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離婚及再婚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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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論文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對唐代離婚與再婚法律制度的研究以及與羅馬法、日而曼法及伊斯蘭法的比較分析,希望能比較完整地介紹唐代離婚與再婚的法律規(guī)定,并得出筆者自己的一些體會。本論文全文分作五部分。 引言:在引言部分,主要是對本領域研究狀況的回顧,包括國內(nèi)外對該問題的研究狀況,同時,結合敦煌現(xiàn)存的資料及出土整理的墓志材料進行簡單的問題分析,以提出論文要解決的問題及論文的理論意義和在社會發(fā)展等方面具有的實用價值。 第一部分:唐代離婚的法律制度。本部分主要是對唐代離婚度進行介紹和分析。該部分分為三個方面,分別是唐代離婚的法律規(guī)定、離婚的形式要件以及離婚后的法律后果。在離婚的法律規(guī)定上,將以唐律令為依據(jù),詳細分析出妻、義絕與和離三種離婚類型,并對之進行具體的分析。在離婚的形式要件上,將詳細介紹離婚文書,從文書的制度、內(nèi)容、名稱、格式等方面來進行分析說明。在離婚的法律后果上,這部分主要是為第二部分對婦女再婚問題進行鋪墊,著重說明婦女離婚后的財產(chǎn)與子女歸屬問題,從而方便對婦女再婚問題進行分析。 第二部分:唐代再婚的法律規(guī)定。本部分分為三個方面進行介紹,分別是唐代再婚的法律規(guī)定與實踐考察,唐代婦女再嫁的特殊形式—收繼婚以及唐代婦女再嫁的原因分析。在第一方面中,將根據(jù)唐代律令規(guī)定以及史籍典章進行介紹,同時對于再婚的特殊形態(tài)——收繼婚進行簡要分析,在再嫁的原因方面,將從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方面分析。 第三部分:中西離婚法律制度比較。在這一部分,將試著在與西方古羅馬法,日耳曼法以及東方伊斯蘭法律對離婚的規(guī)定上進行比較。在對古羅馬法、日而曼法以及伊斯蘭法進行介紹的基礎上,來試著進行簡要的分析。 結語:作為論文的總結部分,一方面是對主題的綜合陳述,另一方面,將試著提出筆者的一些感想,以期論文具有一定的理論和現(xiàn)實意義。
【關鍵詞】:唐代 離婚 再婚 法律制度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7
【分類號】:D929;D923.9
【目錄】:
- 摘要4-8
- 引言8-10
- 一、唐代離婚的法律制度10-27
- (一) 唐代離婚的法律規(guī)定10-21
- 1、出妻10-18
- 2、義絕18-20
- 3、和離20-21
- (二) 唐代離婚的形式要件21-25
- 1、離婚書的名稱、格式及內(nèi)容21-24
- 2、離婚書的作用及意義24-25
- (三) 離婚后的法律關系25-27
- 1、離婚后的人身關系25
- 2、離婚后的財產(chǎn)關系25-27
- 二、唐代再婚的法律制度27-36
- (一) 唐代再婚的法律規(guī)定與實踐考察27-31
- 1、唐代再婚的法律規(guī)定27-28
- 2、唐代婦女再婚的實踐考察28-31
- (二) 唐代婦女再嫁的特殊形式—收繼婚31-33
- (三) 唐代婦女再嫁的原因分析33-36
- 三、中西離婚法律制度比較36-50
- (一) 與古羅馬離婚法律制度的比較36-43
- 1、古羅馬婚姻形式及離婚制度的演變36-39
- 2、《唐律》與羅馬法離婚法律制度的比較及原因分析39-43
- (二) 與日而曼離婚法律制度的比較43-46
- 1、日而曼法關于離婚及再婚的法律規(guī)定43-45
- 2、《唐律》與日而曼法離婚法律制度的比較及原因分析45-46
- (三) 與伊斯蘭離婚法律制度的比較46-50
- 1、《古蘭經(jīng)》中對于離婚的規(guī)定46-48
- 2、《唐律》與《古蘭經(jīng)》中離婚法律制度的比較及原因分析48-50
- 結語50-52
- (一) 倫理性是唐代婚姻制度的本質(zhì)特征50
- (二) 鮮明的家庭本位色彩50-52
- 參考書目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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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5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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