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合一”的由來、嬗變和達成
發(fā)布時間:2020-12-19 21:22
本文意圖在法理上減少"兩法合一"認識上的誤區(qū)、厘清現(xiàn)實約束因素方面的疑慮之處,明確"兩法合一"的時機和"合一之道"——從程序賦權到實體賦權,將法律政治決策與中國約束條件結合起來,順勢而為,設計法律機制。
【文章來源】:中國政府采購. 2020年10期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由來與嬗變:兩法并存并行備受質疑,“合一”之聲不絕
二、達成:時機選擇及其動力機制形成至關重要
三、余論:“兩法合一”的路徑選擇
本文編號:2926598
【文章來源】:中國政府采購. 2020年10期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由來與嬗變:兩法并存并行備受質疑,“合一”之聲不絕
二、達成:時機選擇及其動力機制形成至關重要
三、余論:“兩法合一”的路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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