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方立法合憲性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5-30 22:08
本文關鍵詞:中國地方立法合憲性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地方立法是我國的立法體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地方立法可以完善我國的立法體制,提高人民的法治理念,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但是由于歷史和社會的種種原因就容易造成我國在地方立法權力受限,無法發(fā)揮應有的功能;或者一些地方勢力派濫用權力,假公濟私,使地方立法權成為維護自己既得利益的工具?傊谶^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地方立法質(zhì)量不高,很多時候徒有其表,不能切實的解決實際問題,也無法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真實需要,造成這一局面是根源就在于地方立法沒有在憲法精神和規(guī)定下進行。隨著新中國的建立,尤其是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的地方立法事業(yè)呈現(xiàn)出蓬勃發(fā)展的局面。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有效的解決了地方上出現(xiàn)的新問題,同時地方立法作為整個國家立法體制的一部分,立法權是來源于憲法法律的賦予,在充分發(fā)揮地方自主性的同時也要保證地方立法符合憲法的精神和憲法的規(guī)定。 本文從四個方面闡述了地方立法的合憲的重要意義,它們分別是:地方立法合憲有利于維護憲法的權威;地方立法合憲可以提高立法質(zhì)量,發(fā)揮地方的自主性;地方立法合憲有助于處理好不同立法之間的關系,踐行憲法精神;地方立法合憲可以有效的規(guī)范立法權限。上述意義也正是我國的地方立法工作為何必須要做到合憲的原因之所在。同時本文簡要的從地方立法的內(nèi)涵、類別、特點和作用這四個方面介紹了地方立法的基本理論,使我們認識到了我國地方立法的本質(zhì)。地方立法在我國立法體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地方如何立法才是符合憲法精神和憲法規(guī)定,這就需要從立法的四個要素即立法的主體、權限、內(nèi)容和程序入手,使之做到合憲,換而言之就是依憲立法,這也正是地方立法合憲的實質(zhì)。我們明確了地方立法合憲的實質(zhì),就能幫助找出我們國家目前在地方立法中所出現(xiàn)的不合憲的問題,為了找出這些問題,同樣要從立法的四要素上來分析和研究。在找出問題的同時,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實現(xiàn)立法參與者產(chǎn)生的民主化,優(yōu)化組成結(jié)構(gòu);建立科學完善的立法權限制度;立法程序上實現(xiàn)民主化;實現(xiàn)立法內(nèi)容上的科學化;完善違憲審查的制度。地方立法合憲性是立法工作的一個重要課題,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只有保障了地方立法的合憲性才能讓我國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實的貫徹落實。
【關鍵詞】:地方立法 合憲性 立法主體 立法權限 立法程序
【學位授予單位】:四川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21
【目錄】:
- 摘要3-5
- Abstract5-7
- 目次7-9
- 1 引言9-11
- 1.1 研究背景9
- 1.2 研究方法及流程9
- 1.3 研究目的9-11
- 2 地方立法合憲性的意義11-14
- 2.1 地方立法合憲有利于維護憲法權威,有助于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11
- 2.2 地方立法合憲可以提高立法質(zhì)量,同時能夠發(fā)揮地方自主性11-12
- 2.3 地方立法合憲踐行憲法精神,有利于處理不同立法之間的關系12-13
- 2.4 推動地方立法合憲可以規(guī)范立法權限13-14
- 3 我國地方立法基本理論14-22
- 3.1 地方立法的內(nèi)涵14-15
- 3.2 地方立法的類別15-17
- 3.2.1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15-16
- 3.2.2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16-17
- 3.2.3 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會17
- 3.3 地方立法的特征17-20
- 3.3.1 地方立法具有地方性17-18
- 3.3.2 地方立法具有從屬性18-19
- 3.3.3 地方立法的相對獨立性19
- 3.3.4 地方立法的復雜性19-20
- 3.4 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20-22
- 4 地方立法合憲性的實質(zhì)22-27
- 4.1 地方立法主體必須合憲22-23
- 4.2 地方立法權限必須合憲23-24
- 4.3 地方立法程序必須合憲24-25
- 4.4 地方立法的內(nèi)容必須合憲25-27
- 5 我國地方立法合憲性的困境27-33
- 5.1 地方立法權限上的混亂27-28
- 5.2 地方立法程序的不民主和不公開28-30
- 5.3 地方立法質(zhì)量不高,存在浪費立法資源的現(xiàn)象30-31
- 5.4 部分地區(qū)的立法工作存在地方保護主義31-33
- 6 實現(xiàn)我國地方立法合憲的途徑33-45
- 6.1 實現(xiàn)立法參與者產(chǎn)生的民主化,優(yōu)化參與者的組成結(jié)構(gòu)33-34
- 6.2 建立科學完善的立法權限制度34-38
- 6.3 立法程序上實現(xiàn)民主化38-40
- 6.4 實現(xiàn)立法內(nèi)容上的科學化40-42
- 6.5 完善違憲審查制度42-45
- 6.5.1 中央一級設立專門委員會即憲法委員會43
- 6.5.2 切實加強審查、批準與備案制度43-45
- 7 結(jié)語45-46
- 參考文獻46-47
- 致謝47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5條
1 周旺生;試論提高立法質(zhì)量[J];法學雜志;1998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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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宋玉波;地方立法的范圍研究[J];探索;2000年02期
5 徐向華;論中央與地方的立法權力關系[J];中國法學;1997年04期
本文關鍵詞:中國地方立法合憲性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40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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