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荀子的隆禮重法思想與當代中國法治建設
發(fā)布時間:2016-07-11 08:48
論文摘要 荀子作為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師,其思想在中國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隆禮重法”思想的提出更是堪稱儒學體系的創(chuàng)新。本文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詳細介紹荀子的“隆禮重法”思想,第二部分主要闡述“隆禮重法”思想對于當今依法治國建設的借鑒意義,進而探討“禮治”對于“法治”的重要作用,在我國法治建設的道路上應該摒棄對“禮治”的極端抵制思想,取其精華為現(xiàn)代法治所用,并對二者在實務中的有機結合提出了建議。
論文關鍵詞 荀子 隆禮重法 禮治 依法治國
荀子是在中國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儒學大師,后世對他有很高的評價。“隆禮重法”,即“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就是將道德教化與法律約束、德治與法治相結合,使禮與法共同化導人心、共建社會秩序。
在荀子看來,“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一個有擔當的人,一個真正的君子,首先應考慮如何處理與天地的關系、與先祖特別是父母的關系、與君王和國家的關系。這就是荀子強調的,“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君子必然熱愛自然、敬畏生命,必然慎終追遠、孝敬父母,必然忠君愛國、至死不悔。而禮正是實現(xiàn)這些理念所必需的。
文學大師郭沫若曾說:“漢代儒家總匯百家而荀子實開其先河。”中國當代哲學家馮友蘭曾說:“孟子以后,儒者無杰出之士,至荀卿而儒家壁壘始又一新。”荀子之所以獲得這么高的評價,在于其學問淵博、廣為涉獵和吸收各家思想學說,進而形成了他獨有的一套儒學體系,被冠之以“儒學中的荀學”,不僅包含“制天命而用之”的唯物主義哲學思想,性本惡的思想,還有關于王道霸道兼施和隆禮重法的治國理政思想。這些思想雖從儒學體系中產生,卻獨樹一幟,尤其是荀子采集法家“法”的思想,將其引入儒家“禮”的思想體系之中,主張禮法并舉使得儒法和流,禮法統(tǒng)一。這一思想是儒學體系的大膽創(chuàng)新。實際上,就當時的時代背景而言,禮法結合的思想恰恰反映出了從百家爭鳴到學術一統(tǒng)的歷史趨勢,發(fā)揮了承前啟后的作用。到漢代禮治秩序得以重建,荀子雖不是直接的促成者,但其思想對秦漢后自覺引禮入法、文人仕進制度和儒學開放的思想品格有一定的影響。作為中華思想藝術的瑰寶,荀子隆禮重法的核心思想對當代中國的治國理念也有一定的啟發(fā)。
一、荀子生平
荀子名況字卿,是戰(zhàn)國末期趙國人。戰(zhàn)國末期社會動蕩,正值全國統(tǒng)一的前期,政治經濟處于激烈的變革之中。清代學者王夫之在《讀通鑒論》中說:“戰(zhàn)國者,古今一大變革之會也。侯王分土,各自為政,而皆以放恣漁獵之情,聽耕戰(zhàn)刑名殃民之說!睉(zhàn)國末期的社會變革必然會反映到意識形態(tài)領域。荀子的思想正是在這一時期發(fā)軔。關于荀子的事跡,在《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有簡括的記載,他曾和孔子、孟子一樣,為實行王道統(tǒng)一中國而周游列國,思想受到統(tǒng)治者的賞識,然而都為能重用,晚年隱居于蘭陵,“著書萬言而卒,因葬蘭陵”。著有《荀子》一書,他的主要思想被記錄于中,被后世所吸收,成為了寶貴的精神財富。
二、隆禮重法
(一)隆禮
荀子的禮學思想出自儒家,而儒家主張“禮治”和“德治” ,崇尚用禮儀制度和道德教化作為統(tǒng)治工具!暗乐远Y,齊之以德。有恥且格。”身在春秋戰(zhàn)國這個“禮崩樂壞”時代,荀子也主張恢復西周禮制,以達到社會等級分明、有禮有序的效果。
1.禮的起源:關于禮的起源,通常認為“禮”源于祭祀!岸Y,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币簿褪钦f中國古代作為社會規(guī)范的“禮”,最初起源于祭祀活動中形成的禮儀規(guī)則。后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統(tǒng)治者的需要,把禮儀規(guī)則系統(tǒng)化和體系化,并強化其神秘性和強制力,便使“禮”上升為強迫人們必須遵守的社會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范。而荀子認為禮的產生源于人的欲望,欲望是每個人所固有的自然本能和生物本能,所謂 “饑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這就是荀子所認為的人性之本質。但人的欲望又是無窮的,而資源是有限的,一旦得不到滿足產生爭執(zhí),引起紛爭,是所謂“人之性惡”!叭松杏,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贬槍θ诵员旧淼膼海髯犹岢鐾ㄟ^禮義的教導和道德的教化可以使人逐漸向善,以達到欲望和實際之間的平衡,使人們恪守禮義,安分守己,不奢求虛無的欲望,從而避免紛亂。“(禮)養(yǎng)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不窮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兩者相持相長,是禮之所起也!
