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含水層法條款草案的治理價值與作用
發(fā)布時間:2017-10-24 21:35
本文關鍵詞:跨界含水層法條款草案的治理價值與作用
【摘要】:對于跨界含水層的開發(fā)利用、保護與管理問題,目前所形成的跨界含水層法條款草案不是對既有的習慣國際法的編纂,也沒有成為開放性的條約文本或軟法文件。但是,條款草案依托和反映的是既有的國際法原則,因而在總體上蘊含著一種框架原則性的"協(xié)同"效力。條款草案的治理價值與功能在于,它使各國考慮、兼顧他國的主權和利益,并審慎地決策和行動,誘導有關國家就跨界含水層問題達成雙邊協(xié)定和區(qū)域安排。條款草案形成了"權利義務柔性平衡"的治理結構,以及以框架義務為基礎的動態(tài)治理模式,這是治理跨界地下水資源問題的適宜路徑和方法。中國應當根據(jù)條款草案采取必要的響應策略,在跨界含水層問題上正確地維護本國利益,并積極推進國際協(xié)調合作。
【作者單位】: 南京審計學院法學院;
【關鍵詞】: 含水層 條款草案 國家主權原則 治理
【基金】: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我國政府參與全球性治理若干法律問題研究”(10BFX098)
【分類號】:D922.6
【正文快照】: 隨著淡水資源供給的日益緊張與淡水需求的不斷增長,各國開始高度重視和積極開發(fā)利用地下水資源。在此過程中,蘊含地下水的跨界含水層的利用、保護與國際協(xié)調合作問題日益凸顯。由于缺乏全球性的、權威的法律來規(guī)范跨界地下水的開發(fā)利用、保護與管理活動,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開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4條
1 蘭花;;跨界水資源利用的事先通知義務——烏拉圭河紙漿廠案為視角[J];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02期
2 劉稚;;環(huán)境政治視角下的大湄公河次區(qū)域水資源合作開發(fā)[J];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05期
3 孔令杰;;《聯(lián)合國跨界含水層法條款草案》的最終形式問題研究[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2年06期
4 白明華;;國際水法理論的演進與國際合作[J];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2013年05期
【共引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唐玉青;;水資源區(qū)域生態(tài)補償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J];安徽農業(yè)科學;2011年31期
2 顧青;;和諧社會和社會風險的理性思考[J];安陽師范學院學報;2006年06期
3 賈麗輝;;風險社會理論:對人的生存的當代觀照[J];保定學院學報;2010年02期
4 林愛s,
本文編號:1090667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falvlunwen/huanjingziyuanfa/1090667.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