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西方行政法及其理論形態(tài)的變遷1.pdf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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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
碩士學位論文
試析西方行政法及其理論形態(tài)的變遷
姓名:史全增
申請學位級別:碩士
專業(yè):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指導教師:石東坡
20100601摘 要
摘 要
十九世紀末以后,隨著社會和科技的迅速發(fā)展,相對于以往注重秩序行政的形式主
義法治,世界各國的行政法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本課題在對傳統(tǒng)行政法的時代背景、法
理基礎和特征進行概括的基礎上,展開了對西方五國行政法制的分析和研究。為了應對
頻發(fā)的社會問題,行政權力積極介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深入的調(diào)整公權力與公民
的關系,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羅斯福新政為標志,凱恩斯主義成了行政法的取向,其
主要表現(xiàn)就是國家對社會行政規(guī)制的逐漸加強,福利行政、積極行政和行政國家也就成
了行政法的流行詞語。20 世紀六七十年代之后,政府失靈現(xiàn)象使西方國家開始反思政
府和市場各自的疆域問題,由于廣泛干預而帶來的財政危機、官僚主義和權力濫用等,
也使得政府不得不更加注重行政相對人的參與,行政程序、民營化、行政合同、行政指
導等制度或措施在西方得以廣泛實施,同時也擴大了對當事人的權利保護,行政法出現(xiàn)
了規(guī)制緩和的趨勢,開始尋找市場與政府之間的昀佳切合點。但是進入九十年代后,由
于私營化和放松規(guī)制帶來的弊端逐漸顯現(xiàn),行政權力的缺失并不利于社會的發(fā)展,許多
西方國家又采取了重新規(guī)制的態(tài)勢,以更好地為社會和經(jīng)濟的發(fā)展服務。
同西方行政法的演變相對應,西方各國的行政法理論在不同時期也表現(xiàn)出了各自不
同的形態(tài),第三章重點分析了西方行政法的代表性理論及其變化,如美國的利益代表模
式理論注重于相對人的參與和利益博弈機制的反思;英國的紅燈、綠燈理論已經(jīng)發(fā)展到
了黃燈理論階段,更加理性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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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0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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