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近因原則適用之實證分析
發(fā)布時間:2017-04-08 15:24
本文關鍵詞:保險法近因原則適用之實證分析,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近因原則是保險法基本原則,在保險案件理賠的過程中,其作用是非常明顯而重要的。當我們希望在一系列復雜而變化多端的原因事件中,尋找到對結果事件最具決定性、有效性的那一個,進而將其與保險合同中約定的承保風險做以匹配,來判斷責任如何分擔的問題,近因原則就是判斷的金牌原則。依據近因原則,若這個原因恰是合同中所寫的承保風險,損害結果是合同中所寫的承保損失,那么,此時保險人就應當承擔保險責任。反之,則反。 本文旨在研究保險法近因原則之適用,包括適用過程中所遇到的障礙,以及障礙的解決,在這樣一個闡述過程中厘清究竟什么是近因,什么是近因原則,實踐操作中又有怎樣的方法來辨別、判斷“近因”等一系列的問題。雖然我國《保險法》中始終沒有明確關于近因原則的規(guī)定,但是現(xiàn)實案件審理過程中又是承認甚至參考近因原則的,近因原則的重要性足以見得。所以本文最終目的在于,在我國保險法發(fā)展相對滯后的情況下,如何能夠給予保險理賠案件審理過程以參考,平衡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的利益,從而促進保險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保險法中的近因原則,就是意圖在造成損害結果的多個原因中尋找出對損害結果的發(fā)生原因力最強的那個原因,如果恰巧這個原因力最強的原因就是承保風險,承保風險與損害結果存在保險法上的因果關系,此時保險人就應當承保險責任。因而可見,近因原則的要旨不在于單純的找出損害的原因,更重要的意義在于責任的劃分。近因原則不論是對保險人來說還是對被保險人、受益人來說意義都是重大的,與他們的利益關系息息相關,保險人是不是要承擔保險責任,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是不是能夠依據保險合同獲得應有的賠償,這都是要依據損害原因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否成立而定的。近因原則的內涵和意義不難理解,而適用近因原則的第一步——找出“近因”,就沒有那么容易了。一系列原因事件中,究竟哪一個才能被稱得上為近因,是真正導致結果發(fā)生的有力因素,這個問題才是近因原則的核心所在。因此,筆者在本文中將花較大篇幅,并采用大量案例對此進行研究、分析,希望能夠明晰一些規(guī)律性判斷“近因”的規(guī)則。 本文分為兩大部分:引言和正文。引言部分將從案例入手,引出關于保險事故中近因的討論,并簡單介紹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及研究意義;正文中對近因原則所涉及的基礎理論知識、適用以及適用過程中的問題做以梳理、論述。 正文分為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民法上因果關系理論之于保險法。保險法是商法,屬于民法的特別法,保險法中的近因實際上就是民法中因果關系理論在保險法中的體現(xiàn)。分別存在于保險法與民法中的因果關系既存在著共性,又存在著明顯的區(qū)別。所以,要弄清楚近因原則,首先要對民法中因果關系理論有一定的說明。本部分就近因原則存在的理論基礎——英美法因果關系理論做以簡要介紹,然后將話題引入正題——保險法上的因果關系即近因原則。 第二部分:關于近因原則的概述。這部分主要闡釋了近因原則內涵的發(fā)展過程以及判定標準,是文章的重要部分,文章對近因原則的闡述重點將落在對“近因”的探尋。那么我們究竟應以時間、空間去判斷近因,還是以作用的力度效果去判斷近因,這些關乎近因原則實質指向的內容,將在這一部分做出論述。 第三部分:近因原則適用的實證分析。這部分將重點以案例分析來完成論述過程,將對保險實務中發(fā)生的幾大類型——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案件,分別應如何適用近因原則做以論證,以求展示近因原則在實踐中的樣貌。特別是在多因一果類案件中,多個原因的排列方式及性質不同也會導致近因原則適用上的差別,要重點進行論述。 第四部分:對因果關系的證明。原則都是充滿理論性,對案件加以宏觀指導的,近因原則也不例外。理論性的文字敘述如何對實際中的案件發(fā)揮作用,是不可略過的內容。具體到近因原則的適用,我們就應該明確,當事人之間對因果關系的證明責任應如何分擔。因此,本部分主要圍繞著在保險理賠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因果關系——承保風險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證明責任應如何分配進行闡釋,對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及具體分配規(guī)則做以介紹。 第五部分:近因原則的限制性分析。近因原則在適用過程中存在著來自于主客觀方面的一些限制,譬如:來自法官的主觀認識、合同條款以及期間等因素的限制,在這些情況下近因原則的適用稍有變化,是我們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內容。 第六部分:近因原則的社會意義。近因原則的存在并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理念上的原則,它的適用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本部分是對近因原則平衡保險利益、防范道德風險等社會意義的闡釋。 結語:確立近因原則不僅可以完善我國保險法體系,更能夠加強對保險當事人權益的保障,使“理賠難”不再那么難,提升保險人的信譽度和綜合競爭力,促進保險業(yè)的良性、長遠發(fā)展。
【關鍵詞】:因果關系 近因原則 保險法所指近因
【學位授予單位】:西南財經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2
【分類號】:D922.284
【目錄】:
- 致謝4-5
- 摘要5-8
- Abstract8-12
- 0. 引言12-18
- 0.1 研究背景和意義12-15
- 0.2 研究現(xiàn)狀15-18
- 0.2.1 什么是近因原則15-16
- 0.2.2 什么是近因?16-18
- 1. 民法上因果關系理論之于保險法18-28
- 1.1 英美法系因果關系理論19-25
- 1.1.1 事實上的因果關系20-22
- 1.1.2 法律上的因果關系22-25
- 1.2 保險法中因果關系——近因原則25-28
- 2. 近因原則的概述28-35
- 2.1 近因原則的概念特征28-29
- 2.2 歷史淵源——近因的早期內涵29-30
- 2.3 判斷近因的標準30-32
- 2.3.1 時空標準30-31
- 2.3.2 效力標準31-32
- 2.4 認定近因的方法32-35
- 2.4.1 原因鏈法則32-33
- 2.4.2 確定近因的常識標準33-34
- 2.4.3 確定近因時應考慮的合同意圖34-35
- 3. 近因原則適用的實證分析35-42
- 3.1 一因一果情況下的適用35-36
- 3.2 多因一果情況下的適用36-42
- 3.2.1 多個原因連續(xù)發(fā)生導致?lián)p害結果36-38
- 3.2.2 多個原因間斷發(fā)生導致?lián)p害結果38-39
- 3.2.3 多因同時存在導致?lián)p害結果39-42
- 4. 因果關系的證明42-45
- 4.1 近因原則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42
- 4.2 舉證責任的具體分配42-45
- 5. 近因原則的限制性分析45-49
- 5.1 法官的主觀認識45-46
- 5.2 除外風險限制46
- 5.3 保險合同的限制性條款46-48
- 5.4 責任期間限制48-49
- 6. 近因原則的社會意義49-53
- 6.1 平衡保險利益49-51
- 6.1.1 維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50
- 6.1.2 限制保險人責任50-51
- 6.2 防范道德風險51-53
- 結語53-55
- 參考文獻55-57
- 著作類55-56
- 文章類56-57
- 后記57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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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蔡文穎;租船人責任保險條款研究[D];大連海事大學;2013年
本文關鍵詞:保險法近因原則適用之實證分析,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2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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