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審美價值的“苦”——周作人的“生活之藝術”
發(fā)布時間:2021-08-10 19:30
"生活的藝術"的實體是生活的"技術",但當審美主體承認這種技術是"美"時,它便成為了"藝術"。周作人說的"美"是與真、善一體的美,并不是視覺上、聽覺上的美。據(jù)他所說,"愉快"與"痛苦"相近,只有在追求"真"的苦澀的知識運動中才有真正的"愉快"。對于周作人而言,思考人的生活的"美"也是思考其生活的自然性("真")。他不斷寫下大量文章來告訴我們,不厭其煩地提出什么是之于人的"自然""真"這一質疑,就是為不陷入人的非人化的審美生活的倫理底線。
【文章來源】: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30(05)CSSCI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1.微妙地美地生活
2.審美關系——審美對象與審美主體
3.美的層次性
4.美丑的交錯
5.作為美的快苦
6.審美生活的倫理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生活之藝術”的幾個問題——參照周作人的“頹廢”和倫理主體[J]. 伊藤德也. 魯迅研究月刊. 2007(05)
[2]周作人其人其文——論周作人《生活之藝術》[J]. 張春雨. 滄州師范?茖W校學報. 2005(03)
本文編號:3334652
【文章來源】: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30(05)CSSCI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1.微妙地美地生活
2.審美關系——審美對象與審美主體
3.美的層次性
4.美丑的交錯
5.作為美的快苦
6.審美生活的倫理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生活之藝術”的幾個問題——參照周作人的“頹廢”和倫理主體[J]. 伊藤德也. 魯迅研究月刊. 2007(05)
[2]周作人其人其文——論周作人《生活之藝術》[J]. 張春雨. 滄州師范?茖W校學報. 2005(03)
本文編號:333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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