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完善
發(fā)布時間:2021-03-30 10:19
當今世界,野生動物保護日益受到各國的普遍關注,我國也不例外。近年來,過度狩獵、棲息地喪失等一系列問題對野生動物的生存構成了巨大威脅,把它們一步步推向瀕危的邊緣,F在,我們必須清楚的認識到未來社會將建立在可更新的能源和自然資源之上,基于對自然資源包括野生動物資源的有效管理、深層開發(fā)和持續(xù)利用之上,人類需要從法制和理性兩方面慎重思考和妥善處理野生動物所面臨的生存危機。 如何實現野生動物保護和經濟發(fā)展的協調統一,從而達到人類與野生動物的和諧相處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從各國實踐經驗來看,具有國家強制力的法律對野生動物保護有著非常重要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重視法律手段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作用已成為一種國際趨勢。許多發(fā)達國家為保護野生動物已經制定出一系列相當完備的法律法規(guī)。新中國成立以后,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立法工作有了很大的進展并取得了巨大成效,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從野生動物保護現狀來看,保護形勢嚴峻,大量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瀕臨滅絕。我國現行法律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局限性越來越明顯,需要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來加以解決。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首先探討了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的現狀,概括介紹了各國野生動物保護立法現狀和國際公約,并詳細闡述了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必要性及意義。其次,本文從近年來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的實踐出發(fā),分析了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存在的諸多問題,如立法目的的缺陷、野生動物保護范圍的狹窄、野生動物定義的不科學、基本制度的不完善,以及與現行刑法的嚴重脫節(jié)。再次,借鑒了典型國家野生動物立法,汲取其有益經驗來完善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最后,本文闡述了完善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應堅持的原則,筆者還針對我國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完善措施,并建議應該完善法律制度來保護野生動物,同時還應增設動物福利條款,期望能夠有助于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完善,促進我國野生動物保護事業(yè)的發(fā)展。
【學位授予單位】:東北林業(yè)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9
【分類號】:D922.68
本文編號:2174651
【學位授予單位】:東北林業(yè)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9
【分類號】:D922.68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1 緒論
1.1 研究背景
1.1.1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現狀
1.1.2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立法現狀
1.1.3 國外野生動物保護立法現狀
1.1.4 野生動物保護的國際公約
1.2 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必要性及意義
1.2.1 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必要性
1.2.2 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重要意義
2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概況
2.1 我國野生動物資源概況
2.2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取得的成績
2.2.1 自然保護區(qū)的建設保護了野生動物資源
2.2.2 拯救工程的實施使一些瀕危物種得到恢復
2.2.3 野生動物保護基本制度初步形成
2.2.4 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2.3 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經驗
2.4 現實對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提出的挑戰(zhàn)
2.4.1 非法貿易猖獗
2.4.2 動物入藥加劇了對野生動物資源的消耗
2.4.3 對人工養(yǎng)殖野生動物的管理存在漏洞
2.4.4 食用野生動物現象嚴重
2.4.5 野生動物棲息地破壞嚴重
2.5 本章小結
3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存在的問題
3.1 立法目的的缺陷
3.2 野生動物保護范圍過于狹窄
3.3 野生動物概念定義不科學
3.4 野生動物保護法與現行刑法嚴重脫節(jié)
3.5 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保護不力
3.6 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制度的缺陷
3.6.1 補償制度操作性不強
3.6.2 補償主體不明確
3.6.3 補償經費無保障
3.6.4 計算損害的標準不明
3.7 資源產權形式單一
3.7.1 所有權權能界定不清晰
3.7.2 鼓勵馴養(yǎng)繁殖與養(yǎng)殖者積極性受制約的矛盾
3.8 生境保護制度有待完善
3.8.1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制度存在不足
3.8.2 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存在不足
3.9 尚未對野生動物予以福利
3.10 尚未與國際條約相接軌
3.11 本章小結
4 典型國家野生動物立法借鑒
4.1 典型國家野生動物立法介紹
4.1.1 日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保存法》
4.1.2 美國《瀕危物種法》
4.1.3 德國《動物福利法》
4.1.4 《瑞士動物福利法》
4.2 對完善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啟示
4.2.1 法律內容盡量具體明確
4.2.2 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以彌補我國的立法空白
4.2.3 提高公眾參與意識
4.2.4 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
4.3 本章小結
5 完善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設想
5.1 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應堅持的原則
5.1.1 尊重野生動物生存權利原則
5.1.2 生態(tài)優(yōu)先原則
5.1.3 預防為主原則
5.1.4 全面保護原則
5.2 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具體對策
5.2.1 轉變立法目的并擴大野生動物的保護范圍
5.2.2 對野生動物予以科學的定義
5.2.3 盡快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刑事立法的有關條款
5.2.4 保護野生動物的棲息地
5.2.5 健全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制度
5.2.6 健全野生動物資源產權制度
5.2.7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制度和自然保護區(qū)管理的改進
5.2.8 增加相應的動物福利條款
5.2.9 明確國際條約的地位及義務的履行
5.3 本章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致謝
【參考文獻】
相期刊論文 前10條
1 許迎春;田義文;朱保建;金陳剛;;從野生動物侵農談野生動物致人損害補償制度的完善[J];安徽農業(yè)科學;2006年19期
2 黃錫生,晏曉麗;論我國野生動物資源的法律保護[J];重慶郵電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04期
3 曹明德,王良海;對修改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幾點思考——兼論野生動物資源生態(tài)補償機制[J];法律適用;2004年11期
4 周建新,李雪巖 ,高聘榮,龍耀;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律若干問題研究[J];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01期
5 曹樹青;野生動物保護中的幾個法律問題[J];河北法學;2004年07期
6 李鐵英;;我國自然保護區(qū)建設中的和諧社會理論探討[J];林業(yè)資源管理;2008年01期
7 陳煥生;歐美國家動物福利法剖析[J];中國牧業(yè)通訊;2005年02期
8 劉元林;;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身[J];人民公安;2007年01期
9 何建湘;;中國龜鱉類現狀分析與保護對策研究[J];中國水產;2007年08期
10 隋金玲,劉玉軍;日本的森林野生動物保護和管理體系[J];世界林業(yè)研究;1999年04
本文編號:217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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