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然性教唆犯在實行過限中的刑事責任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4-22 21:03
在教唆犯罪中,概然性教唆屬于教唆類型的一種,由于教唆內容不確定,實行行為也難以認定為過限行為,故而產生概然性教唆犯刑事責任認定的偏差。國內外對于該問題有各種不同類型的判斷標準,我國理論與實務中以“超出共同故意范圍”為原則,以確定共同故意范圍為基礎認定概然性教唆犯刑事責任,但未進一步闡述如何確定故意的范圍和刑事責任認定的標準。以改良的純粹惹起說為基礎,強調事實上危害結果的存在和在價值層面上的違法相對性,基于教唆犯對法益的不法侵害,進而提出獨立的判斷標準,以此還原共犯與正犯的邏輯關系。通過對教唆犯客觀方面教唆行為與危害結果的定性及其二者間的因果關系分析,主觀方面限縮概然性教唆范圍和實踐中事前未禁止的要求分析,確定概然性教唆犯的刑事責任。最后運用作為共犯脫離理論的因果關系遮斷說,考慮心理性因果關系、物理性因果關系及事實因素等要素,限定教唆行為產生的法不容許的風險能否包含引起實行犯的過限行為的風險,以此側面的方式判斷概然性教唆犯的刑事責任。因果共犯論對確定概然性教唆犯的刑事責任存在現實意義,當傳統原則無法系統解決問題時,從客觀層面著重剖析關聯程度,希望能對解決概然性教唆犯刑事責任認定問題在立法...
【文章來源】:遼寧大學遼寧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3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典型案例與爭議焦點
(一) 王興佰、韓濤、王永央故意傷害案
1. 具體案情介紹
2. 裁判理由與結論
(二) 本案爭議問題
1. 概然性教唆范圍難以確定
2. 捅刺行為是否屬于實行過限
3. 事前未禁止是否屬于非難可能
二、概然性教唆犯實行過限歸責的理論基礎
(一) 核心概念的界定
1. 概然性教唆與概括故意
2. 實行過限之概念
(二) 共犯處罰邏輯的厘清——改良的純粹惹起說
1. 還原歸責邏輯關系
2. 劃定共犯處罰范圍
3. 貫徹罪責自負原則
(三) 國內外認定實行過限的理論聚訟與評析
1. 超出故意范圍說
2. 因果關系遮斷說
3. 理論評析
三、概然性教唆犯刑事責任認定之客觀方面
(一) 教唆行為之定性與分析
1. 教唆行為內容剖析
2. 教唆犯罪指向對象剖析
(二) 實行行為之定性與分析
1. 犯罪手段變更
2. 臨時起意過限定性
(三) 教唆行為與過限結果的因果關系分析
1. 以條件說為基礎
2. 規(guī)范性相當因果關系之判斷
3. 因果關系之限縮
四、概然性教唆犯刑事責任認定之主觀方面
(一) 概然性教唆范圍之認定
1. 教唆范圍之限縮
2. 教唆犯罪目的與背景剖析
(二) “事前未禁止”要求不合理性之分析
1. 違反刑法謙抑性
2. 擴大教唆故意范圍
五、因果關系遮斷說的運用與啟示
(一) 因果關系遮斷說的具體標準之提出
1. 心理性因果要素的遮斷
2. 物理性因果要素的遮斷
3. 事實要素判斷
(二) 立法與司法建言
1. 在《刑法》中規(guī)定實行過限
2. 對《刑法》第29條進行司法解釋
3. 在實踐中編纂典型案例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共同實行犯中實行過限之認定路徑[J]. 喻美玲. 法制與經濟. 2019(11)
[2]論相當因果關系說的三種形態(tài)[J]. 鄒兵建. 清華法學. 2019(04)
[3]積極的限縮:我國刑法因果關系發(fā)展之要義[J]. 梁云寶. 政法論壇. 2019(04)
[4]“未遂的教唆”與“教唆的未遂”可罰性探究[J]. 韓玲. 遼寧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2)
[5]關于教唆犯罪中實行過限的認定[J]. 史艷紅. 山西廣播電視大學學報. 2018(03)
[6]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再解讀[J]. 趙興洪. 西部法學評論. 2016(05)
[7]論共犯關系脫離的具體認定與法律責任[J]. 付曉雅,高銘暄.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6(01)
[8]共犯處罰根據的全新定位——改良的純粹惹起說之提倡[J]. 秦雪娜.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5(05)
[9]實行過限的成立條件[J]. 汪雯. 知識經濟. 2015(11)
