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吏瀆職犯罪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1-15 04:09
《左傳》曰:“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备骷壒倮翥”M職守,清正廉明,則吏治清明,社會穩(wěn)定,國家繁榮富強。因此,中國歷代王朝的統(tǒng)治者都重視對于各級官吏的考核與選任,以實現(xiàn)政治清明,減少官吏瀆職犯罪帶來的危害。大宋王朝也不例外,其統(tǒng)治者通過制定法律,以立法的形式來對官吏的瀆職犯罪行為進行約束。本文以《宋刑統(tǒng)》為基礎并結合其他史料,如《慶元條法事類》、《宋會要輯稿》等,將從行政、司法、軍事三大領域對宋代官吏瀆職犯罪進行論述。其中行政領域的瀆職犯罪主要包括濫用職權類型的瀆職犯罪和玩忽職守類型的瀆職犯罪兩大類;司法領域的瀆職犯罪則貫穿于司法活動整個程序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追捕、受理、審訊、斷罪、執(zhí)行、監(jiān)禁六個方面;軍事領域的瀆職犯罪則包括違犯軍事指揮制度的瀆職犯罪、違犯軍隊作戰(zhàn)制度的瀆職犯罪、違犯軍器管理制度的瀆職犯罪、違犯軍事工程制度的瀆職犯罪,其具體內(nèi)容包括擅發(fā)兵、給發(fā)兵符、主將不固守城池、巧詐避征役、告賊消息與間諜通等。宋代瀆職罪的立法既適應了當時社會的現(xiàn)實需要,鞏固趙氏皇權,同時又加強了對官吏的統(tǒng)治,實現(xiàn)政治清明,社會穩(wěn)定。但是,也存在在加強對官吏統(tǒng)治的同時,允許官吏享有特權,比如八議、官當?shù)?...
【文章來源】:鄭州大學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shù)】:5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選題意義
第二節(jié) 研究現(xiàn)狀
第三節(jié) 研究方法
第四節(jié) 文章框架結構
第五節(jié) 研究的重點及創(chuàng)新點
第二章 宋代以前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一節(jié) 先秦時期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三節(jié) 隋唐時期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三章 宋代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第一節(jié) 行政領域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一 濫用職權類型的瀆職犯罪
二 玩忽職守類型的瀆職犯罪
第二節(jié) 司法領域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一 追捕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二 受理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三 審理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四 斷罪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五 執(zhí)行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六 監(jiān)禁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第三節(jié) 軍事領域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一 違犯軍事指揮制度的瀆職犯罪
二 違犯軍隊作戰(zhàn)制度的瀆職犯罪
三 違犯軍器管理制度的瀆職犯罪
四 違犯軍事工程制度的瀆職犯罪
第四章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主要特點及評價
第一節(jié)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主要特點
一 內(nèi)容全面,詳細具體
二 犯罪主體廣泛
三 量刑輕重有別
四 治罪處刑與犯人的罪行相聯(lián)系
第二節(jié) 宋代瀆職罪立法評價
一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積極作用
二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局限性
第五章 宋代瀆職罪立法啟示
第一節(jié) 關于犯罪主體的完善
第二節(jié) 關于犯罪主觀方面的完善
第三節(jié) 關于瀆職罪量刑的完善
結語
參考文獻
個人簡歷、在學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2978196
【文章來源】:鄭州大學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shù)】:5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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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選題意義
第二節(jié) 研究現(xiàn)狀
第三節(jié) 研究方法
第四節(jié) 文章框架結構
第五節(jié) 研究的重點及創(chuàng)新點
第二章 宋代以前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一節(jié) 先秦時期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三節(jié) 隋唐時期瀆職罪立法概述
第三章 宋代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第一節(jié) 行政領域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一 濫用職權類型的瀆職犯罪
二 玩忽職守類型的瀆職犯罪
第二節(jié) 司法領域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一 追捕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二 受理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三 審理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四 斷罪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五 執(zhí)行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六 監(jiān)禁過程中的瀆職犯罪
第三節(jié) 軍事領域瀆職罪的基本內(nèi)容
一 違犯軍事指揮制度的瀆職犯罪
二 違犯軍隊作戰(zhàn)制度的瀆職犯罪
三 違犯軍器管理制度的瀆職犯罪
四 違犯軍事工程制度的瀆職犯罪
第四章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主要特點及評價
第一節(jié)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主要特點
一 內(nèi)容全面,詳細具體
二 犯罪主體廣泛
三 量刑輕重有別
四 治罪處刑與犯人的罪行相聯(lián)系
第二節(jié) 宋代瀆職罪立法評價
一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積極作用
二 宋代瀆職罪立法的局限性
第五章 宋代瀆職罪立法啟示
第一節(jié) 關于犯罪主體的完善
第二節(jié) 關于犯罪主觀方面的完善
第三節(jié) 關于瀆職罪量刑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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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97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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