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回應型法理論及其對當代中國法治建設的啟示
發(fā)布時間:2017-10-12 13:30
本文關鍵詞:論回應型法理論及其對當代中國法治建設的啟示
【摘要】:法的合法性是衡量法治進步的一個重要因素,而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是社會急劇變革的年代,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使法的合法性遭遇挑戰(zhàn)。如何既能解決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又能在不斷變化的社會現(xiàn)實中保持其合法性是當時法治面臨的主要問題。對此,伯克利學派認為應該將法律理論和現(xiàn)實結(jié)合起來,在學術上整合法理學與社會學,在法律實踐中解決法律與合法性危機,在實際社會生活中解決社會問題,回應型法由此產(chǎn)生;貞头ㄊ窃谀康牡囊龑聹p少壓制性而增強法律的認知性、能動性和開放性,通過法律的回應型來實現(xiàn)開放性與完整性的互動,即在目的的引導下回應社會,實現(xiàn)實質(zhì)正義、社會利益和文明理想,形成合法性的基礎。伯克利學派通過對壓制型法、自治型法和回應型法三種法律類型的對比,揭示了回應型法的主要內(nèi)容:目的主導地位;開放性與完整性的互動;法治的多種路徑。通過對回應型法內(nèi)容的闡述,提煉其在方法論上的意義:作為一種法律類型,回應型法對我國的法治建設,尤其是立法完善有著重要的方法論意義;貞头ɡ碚撎崾玖艘环N法律對社會的關注,要求對社會需要的全面回應,在法治建設過程中,尤其是在立法法律實踐過程中以目的來引導,減少壓制性而增加合法性,解決法律問題的同時解決社會問題,這些對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有著積極的意義。 本文采用分析、比較和實證的方法,從回應型法理論的社會背景和理論淵源著手,闡述回應型法的主要內(nèi)容和在我國的引入過程,分析回應型法理論的方法論意義,并說明回應型法對我國法治建設,尤其是立法完善的啟迪。
【關鍵詞】:回應 回應型法 法治建設
【學位授予單位】:湖南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20.0
【目錄】: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9
- 引言9-13
- 第一章 回應型法理論及其在我國的引入13-27
- 第一節(jié) 回應型法理論概述13-25
- 一、回應型法理論形成的背景13-17
- 二、回應型法理論的主要內(nèi)容17-25
- 第二節(jié) 回應型法理論在我國的引入過程25-27
- 一、我國對回應型法理論有關著作的翻譯階段25-26
- 二、對回應型法理論的推介階段26-27
- 第二章 從回應型法邁向回應型立法——回應型法理論的方法論意義27-35
- 第一節(jié) 學術界有關回應型法理論研究的主要觀點評析27-28
- 第二節(jié) 作為方法論的回應型法理論28-35
- 一、法社會學主要法律分類方法28-31
- 二、回應型法理論在方法論上的創(chuàng)新31-33
- 三、回應型法理論的方法論意義33-35
- 第三章 回應型法理論對我國立法完善的啟示35-42
- 第一節(jié) 整合多種手段進行法治建設35-36
- 第二節(jié) 法治建設應對社會全面回應36-38
- 第三節(jié) 在法律實踐中將法對社會問題回應的內(nèi)容與法律運行聯(lián)系起來38-42
- 一、通過立法將二者聯(lián)系起來38-40
- 二、加強行政執(zhí)法的合法性,在執(zhí)法活動中回應社會問題和社會需求40-41
- 三、在司法過程中貫徹法律對社會的回應性41-42
- 結(jié)語42-43
- 參考文獻43-46
- 附錄46-47
- 致謝47-49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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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01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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