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機長職權——以刑事司法職權為基點
發(fā)布時間:2017-08-20 06:24
本文關鍵詞:試論機長職權——以刑事司法職權為基點
【摘要】:機長職權最早是沿襲船長在反海盜中的權力,而隨著民用航空運輸?shù)陌l(fā)展,機長職權自身的技術性、行政性以及刑事司法性三大特征日趨明顯。結合機長職權的特征,在刑事訴訟視角下將機長職權的性質定為一種"二元二次特殊的混合式刑事司法職權"。現(xiàn)階段有關機長職權的規(guī)定存在缺失,應對其進行立法改革,立法改革的內容包括明確機長職權的實體性權利、程序性權利以及權力救濟等。
【作者單位】: 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 機長職權 非法干擾 刑事司法職權 立法改革
【基金】:天津市2013年度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課題(編號:TJFX13011) 中國民航大學科研啟動基金項目(編號:2012QD19X)
【分類號】:D993.4;D922.296
【正文快照】: 隨著現(xiàn)代航空業(yè)的迅猛發(fā)展,航空器成為了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故而民用航空運輸安全問題也變得炙手可熱。從民用航空的發(fā)展來看,機長職權的發(fā)展過程是隨著民用航空安全問題的愈發(fā)繁復而不斷擴大的過程。暴力劫機、非暴力劫機、威脅飛行安全以及飛行器內的人員安全等這些在特殊,
本文編號:70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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