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漢語中的“肉”“內”訛混現(xiàn)象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11-23 03:36
上古漢語中的"肉"與"內"字或相訛混,有的已經得到了校正,但還有不少仍處于誤識誤讀之中!蹲髠鳌ふ压辍"獲歸骨于晉猶子則肉之"中"肉"蓋為"內"字之誤,文意應為"我這把老骨頭雖回到晉國,猶同您(魯國)接納我一樣";《列子·湯問》"棄其杖,尸膏肉所浸"中"肉"亦為"內"字之誤,文意應為"夸父尸體的油脂精髓,浸潤夸父遺落的手杖";《孟子·離婁上》"肉罪不容于死"中"肉"亦為"內"字之誤,文意應為"即使能納錢贖罪,其罪連死都不足以寬恕";《史記·伯夷列傳》"肝人之肉"中"肉"亦為"內"字之誤,文意應為"侵犯別人的居室和內眷"。通過對漢以前文獻中"肉""內"訛混的梳理,歸納"肉""內"訛混的特點,探討其原因,以期為學界研究此類問題提供新的解決方案。
【文章來源】: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4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對“肉”“內”訛混所作的初步梳理
(一)古代文獻中“肉”“內”訛混的條例
(二)古文字中“肉”“內”形近訛混的字例
(三)古本《說文》“肭”作“朒”
二、《左傳·昭公十三年》“猶子則肉之”
(一)“肉之”與“肉骨”表意不同
(二)“歸骨”與“白骨”表意不同
(三)“內(納)之”是古代習語,表示接納(收納)的意思
三、《列子·湯問》“尸膏肉所浸”
四、《孟子·離婁上》“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一)《孟子》抨擊“人食人”
(二)“入(納)罪”應與“贖刑”有關
五、《史記·伯夷列傳》“肝人之肉”
(一)“肝”“干”通假
(二)“肝人之肉”與“穴室……婦女”文意相當
六、結 語
本文編號:3513043
【文章來源】: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0,44(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對“肉”“內”訛混所作的初步梳理
(一)古代文獻中“肉”“內”訛混的條例
(二)古文字中“肉”“內”形近訛混的字例
(三)古本《說文》“肭”作“朒”
二、《左傳·昭公十三年》“猶子則肉之”
(一)“肉之”與“肉骨”表意不同
(二)“歸骨”與“白骨”表意不同
(三)“內(納)之”是古代習語,表示接納(收納)的意思
三、《列子·湯問》“尸膏肉所浸”
四、《孟子·離婁上》“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一)《孟子》抨擊“人食人”
(二)“入(納)罪”應與“贖刑”有關
五、《史記·伯夷列傳》“肝人之肉”
(一)“肝”“干”通假
(二)“肝人之肉”與“穴室……婦女”文意相當
六、結 語
本文編號:3513043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wenyilunwen/yuyanxuelw/3513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