2.禮的本質:有關禮的本質,《禮記·大傳》中記載為:“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薄坝H親”便是必須親敬自己的親屬,也就是“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尊尊”便是必須尊敬和服從上級;“長長”便是小輩必須服從長輩;“男女有別”便是男尊女卑。通過以上解釋可以看出禮的本質其實就在于等級制度。荀子認為“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闡述的也是等級制度。禮制作為統(tǒng)治階級的治國理政工具,是通過一些典章制度和禮儀道德規(guī)范來區(qū)別人們的等級,使人們在各自應屬的等級范圍內行該行之事,借以維持社會秩序。
3.禮的功能:既然禮制作為統(tǒng)治者的統(tǒng)治工具,那便必然會起到有效保護統(tǒng)治階級權益,維護宗法等級秩序,調整人民之間的社會關系的作用。此外,禮調整范圍十分的寬泛,政治、經濟、宗教、軍事等等無所不包,“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可見禮調整上至天人,下至臣民方方面面的關系,統(tǒng)治者如此依仗也就不足為奇了,荀子隆禮的原因便在于此!岸Y者,政之挽也。為政不以禮,政不行矣”;“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倍Y制對于國家的政權建設,百姓的行事規(guī)章都具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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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禮法并舉:荀子正確地認識到了禮儀制度和道德教化并不是萬能的,單純地依靠道德并不足以教化百姓,所以荀子在強調道德教化的同時,也強調法治的重要性,主張禮法并舉,禮以賞善,刑以罰惡,禮法相統(tǒng)一!安唤潭D,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币鉃槠谟眯塘P而不進行道德教化,則必然會導致刑罰罪名雖多,卻并不能有效的起到禁止奸惡犯罪的作用;相反如果單單依靠道德教化而忽視刑罰,那么犯罪的人便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從而引起社會混亂。荀子將禮法結合,相互為用的思想是當時社會戰(zhàn)亂的必然反映,必須刑賞有類,治法為彰才能有效地治理國家。
2.賞刑相稱:這一思想要求賞以得當,能使賢者得進;而刑罰不過,能使暴者受懲。荀子說:“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贝送廛髯舆有一個有別于人們通常認為的“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钡乃枷耄髯诱J為對在治世犯罪的人應予以嚴懲,而對在亂世中犯罪的人應寬懷處理。這表明荀子雖然重視刑罰穩(wěn)定社會治安的作用,但其基本思想還是在于隆禮,而不是在于重法。他只是肯定了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法的重要作用,強調禮法相互為用,但要以禮儀制度為根本,強調禮是法的綱領,法是在禮的基礎上產生的。即他所說的“禮義生而制法度”,這與法家的世事一斷于法還是有很大的區(qū)別的。
三、對中國當代法治建設的借鑒意義
荀子作為先秦繼孟子而起之儒學最后一位大師,廣匯吸納先秦諸家的思想,創(chuàng)立了獨有的思想體系,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尤其“禮法并舉,共同為治”的觀點更是改變了“禮治”和“法治”的對立,將這兩個社會治理手段相結合,各自在相應領域發(fā)揮作用,演化出更有效的治理模式,有利于長久地維持社會關系穩(wěn)定和社會秩序安寧。而這一思想對當代中國的法治建設有著現(xiàn)實的借鑒意義,只是每個思想都會有其時代的局限,要想汲取其思想的精華為當代所用,必然會有一個剔除糟粕轉化吸收的過程。
(一)依法治國
