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敦煌建置沿革
發(fā)布時間:2025-05-20 06:53
曹魏時期敦煌郡應(yīng)有敦煌、龍勒、效谷、廣至、宜禾、冥安、淵泉、伊吾八縣;西晉元康五年以前,敦煌郡有昌蒲、敦煌、龍勒、效谷、廣至、宜禾、冥安、深泉、伊吾九縣;元康五年后,敦煌郡或僅保留昌蒲、敦煌、龍勒、效谷四縣;前凉時期敦煌下轄有敦煌、龍勒、效谷、凉興、烏澤諸縣;西涼時期敦煌郡的管轄范圍是敦煌、龍勒、效谷諸縣;北魏時期敦煌郡下轄縣調(diào)整為敦煌縣、鳴沙縣、平康縣;北周時期敦煌郡統(tǒng)鳴沙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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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
本文編號:404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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