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分稅制與國有土地資源的爭奪——以“改灶歸民案”為中心
發(fā)布時間:2017-11-25 03:20
本文關(guān)鍵詞:民國分稅制與國有土地資源的爭奪——以“改灶歸民案”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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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28年國民政府施行的分稅制將田賦劃歸地方所有,強化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加劇對國有土地資源的爭奪。"改灶歸民案"即是一個縮影,地方與中央在地權(quán)問題上的紛爭,其實是屬地原則與國有原則之爭。國有土地資源爭奪的目的是為了土地財政,而非致力于地政,背離了財權(quán)與事權(quán)相統(tǒng)一的關(guān)系。民國時期地籍整理、土地陳報等地政事業(yè)難有成效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作者單位】: 華東理工大學人文科學研究院;
【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明清以來極端氣候事件及社會應對研究”(12CZS049) 上海市教委科研創(chuàng)新重點項目“長江中下游近代以來圍湖造田與退田還湖研究”(14ZS063) 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費專項“民國分稅制與土地財政”(WO1422002)
【分類號】:F812.9
【正文快照】: 1928年國民政府著力實施分稅制。這一財稅體制改革對地方政府行為影響極大。特別是將田賦從國有劃歸地方所有,強化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田賦向為國家歲入大宗,自民國十七年(1928)劃為地方稅后,省款所需泰半取給于斯,而縣財政仰賴尤甚!1問題是,分稅制框架并未對“
【相似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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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慶市財政局課題組;;重慶市土地資源出讓的有效性分析及其對財政稅收的影響[J];中國財政;2008年04期
2 ;[J];;年期
中國重要報紙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劉洪;土地資源稅收的價值取向[N];中國稅務報;2003年
,本文編號:12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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