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的評析
發(fā)布時間:2021-09-01 15:30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朝鮮)被西方國家認為是地球上最后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在朝鮮建國后的很長一段時期,由于政治上的原因,朝鮮的經濟呈現(xiàn)對蘇聯(lián)和中國等社會主義國家有較強依附性的形態(tài),沒有建立起獨立自主的經濟結構和經濟體系,對外經濟交往和民事往來有局限性。冷戰(zhàn)時代結束,朝鮮經濟受到了沉重的打擊,傳統(tǒng)計劃經濟體制的運行遇到了障礙,陷入困境。為了擺脫經濟困難的狀況,朝鮮在借鑒中國改革開放經驗的基礎上開始進行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由于朝鮮經濟基礎薄弱,僅依靠其自身的力量已經難以走出困境,需要借助于外部的力量,于是朝鮮實行了吸引外資,借助外國資金促進本國經濟發(fā)展的政策。對外政策的改變必然導致涉外民商事關系的出現(xiàn),為了規(guī)范本國的投資環(huán)境,朝鮮積極開發(fā)硬件設施,建立經濟開發(fā)區(qū),與此同時,改善投資的軟環(huán)境,加強外資立法,推行鼓勵投資政策,出臺調整涉外民商事關系的法律。經過十幾年的法制建設,朝鮮已經形成了一套調整涉外民商事關系的法律體系。《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以下簡稱《涉外民事關系法》)是朝鮮調整涉外民商事關系法律體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在調整涉外民商事關系中起重要作用。本文主...
【文章來源】: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66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涉外民事關系法》的立法概況
第一節(jié) 朝鮮國情概況
一、朝鮮的地理概況
二、朝鮮的國家體制
第二節(jié) 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出臺的背景
一、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立法的經濟條件
二、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立法的社會條件
三、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立法的法律條件
第二章 《涉外民事關系法》總則性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立法思想及特點
一、立法思想
二、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的立法
三、國際私法調整范圍寬泛
四、訴訟程序上充分體現(xiàn)國民待遇
五、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適用廣泛
第二節(jié) 立法基本原則
一、國家主權原則
二、平等互利原則
三、國際協(xié)調與合作原則
四、保護弱者權益原則
五、尊重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原則
第三節(jié) 關于調整對象和溯及力的規(guī)定
一、調整對象: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
二、關于法律溯及力的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排除外國法適用制度
一、反致制度
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三、外國法的查明
第三章 涉外民商事關系法律適用的具體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自然人屬人法的規(guī)定
一、自然人的國籍
二、自然人的居所
第二節(jié) 涉外民商事關系當事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一、自然人的能力
二、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第三節(jié) 財產關系的法律適用
一、物權
二、知識產權
三、債權關系的法律適用
四、外商投資企業(yè)適用外國法的例外
第四節(jié) 涉外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
一、結婚、離婚
二、親子關系和收養(yǎng)
三、監(jiān)護
四、扶養(yǎng)
五、繼承
第四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法律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規(guī)定
一、屬地管轄
二、屬人管轄
三、專屬管轄
四、協(xié)議管轄
五、管轄權的自我限制
第二節(jié) 司法協(xié)助
一、域外取證
二、外國法院裁判的承認和執(zhí)行
第五章 評述
第一節(jié) 立法的可取之處
一、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
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律適用制度
三、立法和本國的實際情況緊密結合
四、移植法與本土法的結合
五、屬人法連接點適用范圍擴大并靈活運用
第二節(jié) 立法的有待完善之處
一、規(guī)范過于簡單、籠統(tǒng),立法技術有待加強
二、單邊沖突規(guī)范規(guī)定過多
三、未引入慣常居所的概念
四、國際私法的立法有待于通過司法來擴大影響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目錄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法的溯及力的若干問題——關于法律不溯及既往的爭議、實踐、反思與主張[J]. 朱力宇,孫曉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8(01)
[2]朝鮮經濟改革的促動因素:歷史與現(xiàn)實分析[J]. 宮玉濤. 學術交流. 2007(11)
[3]論和諧世界的法律構建機制——現(xiàn)代國際法的和諧化[J]. 楊長海. 西藏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7(04)
[4]淺析國際民事訴訟協(xié)議管轄制度[J]. 王華婷. 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 2007(05)
[5]涉外收養(yǎng)的管轄與法律適用[J]. 劉煜,唐征玲. 法制與社會. 2007(03)
[6]東北亞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發(fā)展模式研究[J]. 陳偉,畢彥鵬. 北方經貿. 2006(12)
[7]對朝鮮推進新一輪經濟政策調整態(tài)勢分析[J]. 孫永. 黑龍江社會科學. 2006(04)
