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反不正當競爭法視野下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的違法性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4-03-17 20:09
近年來涉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的不正當競爭糾紛頻發(fā),我國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以《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作為法律依據,認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侵害了互聯網視頻播放業(yè)務的經營者依托“免費視頻+互聯網廣告”這一商業(yè)模式來獲得利益的正當利益,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yè)道德,具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違法性,因此將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判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法院的此類判決頗具爭議,我國學界的部分學者從美國和德國特別注重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等審判理念出發(fā),認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不具有競爭法意義上的違法性。特別是德國法院在近年來多次作出了認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判決,更是為這一觀點提供了有力的域外司法實踐論據。我國學界關于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的研究已較為豐富,但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研究與我國法院判決一樣,有明顯的一刀切現象,F有研究基本未對我國的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本身進行細致的分類,因此后續(xù)進行的違法性比較研究也存在著一定瑕疵。本文以案例分析法和比較分析法為主,通過與我國司法判決立場截然相反的德國進行比較,先對兩國的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本身進行...
【文章頁數】:5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一、緒論
(一) 問題的提出
1. “免費服務+互聯網廣告”商業(yè)模式的經濟意義
2. 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對“免費服務+互聯網廣告”商業(yè)模式的沖擊
3. 中、德兩國法院對互聯網廣告屏蔽糾紛的相反司法裁判
4. 選題目的
(二) 研究現狀
(三) 研究方法
二、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的中德比較研究
(一) 中、德案例匯總與類型化
(二) 中、德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的區(qū)別
1. 行為人的身份不同
2. 行為所涉互聯網廣告屏蔽軟件的功能和收費模式不同
(三) 中德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差異對比較法研究的影響
三、德國法院判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不具有違法性的法律分析
(一) 德國司法實踐和法律適用情況
(二) 商業(yè)行為
1. 商業(yè)行為的概念
2. 商業(yè)行為在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中的檢視
3. 小結
(三) 競爭者
1. 競爭者要件
2. 競爭關系在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中的檢視
(四) 針對性阻礙
1. 構成要件概述
2. 不正當的阻礙
3. 阻礙具有針對性
4. 阻礙故意
5. 全面的利益衡量
6. 不構成針對性阻礙
(五) 攻擊型交易
1. 適用范圍
2. 攻擊型交易的構成要件
3. 不屬于攻擊型交易
(六) 一般條款
1. 一般條款的具體化
2. 不屬于不被允許的一般市場阻礙
(七) 小結
四、中國法院判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具有違法性的法律分析
(一) 中國司法實踐和法律適用情況
(二) 一般條款的司法適用現狀
1. 一般條款的具體化
2. 競爭行為
3. 競爭關系
4. 不正當性
5. 技術中立或消費者的選擇權
(三) 小結
五、中德兩國對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違法性認定結果不同的原因分析
(一) 中國和德國的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本身存在區(qū)別
(二) 德國法院認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原因
1. 司法應在市場競爭中保持謙抑
2. 全面的利益衡量
(三) 我國法院認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原因和存在的問題
1. 對競爭行為的認定過于寬泛
2. 未對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進行區(qū)分
3. 法院未在競爭活動中秉持謙抑立場
4. 對“不正當性”的認定中存在問題
(四) 德國裁判思路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六、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31566
【文章頁數】:52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一、緒論
(一) 問題的提出
1. “免費服務+互聯網廣告”商業(yè)模式的經濟意義
2. 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對“免費服務+互聯網廣告”商業(yè)模式的沖擊
3. 中、德兩國法院對互聯網廣告屏蔽糾紛的相反司法裁判
4. 選題目的
(二) 研究現狀
(三) 研究方法
二、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的中德比較研究
(一) 中、德案例匯總與類型化
(二) 中、德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的區(qū)別
1. 行為人的身份不同
2. 行為所涉互聯網廣告屏蔽軟件的功能和收費模式不同
(三) 中德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差異對比較法研究的影響
三、德國法院判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不具有違法性的法律分析
(一) 德國司法實踐和法律適用情況
(二) 商業(yè)行為
1. 商業(yè)行為的概念
2. 商業(yè)行為在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中的檢視
3. 小結
(三) 競爭者
1. 競爭者要件
2. 競爭關系在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中的檢視
(四) 針對性阻礙
1. 構成要件概述
2. 不正當的阻礙
3. 阻礙具有針對性
4. 阻礙故意
5. 全面的利益衡量
6. 不構成針對性阻礙
(五) 攻擊型交易
1. 適用范圍
2. 攻擊型交易的構成要件
3. 不屬于攻擊型交易
(六) 一般條款
1. 一般條款的具體化
2. 不屬于不被允許的一般市場阻礙
(七) 小結
四、中國法院判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具有違法性的法律分析
(一) 中國司法實踐和法律適用情況
(二) 一般條款的司法適用現狀
1. 一般條款的具體化
2. 競爭行為
3. 競爭關系
4. 不正當性
5. 技術中立或消費者的選擇權
(三) 小結
五、中德兩國對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違法性認定結果不同的原因分析
(一) 中國和德國的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本身存在區(qū)別
(二) 德國法院認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原因
1. 司法應在市場競爭中保持謙抑
2. 全面的利益衡量
(三) 我國法院認為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原因和存在的問題
1. 對競爭行為的認定過于寬泛
2. 未對互聯網廣告屏蔽行為進行區(qū)分
3. 法院未在競爭活動中秉持謙抑立場
4. 對“不正當性”的認定中存在問題
(四) 德國裁判思路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六、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31566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wenyilunwen/guanggaoshejilunwen/3931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