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策名與史官書法
發(fā)布時間:2021-04-03 19:48
策名,狹義上指的是記名于策,廣義則包括一切稱名、記名的儀式或文本行為。在周代,策名主要遵循"神前人名""君前臣名""父前子名"的原則,分別指稱宗教、政治和倫理三個層面;谙惹刈鸨瓣P(guān)系的演化進程,政治、人倫中的稱名和策名,基本上發(fā)端于宗教稱名。稱名通過載之于卜辭、金文和簡策,形成策名初級階段,即完成儀式到文本的進程。史官進而在書寫中添加其職業(yè)取向,便形成更加專業(yè)的策名。以《春秋》為中心,史官對事件的責任主體和事實主體進行確認和劃分,并將其用于告廟,傳于諸侯以共享信息,傳于子孫以教育(誡)等,最終使策名成為史官書法的重要標志。
【文章來源】:海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33(05)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早期用名語境及其內(nèi)涵
二、史官策名職能及其意義
三、策名的書法意義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祭告制度與《春秋》的生成[J]. 過常寶. 文學遺產(chǎn). 2017(03)
[2]《春秋》的文本性質(zhì)及記事原則[J]. 董芬芬. 文學遺產(chǎn). 2016(06)
[3]中國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義——尊卑、統(tǒng)屬與責任[J]. 侯旭東. 歷史研究. 2005(05)
[4]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質(zhì)子”與“委質(zhì)為臣”[J]. 晁福林. 傳統(tǒng)文化與現(xiàn)代化. 1999(03)
[5]先秦人名的幾個問題[J]. 李學勤. 歷史研究. 1991(05)
本文編號:3116973
【文章來源】:海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33(05)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早期用名語境及其內(nèi)涵
二、史官策名職能及其意義
三、策名的書法意義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祭告制度與《春秋》的生成[J]. 過常寶. 文學遺產(chǎn). 2017(03)
[2]《春秋》的文本性質(zhì)及記事原則[J]. 董芬芬. 文學遺產(chǎn). 2016(06)
[3]中國古代人“名”的使用及其意義——尊卑、統(tǒng)屬與責任[J]. 侯旭東. 歷史研究. 2005(05)
[4]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質(zhì)子”與“委質(zhì)為臣”[J]. 晁福林. 傳統(tǒng)文化與現(xiàn)代化. 1999(03)
[5]先秦人名的幾個問題[J]. 李學勤. 歷史研究. 1991(05)
本文編號:311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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