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舊與從新:刑事再審之程序法適用論
本文關(guān)鍵詞: 刑事訴訟法效力 程序法從新 實體性證據(jù)規(guī)則 出處:《政法論叢》2016年04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刑事訴訟法歷經(jīng)兩次修訂,不可避免地產(chǎn)生了其在再審案件中適用的"從新"與"從舊"問題。厘清"程序法從新"與溯及力的關(guān)系及其內(nèi)涵,可以劃清刑事再審中新舊程序法的適用界限。刑事訴訟法不但對已完成的訴訟行為和已決案件無溯及力,而且還應(yīng)嚴格限制再審中"程序法從新"適用的范圍。刑事再審以適用原審時的程序法為原則,即技術(shù)性的訴訟行為規(guī)范、實體性的證據(jù)規(guī)則、非法證據(jù)的認定及排除等程序事項應(yīng)適用"舊法";以適用再審時的程序法為例外,即管理性的程序事項、法庭審理程序事項、程序性證據(jù)規(guī)則等程序事項可適用"新法"。
[Abstract]:After two revisions,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evitably produces the problems of "reopening" and "from the old" applied in retrial cases, and clarif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cedural law" and retroactivity and its connotation. We can draw a clear line between the new and old procedural laws in criminal retrial.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not only has no retroactive effect on completed litigation and decided cases,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strictly limit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procedural law" in retrial. The principle of criminal retrial is to apply the procedural law in the original trial, that is, technical rules of procedural conduct and substantial rules of evidence. "the old law" should be applied to the identification and exclusion of illegal evidence,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e procedural law at the time of retrial, that is,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matters, the court proceedings, the procedural rules of evidence, and other procedural matters applicable to the "new law".
【作者單位】: 西北政法大學(xué)刑事法學(xué)院;
【基金】: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刑事司法的社會倫理環(huán)境研究”(12YJA820060)的階段性成果
【分類號】:D925.2
【相似文獻】
相關(guān)期刊論文 前10條
1 樊崇義;刑事訴訟法教學(xué)改革的一項新成果[J];河北法學(xué);2001年04期
2 謝佑平,萬毅;刑事訴訟法原則的功能探究[J];河北法學(xué);2002年01期
3 張韶云,段愛萍;淺議刑事訴訟法中律師提前介入的問題[J];山東電大學(xué)報;2002年01期
4 鄭穎;《刑事訴訟法教程》學(xué)習(xí)輔導(dǎo)[J];中共石家莊市委黨校學(xué)報;2003年02期
5 蘇丹,梁興強,黃光雄;建議修改和規(guī)范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J];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xué)院學(xué)報;2004年06期
6 崔敏;《刑事訴訟法》再次修改的三點建言[J];中國司法;2004年12期
7 陳衛(wèi)東;;刑事訴訟法再修改的基本理念[J];人民司法;2005年05期
8 王建林;憲法的價值取向在刑事訴訟法再修改中的承載和體現(xiàn)[J];浙江工商大學(xué)學(xué)報;2005年02期
9 林勁松,畢慧;從權(quán)力到權(quán)利:解讀憲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關(guān)系[J];浙江學(xué)刊;2005年03期
10 謝佑平,張崇波;應(yīng)以“公民參與”取代刑事訴訟法中的“依靠群眾”原則[J];法學(xué);2005年07期
相關(guān)會議論文 前10條
1 張衍路;;新《刑事訴訟法》對案件管理工作的影響[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其他[C];2012年
2 王淑娟;;淺析刑事訴訟法控辯平等對抗理念與原則[A];第四屆中國律師論壇百篇優(yōu)秀論文集[C];2004年
3 鐘文華;王遠偉;;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在新修訂刑事訴訟法中的落實[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條款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實[C];2012年
4 程天民;;新刑事訴訟法視野下的人權(quán)保障[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條款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實[C];2012年
5 侯倩倩;鄭嫻;;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實——以貫徹新刑事訴訟法為視角[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條款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實[C];2012年
6 徐從衛(wèi);;反貪偵查如何應(yīng)對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偵查程序的修改與檢察工作應(yīng)對[C];2012年
7 孫銳;;中國社會的轉(zhuǎn)型與刑事訴訟法的修改[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條款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實[C];2012年
8 孟群;王X;;人權(quán)保障的落實[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條款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實[C];2012年
9 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檢察院課題組;;關(guān)于新刑事訴訟法“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思考[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強制措施制度的修改及執(zhí)行[C];2012年
10 李佩華;王贊;;論公訴環(huán)節(jié)聽取被害人意見的實現(xiàn)[A];第八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論文集: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條款在刑事司法中的落實[C];2012年
相關(guān)重要報紙文章 前10條
1 本報記者 蔣安杰;熱議刑事訴訟法再修改[N];法制日報;2005年
2 首席記者 康君;確保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在我市正確實施[N];雅安日報;2012年
3 記者 李樺;調(diào)研《刑事訴訟法》貫徹落實情況及綜治工作[N];咸陽日報;2014年
4 ;刑事訴訟法再修改時機已經(jīng)成熟[N];檢察日報;2003年
5 裴智勇;刑事訴訟法 再修改前瞻[N];人民日報;2004年
6 蔣安杰 程雷;熱議刑事訴訟法再修改[N];人民日報;2005年
7 柯良棟;修改刑事訴訟法必須重視的問題[N];法制日報;2007年
8 程雷;刑事訴訟法再修改:由分歧走向共識[N];法制日報;2007年
9 郭華;修改刑事訴訟法應(yīng)處理好三對關(guān)系[N];檢察日報;2008年
10 郭華;刑事訴訟法再修改應(yīng)當(dāng)思考的問題[N];民主與法制時報;2008年
相關(guān)博士學(xué)位論文 前6條
1 雷小政;刑事訴訟法學(xué)方法論導(dǎo)論[D];中國政法大學(xué);2008年
2 塔娜;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交互作用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xué);2011年
3 王芳;美國刑事訴訟法對隱私權(quán)的保護[D];山東大學(xué);2012年
4 潘利平;刑事搜查制度研究[D];四川大學(xué);2006年
5 李宜光;兩岸律師辯護制度之比較[D];中國政法大學(xué);2009年
6 趙琳琳;刑事冤案問題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xué);2008年
相關(guān)碩士學(xué)位論文 前10條
1 萬毅;論刑事訴訟法原則[D];西南政法大學(xué);2002年
2 龍歡歡;論刑訊逼供的產(chǎn)生原因和立法完善[D];復(fù)旦大學(xué);2014年
3 王征杰;立線偵查的程序正當(dāng)性研究[D];蘇州大學(xué);2015年
4 薛逢君;我國看奪所制度的完善研究[D];華中師范大學(xué);2015年
5 李延萍;我國未決羈押制度的理論反思[D];青島大學(xué);2015年
6 姚瑤;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在我國的適用[D];黑龍江大學(xué);2015年
7 姚婧;論刑事訴訟中配偶的拒絕作證權(quán)[D];黑龍江大學(xué);2015年
8 張莉紅;論我國新刑事訴訟法中的隱匿身份偵查[D];廣東財經(jīng)大學(xué);2015年
9 楊丹丹;我國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研究[D];安徽大學(xué);2016年
10 劉峰;論刑事訴訟法的解釋[D];西南政法大學(xué);2008年
,本文編號:1534329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falvlunwen/susongfa/1534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