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審計目的思想及其啟示
發(fā)布時間:2017-11-26 03:19
本文關鍵詞:民國時期審計目的思想及其啟示
【摘要】:民國時期吳應圖、沈立人、潘序倫、張輯顏等學者對審計目的這一審計基本范疇進行了探討,認為審計目的主要圍繞經(jīng)濟監(jiān)督、經(jīng)濟鑒證和經(jīng)濟評價等三個層面。一些學者提出審計目的因時因地而異,并進一步分析了影響審計主要目的變化的兩大因素,即社會需求和審計能力。民國時期審計目的思想對當代的啟示:一是我們在學習西方審計理論和審計文化時,要結合中國的國情;二是要抓審計主要目的又要兼顧審計次要目的;三是重視審計目的在空間上的差異性,不能用一套審計準則審查所有的企業(yè)。
【作者單位】: 浙江科技學院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江西財經(jīng)大學會計學院;
【基金】: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項目編號:15YJC790161)階段性研究成果
【分類號】:F239.4
【正文快照】: 民國時期,民主共和的中華民國的成立為中國資本主義經(jīng)濟的發(fā)展提供了較好的政治土壤。隨著民族工商業(yè)的發(fā)展和以所有權與經(jīng)營權相分離的股份公司的興起,民間審計應運而生。近代西方審計理論的傳播和近代中國審計實踐的發(fā)展,促使當時審計界對審計的基本范疇的思考,其中對審計目,
本文編號:122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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