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與深圳富安娜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評析
發(fā)布時間:2021-12-29 18:55
股權激勵是用人單位授予企業(yè)高管或者核心骨干人員的,期望其在任職期間能勤勉盡責的為單位長期服務,從而分享單位利潤的一種員工激勵工具。但是其作為一種人力資源管理手段,在實踐中卻有著利弊并存的兩面性。近年來,用人單位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導致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逐漸增多。由此引發(fā)的股權激勵糾在司法實務中各地法院對于其是屬于勞動人事爭議糾紛還是民事合同糾紛,裁判觀點迥然不同。曹某、深圳富安娜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屬于比較典型的勞資雙方因股權激勵收益而產生的案件。案件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就本案的案件性質和法律適用問題展開了激烈辯論。本案歷經一審、二審、再審,法院均認定該案屬于合同糾紛案件,判決曹某向富安娜公司返還巨額的股權收入。通過案件評析,本案爭議焦點主要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案件性質是普通民商合同糾紛還是勞動爭議案件;二是涉案《承諾函》中員工承諾三年內不得辭職的約定是否有法律效力;三是員工違反《承諾函》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經評析后認為,該案屬于普通合同糾紛而非勞動爭議糾紛。涉案《承諾函》系勞資雙方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對原股權激勵協議所作出的一種變通。通過對本案的詳細評析,從股權激勵的不同實施模...
【文章來源】:湖南大學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義
1.3 文獻綜述
第2章 案情介紹
2.1 基本案情
2.2 法院審理情況
2.3 參考性案例
2.3.1 案例一:唐某與聶某股權贈與合同糾紛
2.3.2 案例二:廣東海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寇某股權激勵糾紛
第3章 爭議焦點
3.1 本案屬于民事合同糾紛還是勞動爭議糾紛
3.2 涉案《承諾函》的性質和效力如何
3.3 違反《承諾函》的約定是否應當向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第4章 本案爭議焦點評析
4.1 股權激勵的內涵和理論基礎
4.1.1 股權激勵的起源和發(fā)展
4.1.2 股權激勵的基礎和價值
4.1.3 股權激勵的主要模式
4.2 本案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律關系的定性
4.2.1 勞動法律關系激勵模式
4.2.2 普通合同法律關系激勵模式
4.2.3 股權法律關系股權激勵模式
4.2.4 本案中法律關系的認定
4.3 本案中《承諾函》的法律性質及其效力
4.3.1 涉案《承諾函》合法有效
4.3.2 涉案《承諾函》系附條件的股權轉讓合同
4.4 違反《承諾函》的約定應返還股權收益
4.4.1 本案中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收益如何定性
4.4.2 《承諾函》中約定的違約金的性質
4.5 本案的啟示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工資獎金還是利潤分紅――基于一起股東兼高管索要勞動報酬爭議的討論[J]. 中國勞動. 2018(10)
[2]股權激勵適用法律關系初探[J]. 檀霏霏. 法制博覽. 2018(21)
[3]公司股權激勵糾紛裁判理念反思[J]. 章曉明. 經濟法論壇. 2018(01)
[4]股權激勵糾紛精解[J]. 陳元. 中國衛(wèi)生人才. 2018(04)
[5]勞動爭議新情況新問題及司法應對[J]. 王永起.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 2018(01)
[6]公司股票期權激勵爭議處理研究[J]. 范圍. 當代法學. 2016(02)
[7]論股權激勵計劃中勞動者的身份轉換與權益保障——以富安娜股權收益糾紛案為切入點[J]. 王蓓,劉珂. 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5(03)
[8]我國職工持股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J]. 張志杰. 湖南城市學院學報. 2013(04)
碩士論文
[1]限制性股票激勵法律問題研究[D]. 易琴.湖南師范大學 2014
本文編號:3556688
【文章來源】:湖南大學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3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義
1.3 文獻綜述
第2章 案情介紹
2.1 基本案情
2.2 法院審理情況
2.3 參考性案例
2.3.1 案例一:唐某與聶某股權贈與合同糾紛
2.3.2 案例二:廣東海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寇某股權激勵糾紛
第3章 爭議焦點
3.1 本案屬于民事合同糾紛還是勞動爭議糾紛
3.2 涉案《承諾函》的性質和效力如何
3.3 違反《承諾函》的約定是否應當向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第4章 本案爭議焦點評析
4.1 股權激勵的內涵和理論基礎
4.1.1 股權激勵的起源和發(fā)展
4.1.2 股權激勵的基礎和價值
4.1.3 股權激勵的主要模式
4.2 本案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律關系的定性
4.2.1 勞動法律關系激勵模式
4.2.2 普通合同法律關系激勵模式
4.2.3 股權法律關系股權激勵模式
4.2.4 本案中法律關系的認定
4.3 本案中《承諾函》的法律性質及其效力
4.3.1 涉案《承諾函》合法有效
4.3.2 涉案《承諾函》系附條件的股權轉讓合同
4.4 違反《承諾函》的約定應返還股權收益
4.4.1 本案中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收益如何定性
4.4.2 《承諾函》中約定的違約金的性質
4.5 本案的啟示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工資獎金還是利潤分紅――基于一起股東兼高管索要勞動報酬爭議的討論[J]. 中國勞動. 2018(10)
[2]股權激勵適用法律關系初探[J]. 檀霏霏. 法制博覽. 2018(21)
[3]公司股權激勵糾紛裁判理念反思[J]. 章曉明. 經濟法論壇. 2018(01)
[4]股權激勵糾紛精解[J]. 陳元. 中國衛(wèi)生人才. 2018(04)
[5]勞動爭議新情況新問題及司法應對[J]. 王永起.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 2018(01)
[6]公司股票期權激勵爭議處理研究[J]. 范圍. 當代法學. 2016(02)
[7]論股權激勵計劃中勞動者的身份轉換與權益保障——以富安娜股權收益糾紛案為切入點[J]. 王蓓,劉珂. 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5(03)
[8]我國職工持股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J]. 張志杰. 湖南城市學院學報. 2013(04)
碩士論文
[1]限制性股票激勵法律問題研究[D]. 易琴.湖南師范大學 2014
本文編號:35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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