1.依法治國理念的提出與完善:當代中國實行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1996年,我黨正式提出依法治國的概念并隨即將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的基本治國方略,標志著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绷暯街飨赋鲆皥猿忠婪ㄖ螄⒁婪▓(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chuàng)依法治國新局面!敝笥痔岢觥叭嬉婪ㄖ螄边@個概念,“全面依法治國扮演者法治保障的角色!薄吨泄仓醒腙P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的建議》中提出了“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顯提高!钡陌l(fā)展建議,是針對依法治國所提出的具體要求。
2.依法治國理念的貫徹與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這一重要論斷既立足我國現(xiàn)實國情,又繼承和創(chuàng)新發(fā)展了我國傳統(tǒng)文化中“隆禮重法”思想的合理內涵。
我國重視法制建設,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法治國家。依法治國順應國際民主法治建設的潮流,適應當今社會建設的需要,把人們的行事約束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但在探索法治建設的道路上,我們也面臨著諸多問題。筆者認為,西方的經驗固然先進、值得借鑒,但是不能一味地崇外,否則會產生“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的后果,可能并不適應中國社會的特殊狀況。我們不得不認識到,我國優(yōu)秀的歷史文化、思想藝術流傳至今,具有中華民族共同的文化認同和深厚的人文土壤,有些已經深深根植于我們的內心,流淌于我們血液中,在法治建設的道路上不應該忽略這些因素,反之更應該汲取其中的營養(yǎng)為法治建設服務,會更能為人們所接受和遵循。
。ǘ┒Y治與法治結合
1.禮治與法治的關系:中國的法治建設是伴隨著對西方法治經驗的借鑒,以西方法治為模式和價值目標對傳統(tǒng)禮治進行價值批判而展開的。而在這一批判中,產生了極端的禮治與法治兩相對立,水火不容的思想,這也是我國法治建設缺乏根基和本土資源的原因。我們應該對禮治這種狹隘的批判進行反思,應當像荀子那樣去尋求禮治與法治的結合,更多地發(fā)掘禮治的現(xiàn)代價值為法治所用。誕生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禮治思想中還有其不可避免的時代局限,其中不乏封建落后因素,諸如君權至上、等級觀念、男尊女卑等,但這并不代表禮治一無是處,沒有借鑒意義。如果細細研究會發(fā)現(xiàn),其實傳統(tǒng)禮治與現(xiàn)代法治有著相同的內在精神和基點。不得不說禮治至今還在以某種固化的形式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因而必然可以從中找到有利于當今發(fā)展的因素,而這些皆是源遠流長且最為人們所認同的優(yōu)秀寶藏。建構于此之上的法治便會富于中國特色而蓬勃發(fā)展起來。因此我們應該理性看待禮治與法治的關系,沖破極端對立的思想誤區(qū),把禮治看作是同一治國理念里與法治互補的必要層次,使其與法治融合綜合有效地進行治理。
2.禮治現(xiàn)實價值的挖掘:“禮”是封建社會系統(tǒng)詳備的典章制度和禮義道德規(guī)范。禮治是指以“禮”作為統(tǒng)治綱領的治國手段。雖然禮治在近現(xiàn)代由于過多的批判,成衰頹之勢,但是禮治的現(xiàn)代借鑒價值仍值得人們所探討。
。1)禮治的雙向責任思想。禮治雖然具有等級制度的本質,但是禮制也有一定的開明性,不是強調單向的順從關系,而是強調一種雙向的責任。儒家所闡明的等級制度無論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還是“親親尊尊”無不強調一個雙向的關系,即為君者有號令天下臣民的權利,同時也有尊臣愛民的義務;為臣者有建言獻策的權利,同時也有遵從君主的義務。同樣,父母子女關系也是這樣,“父父”不僅意味著子女要孝敬尊重父母,也意味著父母對子女的養(yǎng)育教育責任。這與法治觀念中權利義務對等有著相同的內涵。但是由于當時封建地主階級統(tǒng)治的需要,歪曲了傳統(tǒng)禮制的雙向責任思想,故而沒有得到良好的貫徹。當今社會應該強化權利義務觀念,沒有絕對的權利,也沒有絕對的義務,權利的行使必然伴隨著義務的產生,同時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要秉持雙向責任意識,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
