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豁免在刑事法領域的適用與規(guī)制
發(fā)布時間:2017-04-07 15:14
本文關鍵詞:交易豁免在刑事法領域的適用與規(guī)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交易豁免是指法院作出判決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司法交易方式獲得公安司法機關一定程度的罪刑豁免。刑事交易豁免制度是關于交易豁免的適用與規(guī)制的一系列制度設計。功利主義、司法效率、目的刑罰論的豐富內(nèi)涵為刑事交易豁免制度的正當性基礎提供理論依據(jù):功利主義指導下的利益權衡更加關注社會公共利益以及較重大利益的選擇;司法效率的價值追求在保證公正最大化前提下,以最少的司法投入獲得最優(yōu)的社會效果;目的刑罰論通過運用刑罰給犯罪分子帶來痛苦感受,最終達到遏制犯罪的刑罰功利效果的實現(xiàn)。域外國家都存在各自典型的交易豁免形式,如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與作證交易豁免制度、德國的刑事協(xié)商程序、法國的庭前認罪答辯程序與刑事調(diào)解程序、日本的司法交易制度,這些國家關于交易豁免在刑事法領域的適用與規(guī)制早已系統(tǒng)化和成熟化,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和法律意識。相比之下,交易豁免在我國刑事法領域的立法主要規(guī)定在自首、立功、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簡化審理程序、刑事和解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等單個制度或程序中,實踐操作中也出現(xiàn)“作證交易”、“辯訴交易”、“辯審交易”等超法規(guī)實踐現(xiàn)狀。交易豁免在我國刑事法領域的適用具有目的多樣性、形式隨意性、程序非終局性、幅度模糊性的特點。刑事法領域屬于公法范疇,交易豁免的適用如果無法可依、程序無序極易導致權力濫用,進而損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有必要對交易豁免在刑事法領域進行制度規(guī)制,使刑事交易豁免制度的適用更加順暢。首先,明確刑事交易豁免制度的適用原則。有限適用原則要求公安司法機關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不能以交易豁免形式代替正常的司法程序,司法交易的案件范圍和罪刑豁免的量刑幅度都必須限定于合理的范圍內(nèi)。程序保障原則要求刑事交易豁免制度遵循聽取被害人意見程序、司法確認程序、法官事實調(diào)查程序。自愿參與原則要求交易意思表示的作出是出于自愿,而非外界的形勢所迫或不了解實情所作出的不適當承諾。其次,我國交易豁免的適用類型包括自首立功交易豁免、和解交易豁免、作證交易豁免、認罪交易豁免四種,將已經(jīng)上升為法律規(guī)定的制度加以完善,游離于制度外的實踐現(xiàn)狀及時通過立法的形式予以制度規(guī)制。
【關鍵詞】:交易豁免 功利主義 利益沖突 司法效率 刑罰目的
【學位授予單位】:遼寧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25.2
【目錄】:
- 摘要4-5
- ABSTRACT5-9
- 緒論9-13
- 1 刑事交易豁免制度正當性基礎13-18
- 1.1 功利主義13-14
- 1.2 司法效率14-16
- 1.3 目的刑罰論16-18
- 2 刑事交易豁免制度域外考察18-27
- 2.1 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與作證交易豁免制度18-21
- 2.1.1 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與作證交易豁免制度的適用現(xiàn)狀18-20
- 2.1.2 美國的辯訴交易制度與作證交易豁免制度的規(guī)制20-21
- 2.2 德國的刑事協(xié)商程序21-23
- 2.2.1 德國的刑事協(xié)商程序的適用現(xiàn)狀21-22
- 2.2.2 德國的刑事協(xié)商程序的規(guī)制22-23
- 2.3 法國的庭前認罪答辯程序與刑事調(diào)解程序23-25
- 2.3.1 法國的庭前認罪答辯程序與刑事調(diào)解程序的適用現(xiàn)狀23-24
- 2.3.2 法國的庭前認罪答辯程序與刑事調(diào)解程序的規(guī)制24-25
- 2.4 日本的司法交易制度25-27
- 2.4.1 日本的司法交易制度的適用現(xiàn)狀25-26
- 2.4.2 日本的司法交易制度的規(guī)制26-27
- 3 交易豁免在我國刑事法領域的適用現(xiàn)狀27-37
- 3.1 立法現(xiàn)狀28-29
- 3.2“超法規(guī)”實踐現(xiàn)狀29-33
- 3.2.1“作證交易”豁免29-30
- 3.2.2“辯訴交易”豁免30-32
- 3.2.3“辯審交易”豁免32-33
- 3.3 交易豁免在我國刑事法領域的特點33-37
- 3.3.1 目的多樣性34
- 3.3.2 形式隨意性34-35
- 3.3.3 程序非終局性35-36
- 3.3.4 幅度模糊性36-37
- 4 交易豁免在我國刑事法領域的制度規(guī)制37-47
- 4.1 適用原則37-39
- 4.1.1 有限適用原則37-38
- 4.1.2 程序保障原則38
- 4.1.3 自愿參與原則38-39
- 4.2 適用類型39-47
- 4.2.1 自首立功交易豁免39-40
- 4.2.2 和解交易豁免40-42
- 4.2.3 作證交易豁免42-44
- 4.2.4 認罪交易豁免44-47
- 結語47-48
- 參考文獻48-53
- 致謝53-54
- 攻讀學位期間發(fā)表論文以及參加科研情況54-5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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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交易豁免在刑事法領域的適用與規(guī)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2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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