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履行輔助人民事責任研究
【學位單位】:云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8
【中圖分類】:D922.294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履行輔助人法律地位及民事義務(wù)確定
(一) 履行輔助人界定
1. 《旅游法》中的界定
2. 《旅游法》中履行輔助人的具體類型
(二) 履行輔助人的法律地位
1. 包價旅游合同關(guān)系的第三人
2. 輔助服務(wù)合同關(guān)系的當事人
(三) 履行輔助人民事義務(wù)的確定
1. 安全保障義務(wù)
2. 告知警示義務(wù)
3. 對游客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wù)
4. 妥善保管義務(wù)
5. 事故救助處置義務(wù)
二、履行輔助人民事責任分析
(一) 合同責任
1. 不承擔包價旅游合同責任
2. 承擔輔助服務(wù)合同責任
(二) 侵權(quán)責任
1. 歸責原則-過錯原則
2. 構(gòu)成要件
3. 責任分配
4. 責任承擔方式
(三) 責任競合
(四) 責任減輕及免責事由
(五) 公共交通工具運營商的特殊規(guī)定
三、履行輔助人民事責任適用現(xiàn)狀研究
(一) 履行輔助人民事責任適用現(xiàn)狀
1. 立法現(xiàn)狀
2. 司法現(xiàn)狀案例分析
(二) 履行輔助人民事責任適用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 履行輔助人的適格標準有缺陷
2. 履行輔助人的界定標準不明確
3. 旅游輔助服務(wù)合同的特殊性
4. 旅游過程中游客的權(quán)利無法直接實現(xiàn)
5. 第三人侵權(quán)時履行輔助人的責任劃分不明確
四、履行輔助人民事責任完善
(一) 明確履行輔助人的界定標準
(二) 確立履行輔助人的法律地位
(三) 確立游客的直接履行請求權(quán)
(四) 完善第三人侵權(quán)時履行輔助人的責任承擔
1. 明確不真正連帶責任
2. 明確第三人侵權(quán)的責任劃分
結(jié)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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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 重排合訂本[J];政法論壇;2015年05期
3 王海;侯德斌;;論我國旅游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J];才智;2015年22期
4 鄧蕊;;論旅游輔助服務(wù)者的法律責任[J];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02期
5 周芙蓉;;違約責任與侵權(quán)責任競合的立法完善——對合同法第122條規(guī)定的再檢討[J];延邊黨校學報;2014年05期
6 周江洪;;從“旅游輔助服務(wù)者”到“履行輔助人”[J];旅游學刊;2013年09期
7 錢敏;;旅游途中人身受損的求償途徑[J];法制與社會;2013年20期
8 周曉晨;;論旅游服務(wù)提供者在包價旅游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及責任[J];旅游學刊;2013年07期
9 王楓;;民事救濟中恢復原狀之辨[J];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04期
10 謝山;;試論旅游業(yè)經(jīng)營如何規(guī)避法律風險——全面解讀最高法院關(guān)于旅游糾紛的最新司法解釋[J];旅游研究;2011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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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巧奇;包價旅游合同履行輔助人的法律地位及責任[D];大連海事大學;2015年
本文編號:282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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