[10]教唆犯罪中實行過限認定的本質和標準[J]. 孫萬懷,孫遠. 東方法學. 2014(05)
碩士論文
[1]共同犯罪中的實行過限問題[D]. 劉潤澤.河北經貿大學 2017
[2]實行過限研究[D]. 汪珍珍.東南大學 2016
[3]教唆犯中實行過限的認定[D]. 周杰.華東政法大學 2016
[4]概然性教唆行為的定性[D]. 李江.湘潭大學 2014
[5]教唆犯罪中實行過限的司法認定[D]. 胡耀宇.黑龍江大學 2014
[6]從王柏山故意傷害案分析概然性教唆犯問題[D]. 武琴.蘭州大學 2011
本文編號:3154466
【文章來源】:遼寧大學遼寧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3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典型案例與爭議焦點
(一) 王興佰、韓濤、王永央故意傷害案
1. 具體案情介紹
2. 裁判理由與結論
(二) 本案爭議問題
1. 概然性教唆范圍難以確定
2. 捅刺行為是否屬于實行過限
3. 事前未禁止是否屬于非難可能
二、概然性教唆犯實行過限歸責的理論基礎
(一) 核心概念的界定
1. 概然性教唆與概括故意
2. 實行過限之概念
(二) 共犯處罰邏輯的厘清——改良的純粹惹起說
1. 還原歸責邏輯關系
2. 劃定共犯處罰范圍
3. 貫徹罪責自負原則
(三) 國內外認定實行過限的理論聚訟與評析
1. 超出故意范圍說
2. 因果關系遮斷說
3. 理論評析
三、概然性教唆犯刑事責任認定之客觀方面
(一) 教唆行為之定性與分析
1. 教唆行為內容剖析
2. 教唆犯罪指向對象剖析
(二) 實行行為之定性與分析
1. 犯罪手段變更
2. 臨時起意過限定性
(三) 教唆行為與過限結果的因果關系分析
1. 以條件說為基礎
2. 規(guī)范性相當因果關系之判斷
3. 因果關系之限縮
四、概然性教唆犯刑事責任認定之主觀方面
(一) 概然性教唆范圍之認定
1. 教唆范圍之限縮
2. 教唆犯罪目的與背景剖析
(二) “事前未禁止”要求不合理性之分析
1. 違反刑法謙抑性
2. 擴大教唆故意范圍
五、因果關系遮斷說的運用與啟示
(一) 因果關系遮斷說的具體標準之提出
1. 心理性因果要素的遮斷
2. 物理性因果要素的遮斷
3. 事實要素判斷
(二) 立法與司法建言
1. 在《刑法》中規(guī)定實行過限
2. 對《刑法》第29條進行司法解釋
3. 在實踐中編纂典型案例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共同實行犯中實行過限之認定路徑[J]. 喻美玲. 法制與經濟. 2019(11)
[2]論相當因果關系說的三種形態(tài)[J]. 鄒兵建. 清華法學. 2019(04)
[3]積極的限縮:我國刑法因果關系發(fā)展之要義[J]. 梁云寶. 政法論壇. 2019(04)
[4]“未遂的教唆”與“教唆的未遂”可罰性探究[J]. 韓玲. 遼寧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2)
[5]關于教唆犯罪中實行過限的認定[J]. 史艷紅. 山西廣播電視大學學報. 2018(03)
[6]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再解讀[J]. 趙興洪. 西部法學評論. 2016(05)
[7]論共犯關系脫離的具體認定與法律責任[J]. 付曉雅,高銘暄.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6(01)
[8]共犯處罰根據的全新定位——改良的純粹惹起說之提倡[J]. 秦雪娜.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5(05)
[9]實行過限的成立條件[J]. 汪雯. 知識經濟. 2015(11)
[10]教唆犯罪中實行過限認定的本質和標準[J]. 孫萬懷,孫遠. 東方法學. 2014(05)
碩士論文
[1]共同犯罪中的實行過限問題[D]. 劉潤澤.河北經貿大學 2017
[2]實行過限研究[D]. 汪珍珍.東南大學 2016
[3]教唆犯中實行過限的認定[D]. 周杰.華東政法大學 2016
[4]概然性教唆行為的定性[D]. 李江.湘潭大學 2014
[5]教唆犯罪中實行過限的司法認定[D]. 胡耀宇.黑龍江大學 2014
[6]從王柏山故意傷害案分析概然性教唆犯問題[D]. 武琴.蘭州大學 2011
本文編號:315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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