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權力中心變遷與公司法的回應
發(fā)布時間:2017-08-23 04:31
本文關鍵詞:公司權力中心變遷與公司法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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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權力中心,是指掌握公司核心決策與執(zhí)行權力的部門。在中外公司的發(fā)展歷史上,這一中心存在變遷現象,盡管各國的變遷軌跡不同,但公司法對這種變遷的應對邏輯卻有著相似性:強化新權力中心的決策權與執(zhí)行權,同時強化其他非權力中心部門的監(jiān)督權。中國公司權力中心的變遷軌跡具有其特點,2005年《公司法》在應對公司權力中心變遷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回應,促進了中國公司治理結構的發(fā)展,提升了經營效率,但仍存在不足。受政治因素影響,中國公眾公司的股權結構在未來可能會出現二元結構現象,相應的公司治理結構可能會產生先發(fā)國家未曾經歷的變化,《公司法》應當對這些變化作出符合邏輯的回應。
【作者單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 公司治理 股權結構 政治性決定因素 公司權力中心 二元結構
【分類號】:D922.291.91
【正文快照】: 一、引言公司作為法律擬制之主體,其決策對外而言是民法之意思表示。但以內視的角度觀察,則可發(fā)現其決策必受到某一具體部門中的具體自然人的掌控。在文章中,筆者將掌握公司核心決策與執(zhí)行權力的部門稱為公司權力中心。從歷史發(fā)展的角度觀察,任何國家都存在公司權力中心變遷的,
本文編號:7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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