(2)禮治的人本主義思想。荀子提出“君者,舟也。庶民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避髯诱J識到了百姓對于君主政權穩(wěn)定的重要性,要求君主敬民愛民、惠民保民。統(tǒng)治者雖然具有無上的權威,但是要認識到百姓是他統(tǒng)治的根基。但這在一定程度上對統(tǒng)治者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需要統(tǒng)治者提高道德修為,增強責任意識。故而在封建社會的政治體制下能貫徹民本思想的君主少之又少。當代法治社會,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人民主權原則作為依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是人民當家作主、共產黨執(zhí)政和依法治國的憲政邏輯起點,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理論基礎。我國在憲法中明確規(guī)定,國家的一切權利屬于人民,人民是國家的社會和主人。同時注重人權保障!爸袊婪ūWo人權,反對一切侵犯公民合法權利的行為!北U瞎裆鏅嗪桶l(fā)展權及一切民主自由的權利。建設現(xiàn)代法治國家應該更進一步挖掘傳統(tǒng)禮治中的人本主義思想,認清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相互關系,使今后的改革發(fā)展方向以人民利益為重,改革結果有有益于人民,才能穩(wěn)固國家建設的根基。
。3)禮治的和諧社會思想。禮治中有很多值得當今和諧社會建設借鑒的因素。荀子認為禮的起源是源于人之性惡,欲望得不到滿足引起的紛爭。故而“制禮義以分之!倍Y治是使每個人無限的欲望限制在一個有限的范圍內,同時保障物和欲相持相長,為的是避免紛爭。這一思想反映出禮治追求的就是人民和諧相處、社會和諧有序。其實和諧是禮治思想體系的精神追求和終極價值目標。它強調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人不能違背自然規(guī)律,要敬畏自然,永續(xù)發(fā)展;人要克制忍讓,待人須謙虛有禮等等思想不勝枚舉。這與追求公平正義、建設民主法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是一致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會,依法治國戰(zhàn)略的全面落實也是為了達到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此外和諧社會的其他方面也需要法律保障實施。傳統(tǒng)的和諧社會的理想由于統(tǒng)治者疏于重視始終停留在理想層面,當今社會由依法治國保證下的和諧社會建設必定會展現(xiàn)出輝煌的前景。
3.引禮入法,禮法并舉:荀子提出的“隆禮重法”思想,實現(xiàn)了禮的思想體系的大飛躍,將“法”的思想融入“禮”的思想體系之中,禮法并舉,交互為用。這對當今社會的法治建設意義重大。針對當前依法治國的要求,我們更應當更加重視禮的作用,引禮入法,將禮治中的有利于法治建設的因素應用其中,發(fā)揮禮治的積極作用,實現(xiàn)禮治和法治兩種治理模式的互補。
。1)禮俗-民間法的重要淵源。作為禮的重要組成部分的禮俗以民間習慣的形式依然存在,構成了民間法的重要淵源。所謂民間法是獨立于國家法之外的,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根據長期的生活實踐和經驗,依據某種社會權威和組織確立的具有一定社會強制性的人們共信共行的行為規(guī)范。由于人們對禮俗的長期踐行,漸漸形成了不成文的民間法。如婚姻六禮中的“納征”就是納彩禮,人們至今仍保持著這個傳統(tǒng),成了人們約定俗成的行為規(guī)范。后來由于彩禮糾紛越來越多,我國《婚姻法》不得不對彩禮返還制度做了專門的規(guī)定。這是引禮入法的明顯表現(xiàn)。在法律移植和法律與國際接軌的大浪潮下,尊重民間法的觀念對中國法治建設來說就顯得尤為重要。正如蘇力在《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爺的悲劇》中說,“中國演化出的自己的法律制度,盡管這些法律制度依據西方標準來看未必是‘法律的’,但這不可能是僅僅以一套書本上的、外來的理念化的法條所能替代的!币虼嗽谖覈ㄖ谓ㄔO的進程中要考慮地方實際,應在民間法和制定法中尋找一個合適的平衡點,不能一味地去移植外國的法律制度,卻忽略了我國尤為重要的本土資源。