[8]持續(xù)發(fā)展的中朝經貿合作[J]. 徐長文. 和平與發(fā)展. 2006(02)
[9]中朝日近代世界秩序觀的形成與外交取向比較研究[J]. 安善花. 日本學論壇. 2006(01)
[10]朝核問題與東北亞安全合作[J]. 于迎麗. 國際觀察. 2004(06)
碩士論文
[1]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比較研究[D]. 張旭東.中國政法大學 2006
[2]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轄權研究[D]. 艾治華.武漢大學 2004
[3]海上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研究[D]. 張欣.大連海事大學 2001
本文編號:3377229
【文章來源】: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66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涉外民事關系法》的立法概況
第一節(jié) 朝鮮國情概況
一、朝鮮的地理概況
二、朝鮮的國家體制
第二節(jié) 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出臺的背景
一、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立法的經濟條件
二、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立法的社會條件
三、朝鮮《涉外民事關系法》立法的法律條件
第二章 《涉外民事關系法》總則性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立法思想及特點
一、立法思想
二、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的立法
三、國際私法調整范圍寬泛
四、訴訟程序上充分體現(xiàn)國民待遇
五、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適用廣泛
第二節(jié) 立法基本原則
一、國家主權原則
二、平等互利原則
三、國際協(xié)調與合作原則
四、保護弱者權益原則
五、尊重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原則
第三節(jié) 關于調整對象和溯及力的規(guī)定
一、調整對象: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
二、關于法律溯及力的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排除外國法適用制度
一、反致制度
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三、外國法的查明
第三章 涉外民商事關系法律適用的具體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自然人屬人法的規(guī)定
一、自然人的國籍
二、自然人的居所
第二節(jié) 涉外民商事關系當事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一、自然人的能力
二、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第三節(jié) 財產關系的法律適用
一、物權
二、知識產權
三、債權關系的法律適用
四、外商投資企業(yè)適用外國法的例外
第四節(jié) 涉外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
一、結婚、離婚
二、親子關系和收養(yǎng)
三、監(jiān)護
四、扶養(yǎng)
五、繼承
第四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法律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權規(guī)定
一、屬地管轄
二、屬人管轄
三、專屬管轄
四、協(xié)議管轄
五、管轄權的自我限制
第二節(jié) 司法協(xié)助
一、域外取證
二、外國法院裁判的承認和執(zhí)行
第五章 評述
第一節(jié) 立法的可取之處
一、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
二、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律適用制度
三、立法和本國的實際情況緊密結合
四、移植法與本土法的結合
五、屬人法連接點適用范圍擴大并靈活運用
第二節(jié) 立法的有待完善之處
一、規(guī)范過于簡單、籠統(tǒng),立法技術有待加強
二、單邊沖突規(guī)范規(guī)定過多
三、未引入慣常居所的概念
四、國際私法的立法有待于通過司法來擴大影響
結論
參考文獻
攻讀學位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目錄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法的溯及力的若干問題——關于法律不溯及既往的爭議、實踐、反思與主張[J]. 朱力宇,孫曉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8(01)
[2]朝鮮經濟改革的促動因素:歷史與現(xiàn)實分析[J]. 宮玉濤. 學術交流. 2007(11)
[3]論和諧世界的法律構建機制——現(xiàn)代國際法的和諧化[J]. 楊長海. 西藏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7(04)
[4]淺析國際民事訴訟協(xié)議管轄制度[J]. 王華婷. 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 2007(05)
[5]涉外收養(yǎng)的管轄與法律適用[J]. 劉煜,唐征玲. 法制與社會. 2007(03)
[6]東北亞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發(fā)展模式研究[J]. 陳偉,畢彥鵬. 北方經貿. 2006(12)
[7]對朝鮮推進新一輪經濟政策調整態(tài)勢分析[J]. 孫永. 黑龍江社會科學. 2006(04)
[8]持續(xù)發(fā)展的中朝經貿合作[J]. 徐長文. 和平與發(fā)展. 2006(02)
[9]中朝日近代世界秩序觀的形成與外交取向比較研究[J]. 安善花. 日本學論壇. 2006(01)
[10]朝核問題與東北亞安全合作[J]. 于迎麗. 國際觀察. 2004(06)
碩士論文
[1]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比較研究[D]. 張旭東.中國政法大學 2006
[2]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轄權研究[D]. 艾治華.武漢大學 2004
[3]海上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研究[D]. 張欣.大連海事大學 2001
本文編號:337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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