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際服務貿易領域的保障措施規(guī)則
發(fā)布時間:2021-11-03 20:37
1995年《服務貿易總協定》為服務貿易自由化開辟了新時代,為多邊服務貿易談判提供了合理的框架,該協定第10條要求“成員方應本著非歧視原則就緊急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制定問題展開多邊談判”,在接下來的近十年中,是否納入保障措施一直是服務貿易談判的一部分內容,各成員方提交的意見已經從討論保障措施在服務領域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入到實施保障措施的具體概念、形式和規(guī)則。 本文從討論國際服務貿易領域引入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必要性入手,首先介紹了談判的進程和各階段的核心內容,然后根據保障措施的功能、目的和服務貿易的特性,探討在服務貿易領域采取保障措施的必要性;文章第二部分介紹迄今為止除了WTO之外的雙邊和多邊區(qū)域性經濟條約中,有關服務貿易領域保障措施的規(guī)定;在無法得到典型案例的情況下,通過了解現有的法律規(guī)定,有助于對新的規(guī)則的制定;文章第三部分在得出應當制定服務貿易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結論后,通過總結各成員國從1995年至2003年提交的報告和服務貿易理事會工作組的報告,對其進行歸納和比較分析,分析服務貿易保障措施的主要問題和解決辦法;第四部分是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具體規(guī)則的構想,在比較了成員國提出的三種方案之后...
【文章來源】: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引言
第一部分 國際服務貿易領域引入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一、烏拉圭回合以來 WTO對服務貿易保障措施的關注
二、緊急保障措施與保障措施
三、國際服務貿易領域引入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必要性
(一) 各成員國關于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必要性的分歧
(二) 保障措施的經濟成本
(三) 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必要性之我見
(四) 中國的適當立場
四、小結
第二部分 WTO之外有關服務貿易保障措施的其他國際法律文件
一、雙邊條約
(一) 《澳大利亞新西蘭更緊密經濟關系貿易協議》
(二) 《哥斯達黎加與墨西哥自由貿易協定》
二、多邊條約
(一) 《建立歐洲經濟聯盟的羅馬條約》
(二) 《歐洲協定》(歐盟與東歐各國的協定)
(三) 《建立歐盟協定的條約》(與波蘭)
(四) 《歐洲經濟區(qū)協定》(EEA)
(五) 《建立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條約》(2002年6月1日統一版)
(六)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七) 《建立安第斯共同市場的卡塔赫納協定》
三、小結
第三部分 服務貿易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主要問題
一、服務貿易保障措施的目的、與GATS的關系以及原則性要求
二、實施保障措施的合理標準
三、服務貿易保障措施應當采取的形式
四、小結
第四部分 關于 WTO服務貿易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構想
一、服務貿易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立法模式
(一) 保障措施規(guī)則并入GATS體系
1、以《農產品協議》為參考設計保障措施條款
2、保障性規(guī)定(safeguards-type provisions)
(二) 單獨制定與 GATS并行或作為其附件存在的《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協定》
二、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具體規(guī)則的構想
(一) 規(guī)則的目的
(二) 相關定義
(三) 實施保障措施的條件
(四) 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的確定
(五) 可適用的措施
(六) 補償(承擔義務的水平)
(七) 實施期限
(八) 臨時保障措施
(九) 磋商、透明度和通知
(十) 發(fā)展中國家成員
(十一) 監(jiān)督
(十二) 爭端的解決
三、小結
結語
參考資料
本文編號:3474310
【文章來源】: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引言
第一部分 國際服務貿易領域引入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一、烏拉圭回合以來 WTO對服務貿易保障措施的關注
二、緊急保障措施與保障措施
三、國際服務貿易領域引入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必要性
(一) 各成員國關于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必要性的分歧
(二) 保障措施的經濟成本
(三) 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必要性之我見
(四) 中國的適當立場
四、小結
第二部分 WTO之外有關服務貿易保障措施的其他國際法律文件
一、雙邊條約
(一) 《澳大利亞新西蘭更緊密經濟關系貿易協議》
(二) 《哥斯達黎加與墨西哥自由貿易協定》
二、多邊條約
(一) 《建立歐洲經濟聯盟的羅馬條約》
(二) 《歐洲協定》(歐盟與東歐各國的協定)
(三) 《建立歐盟協定的條約》(與波蘭)
(四) 《歐洲經濟區(qū)協定》(EEA)
(五) 《建立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條約》(2002年6月1日統一版)
(六)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七) 《建立安第斯共同市場的卡塔赫納協定》
三、小結
第三部分 服務貿易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主要問題
一、服務貿易保障措施的目的、與GATS的關系以及原則性要求
二、實施保障措施的合理標準
三、服務貿易保障措施應當采取的形式
四、小結
第四部分 關于 WTO服務貿易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構想
一、服務貿易保障措施規(guī)則的立法模式
(一) 保障措施規(guī)則并入GATS體系
1、以《農產品協議》為參考設計保障措施條款
2、保障性規(guī)定(safeguards-type provisions)
(二) 單獨制定與 GATS并行或作為其附件存在的《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協定》
二、服務貿易保障措施具體規(guī)則的構想
(一) 規(guī)則的目的
(二) 相關定義
(三) 實施保障措施的條件
(四) 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的確定
(五) 可適用的措施
(六) 補償(承擔義務的水平)
(七) 實施期限
(八) 臨時保障措施
(九) 磋商、透明度和通知
(十) 發(fā)展中國家成員
(十一) 監(jiān)督
(十二) 爭端的解決
三、小結
結語
參考資料
本文編號:347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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