戶之間的信任,促使兩者關系良性發(fā)展;其三,使法律執(zhí)行更為靈活,填補法條漏洞。我國以信義關系重塑銀行——客戶關系的困境則主要體現在傳統(tǒng)規(guī)則的適用困難,難以用某一部法律將其規(guī)制,法律制定較為滯后,導致銀行短期成本上升等。通過對國內外相關案例經驗的考察和借鑒,可以提出,破解困難的主要途徑是:細化信托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通過發(fā)揮司法案例的指導作用以及行業(yè)規(guī)范的指引作用,更好的以信義關系重塑銀行——客戶關系。
【學位授予單位】:廣西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9
【分類號】:D922.28
本文編號:2798089
【學位授予單位】:廣西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9
【分類號】:D922.28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條
1 林建中;;注意義務的任務與極限:公司法的信義義務與金融風暴的省思[J];交大法學;2014年02期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賈同樂;金融機構信義義務研究[D];吉林大學;2016年
2 史學崗;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4年
本文編號:279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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