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休謨對近代早期自然法的批判
發(fā)布時間:2024-05-27 01:27
盡管“自然法”首先是古希臘羅馬時期的斯多葛學派提出來的概念,但是,在某種意義上說,“自然法”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臘哲學的起源之處。自然法理論意欲為人類社會的正義或說正義社會提供“法”的基礎。在西方古代哲學中,斯多葛學派最終把自然法看成是外在于人的上帝或宇宙的理性,認為它經由人的本性決定了人的平等,正義的社會是基于自然法的人人平等的社會。斯多葛學派的這一思想在中世紀被經院哲學家在基督教的基礎上進一步發(fā)展了。托馬斯在奧古斯丁自然法思想的基礎上,把古代自然法理論充分地系統化了,他的自然法不僅為他的神學和封建制度服務,而且也包含了人在上帝面前相互平等的內容。到了近代以后,自然法思想得到了延續(xù)和發(fā)展,它在繼承古代自然法的同時,既在內容上充實了近代資產階級所要求的內容(例如自由和財產權利),也在形式上把人而非上帝或外在世界作為自然法的最終載體,體現了近代資產階級對于人的地位的提升。然而,休謨作為英國取得并且鞏固了資產階級政權時代的資產階級哲學家,他不再滿意把正義社會的基礎建立在自然法基礎上的做法,他不僅僅要反對把正義社會建立在上帝或外在世界的自然法的基礎上,而且也反對把正義社會建立在人類理性自身(...
【文章頁數】:27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近代早期自然法的誕生
(一)自然法的古代源流
(二)自然法的近代產生
(三)兩種自然法的區(qū)別
1.內容方面的區(qū)別
2.形式方面的區(qū)別
二、休謨對近代早期自然法的批判
(一)休謨批判的對象:自然法的論證形式
(二)休謨批判的基礎:唯物主義的經驗論
(三)休謨批判的內容:從“自然”到“人為”
三、休謨批判自然法理論的得失
(一)確立了人對法的主動地位
(二)回到歷史發(fā)展的真實環(huán)境
(三)資產階級的階級局限性
結束語:走向以人為根據的政治哲學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8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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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級別】: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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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近代早期自然法的誕生
(一)自然法的古代源流
(二)自然法的近代產生
(三)兩種自然法的區(qū)別
1.內容方面的區(qū)別
2.形式方面的區(qū)別
二、休謨對近代早期自然法的批判
(一)休謨批判的對象:自然法的論證形式
(二)休謨批判的基礎:唯物主義的經驗論
(三)休謨批判的內容:從“自然”到“人為”
三、休謨批判自然法理論的得失
(一)確立了人對法的主動地位
(二)回到歷史發(fā)展的真實環(huán)境
(三)資產階級的階級局限性
結束語:走向以人為根據的政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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