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和不認罪案件出庭公訴模式比較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1-16 22:54
以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切入點,對刑事案件采取認罪案件和不認罪案件相區(qū)別的出庭公訴模式,合理進行繁簡分流,對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15)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一、被告人“認罪”的概念界定
二、認罪案件與不認罪案件出庭公訴模式之異同
三、優(yōu)化被告人認罪案件和不認罪案件出庭公訴模式路徑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認罪視角下的一審公訴案件出庭模式研究[J]. 張詩著,沈玖,任德傲,李夢微. 法制與經濟. 2019(10)
[2]認罪案件與不認罪案件出庭公訴模式比較研究[J]. 劉國媛,聞洲. 人民檢察. 2019(07)
本文編號:2981688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15)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一、被告人“認罪”的概念界定
二、認罪案件與不認罪案件出庭公訴模式之異同
三、優(yōu)化被告人認罪案件和不認罪案件出庭公訴模式路徑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認罪視角下的一審公訴案件出庭模式研究[J]. 張詩著,沈玖,任德傲,李夢微. 法制與經濟. 2019(10)
[2]認罪案件與不認罪案件出庭公訴模式比較研究[J]. 劉國媛,聞洲. 人民檢察. 2019(07)
本文編號:298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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