(2)教刑結合。“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币鉃樾塘P和道德教化應該一同實施,通過刑罰來起到懲治犯罪和警示民眾的效果,通過道德教化提高民眾的道德水準使人們認識到違反法律的譴責性,使其遵紀守法,刑教二者缺一不可。具體在社會主義這個大背景下,建設法治會,應當同時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社會主義的“法治”實際上是以道德建設為前提的。首先,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其次,某一法律本身或者執(zhí)法者對其所做出的口頭或執(zhí)行性的解釋是否是客觀地反映著真實的社會關系及處于這種社會關系中的大多數人的意志,,不僅直接和法律的制定者、執(zhí)法者的道德水準有關,而且與整個社會成員是否形成了比較成熟的道德觀念有關。最后,道德法律化趨勢明顯,道德倫理入法是為了倡導“最低限度的道德”。2013年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將“;丶铱纯础绷袨槊魑囊(guī)定,先拋卻其司法操作的可實施性不談,單單這一法條就反映出立法者考慮了傳統(tǒng)孝道對民眾的影響及現(xiàn)實中的貫徹不足。2015年8月29日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一條關于規(guī)范考試秩序的條文,對組織作弊者、提供作弊器材者、非法出售或提供試題答案者、替考者依據情節(jié)的輕重施以刑罰。這一規(guī)定的出臺引起很多爭議,但是從其立法本意看,是為了挽救誠實信用的日益滑坡,倡導考試中最基本的誠信道德以維持考試秩序,實現(xiàn)公平正義。由此可見現(xiàn)代國家的合法正當性不僅需要健全的法律或法制,而且也需要樹立高尚的道德倫理和文化精神。兩者應相互促進,亦步亦趨。2013年習近平主席在考察山東時指出:“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必須加強全社會的思想道德建設,激發(fā)人們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提高道德實踐能力尤其是自覺踐行能力,引導人們向往和追求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只要中華民族一代接著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們的民族就永遠充滿希望!绷暯街飨瘡娬{了“以德治國”的重要性,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以德興國”,可見道德建設的作用不僅現(xiàn)代法治建設甚至對國家整體建設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禮”是治理國家的根本。荀子提出:“人之命在天,國之命在禮”(《強國》)。以“禮”治國是取得天下的重要途徑,不以“禮”治國就會喪失天下。他明確提出:“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詐而危,權謀傾覆幽險而盡亡矣!保ā短煺摗罚┏蓽臀渫跞〉锰煜,就是因為“以國齊義”的緣故,先王正是因為以德治國才治理好國家。荀子明確得出結論說:“隆禮貴義者其國治,簡禮賤義者其國亂”(《議兵》),“隆禮尊賢而王,尊法愛民而霸”(《大略》)。只有隆禮貴義、愛民勤政,才可以治理好國家。“禮”是養(yǎng)民富民的根本。荀子并不象孔子和孟子那樣重義輕利,但是,放縱人欲又會造成國亂民貧的局面。因此,荀子提出用“禮義”道德節(jié)制人欲,從而達到養(yǎng)民富民的最終目的。
四、結語
總的來說,荀子一方面發(fā)展和修正了孔孟關于禮的思想,另一方面發(fā)展和修正了法家的法學思想。他強調禮的功能在于積極規(guī)范、法的作用在于消極刑禁,將禮和法統(tǒng)一起來,形成了“隆禮重法”思想,對我國秦漢以后的政治制度、倫理道德、思想觀念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不僅要積極吸取西方先進的法治經驗,還應該從中國實際出發(fā),深入挖掘適合法治發(fā)展的傳統(tǒng)思想文化土壤,正確認識法治與禮治,法治與德治之間關系,“引禮入法”、“刑教結合”。使二者在法治發(fā)展的道路上發(fā)揮促進作用,實現(xiàn)真正的依法治國。
本文編號:6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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