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憲政思想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5-06 19:43
【摘要】:毛澤東的憲政思想,是毛澤東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探討和學習毛澤東憲政思想的發(fā)展和變化對于我國新時期憲政運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借鑒作用。在建國之前,毛澤東就領導共產黨人與各民主黨派一道制定了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建國后,又主持起草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奠定了基礎。 《五四憲法》傾注了毛澤東大量的心血,是毛澤東憲政思想的集中體現。其中的很多立憲原則和憲法原則被現行憲法所采用,如科學性原則、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原則、人民主權原則等。但是,后來受階級斗爭為綱的“左”的思想的影響,毛澤東在整個法制觀上陷入了法律虛無主義,逐漸放棄了法治,慢慢開始向人治側重。從而導致了中國憲政乃至整個法制事業(yè)的停滯和倒退。 本文試圖通過對毛澤東憲政思想從發(fā)生、發(fā)展到逐步成熟的梳理,分析其法制思想的嬗變原因,總結其正確成功之處和經驗教訓,以期能對今天的憲政建設提供點滴借鑒和啟示。
【學位授予單位】:鄭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D921;A841
本文編號:2651768
【學位授予單位】:鄭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6
【分類號】:D921;A841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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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薛劍符;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視野下的五四憲法研究[D];東北師范大學;2011年
,本文編號:265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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