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對外所舉無法獲利之債性質(zhì)界分
發(fā)布時間:2022-11-06 12:43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內(nèi),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基于"日常生活決定權"而形成的債務應當界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符合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及其他法規(guī)特定情形的債務,應當視為個人債務;其它債務的性質(zhì)原則上應認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夫妻非舉債一方主張該債務為另一方個人債務的,應當對從該債務中所獲利益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擔舉證責任,若一方所舉之債并未帶來任何利益,則應當直接認定為個人債務。
【文章頁數(shù)】:4 頁
【文章目錄】:
一、夫妻共同債務之必然情形———基于夫妻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代理權而形成的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
(一)國外法律制度中的日常家事代理權
(二)我國《婚姻法》中的“日常家事決定權”
二、超出“日常家事決定權”形成的債務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兩種觀點
三、超出“日常家事決定權”所形成的債務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界定
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夫妻財產(chǎn)制立法若干問題探討[J]. 薛寧蘭,許莉. 法學論壇. 2011(02)
[2]論夫妻共同債務的立法缺陷及完善[J]. 柴學勇. 法制與社會. 2008(24)
[3]論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權[J]. 史浩明. 政治與法律. 2005(03)
[4]中國與法國法定夫妻財產(chǎn)制比較研究[J]. 楊晉玲. 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 2004(03)
本文編號:37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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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
一、夫妻共同債務之必然情形———基于夫妻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代理權而形成的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
(一)國外法律制度中的日常家事代理權
(二)我國《婚姻法》中的“日常家事決定權”
二、超出“日常家事決定權”形成的債務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兩種觀點
三、超出“日常家事決定權”所形成的債務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界定
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夫妻財產(chǎn)制立法若干問題探討[J]. 薛寧蘭,許莉. 法學論壇. 2011(02)
[2]論夫妻共同債務的立法缺陷及完善[J]. 柴學勇. 法制與社會. 2008(24)
[3]論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權[J]. 史浩明. 政治與法律. 2005(03)
[4]中國與法國法定夫妻財產(chǎn)制比較研究[J]. 楊晉玲. 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 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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