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課程與教學論》教學模式改革之再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2-05-08 12:05
課堂教學模式改革的核心在于教師,要求教師在每次授課進行前,結合人才培養(yǎng)方案認真?zhèn)湔n,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教學目標和教學方式。本文針對遵義師范學院音樂學方向人才培養(yǎng)方案調整的具體情況,就《<音樂課程與教學論>教學模式改革》課題的相關部分進行調整性論述。
【文章頁數】:1 頁
【文章目錄】:
一、方案中的刪減與增設
(一) 學時的刪減
(二) 課程的增設
二、對原教學模式的改革
1.課堂教學模式中的保留
2.課堂教學模式中的創(chuàng)新
三、總結與思考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學習中心課堂中的教師地位與作用——基于對“教師主導作用”反思的理解[J]. 陳佑清. 教育研究. 2017(01)
[2]“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說是教學活動的特殊規(guī)律的反映——兼評“雙主體”論[J]. 王競. 教育研究與實驗. 1988(01)
本文編號:3651632
【文章頁數】:1 頁
【文章目錄】:
一、方案中的刪減與增設
(一) 學時的刪減
(二) 課程的增設
二、對原教學模式的改革
1.課堂教學模式中的保留
2.課堂教學模式中的創(chuàng)新
三、總結與思考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學習中心課堂中的教師地位與作用——基于對“教師主導作用”反思的理解[J]. 陳佑清. 教育研究. 2017(01)
[2]“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說是教學活動的特殊規(guī)律的反映——兼評“雙主體”論[J]. 王競. 教育研究與實驗. 19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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