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民本思想的形成、發(fā)展及其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
發(fā)布時間:2020-05-01 10:14
【摘要】:民本思想是中國古代政治法律思想中寶貴的精神財富,是中華文明的一個顯著的特征,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起源于夏商周三代,胎息于“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重民思想是民本思想的淵源。由于西周“德”的觀念的出現,使政治法律文化中神的因素被降低到最低點,人尤其是統治者個人的道德要求被大大提升,“禮樂文明”的人本主義特點發(fā)展成為中國特色的民本思想。春秋戰(zhàn)國“禮崩樂壞”,諸子百家,尤其是儒、法、道、墨四家代表人物根據自己的社會理想,對民本思想進行了闡述,促進了民本思想的理論化系統化。四家的代表人物從不同的角度都提出有自己特色的民本思想。儒家堅持民本和君本的統一性,主張“仁政”、“德治”,大力宣揚為民謀利。法家則認為只有通過法律的手段才能達到至德的社會,強調君臣共同守法,在實行耕戰(zhàn)的國策中實現民眾的利益。道家則從“法自然”的高度,反對戰(zhàn)爭,主張“圣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的無為政治。墨家則主張在“天”面前,君主和民眾是平等的,讓有才能的人參政議政,珍惜民力等。通過比較研究,我們認為:第一、民本思想是中國古代政治智慧、統治經驗的總結和升華,是一以貫之的;第二、民本和君本是對立統一的,在中國古代的政治法律中,民本要為君本服務,但是君本也不得不時受制于民本:第三、春秋戰(zhàn)國諸子“百家爭鳴”,不同的政治主張背后有其一致的思想基礎——民本,民本思想導致了漢代以后的儒法合流:第四、古代的民本導致的“治民”傳統,對中國傳統法律的倫理特色的促成是一個重要的因素。自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學院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5
【分類號】:D909.2
本文編號:2646538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學院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5
【分類號】:D909.2
【引證文獻】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張宇;論中國傳統法律精神中的民本價值[D];黑龍江大學;2008年
2 左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當代價值[D];上海師范大學;2013年
,本文編號:264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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