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法經濟學與經濟法學的關系探析
發(fā)布時間:2016-07-16 13:11
論文摘要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都屬于法學的概念范疇,二者既有區(qū)別也有聯(lián)系。從法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它和傳統(tǒng)的法學不一樣,因為法經濟學是從經濟學的探究體例角度出發(fā),運用的是微觀經濟學的系統(tǒng)實證法和范例體例法,最終的目的是要實現(xiàn)對法律制度的擬定、發(fā)展和實行結果進行研究?梢哉f,法經濟學是一門交叉性特別強烈的學科。從經濟法學的角度來看,經濟法學的研究對象是國家干預經濟產生的具有法律關系的協(xié)調對象,而且經濟法學的主要目的就是進行規(guī)范合理的部門法的制定。從概念上進行分析,發(fā)現(xiàn)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發(fā)展存在著關聯(lián)性,這種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成為了研究的重點。本文就法經濟學與經濟法學的關系進行分析,旨在明確的認識二者,以便于更好的對其進行運用。
論文關鍵詞 法經濟學 經濟法學 異同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同屬于法學概念的范疇,所以二者在很多層面具有相似性,但是又因為二者一個強調“經濟”,一個強調“法”,所以二者又存在著明顯的差異性。從研究實踐來看,經濟法學和法經濟學二者互相滲透,以對方的發(fā)展來發(fā)展自己的趨勢比較明顯。目前,研究這二者關系的學者為了就二者有更加清楚的認識,分別從經濟學的角度和法學的角度進行分析,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從研究來看,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都是法學和經濟學交叉的產物,所以二者既有了法學的特征,也有了經濟學的特質,但是由于二者的側重點不同,所以差異性也比較顯著。
一、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概念比較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研究首先要從概念上來進行區(qū)分,首先,法經濟學這門學科在進行法律現(xiàn)象和問題研究的時候,利用的是經濟學中的概念和方法。波斯納作為最著名的法經濟學研究專家,他在研究法經濟學的時候,將其形象的分析為“法律的經濟學”,所以西方的理論當中,對于法經濟學又習慣稱之為“法學與經濟學”。
從這個層面來講,說明法經濟學研究的內容正好就是法學和經濟學進行融合之后形成的法律體系。
其次,經濟法主要指的是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之下,政府為了對具有盲目性的市場經濟進行調整,充分的使自己經濟管理的職能得到發(fā)揮,進而實現(xiàn)對生產和市場的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由于現(xiàn)在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完全確立,但是市場調節(jié)存在著盲目性,而政府通過有效的干預能夠實現(xiàn)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從而使得市場的發(fā)展更加的健康。為了使得政府的調節(jié)更加的有效,也為了打擊不規(guī)范的市場活動,所以需要利用法律來進行市場維護。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中,,經濟法學的研究就變得尤為重要。
二、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相同點
(一) 理論基礎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顯著相同點就是二者具有相同的理論基礎。 因為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都是在法學和經濟學的融合中產生的交叉邊緣學科,所以二者很好的將公平正義和效益理論進行了結合。在經濟學研究當中,效益理論非常的重要,而在法學研究中,公平正義正好等價與效益理論,這就說明二者在理論基礎上存在著相通性。法經濟學家科斯和波斯納關于“經濟效益”這一問題在法經濟學中有明確論述,他們認為效益作為作為衡量一切法律乃至是所有公共政策是否合適的根本標準,必須要實現(xiàn)資源配置達到價值最大化的目的。從這個效益的觀念來分析,無論是法學,還是經濟學,都必須重視效益。所以法經濟學和經濟學法學都需要在效益的理論基礎上去實現(xiàn)自己的價值。
。ǘ 理念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另一個相同的地方就是擁有相同的理念。法經濟學當中的許多理念,都體現(xiàn)了效益理念并且貫穿其中。
無論是在古代,還是在現(xiàn)代,人們對于法律價值的評判標準都是法律要體現(xiàn)公平正義的原則,從這個層面來講,法經濟學的領域被不斷的擴展。效益的理念原本是經濟學中的概念,但是將效益理念加入到法律體系當中后發(fā)現(xiàn),法律不僅要體現(xiàn)公平和正義,還要體現(xiàn)效益,這就使得公平和正義成為了評價法律的新標準。
無論是法經濟學還是經濟法學,其中都有了公平正義和效益的理念,這種理念上的契合,使得經濟法學和法經濟學在研究實際問題的時候,有了統(tǒng)一的評判標準及公平正義和效益,這種全新的標準使得經濟法學和法經濟學的實效性更加的突出,其作用發(fā)揮也更加的巨大。
(三) 價值觀念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另一個相同點就是二者擁有相同的價值觀念。從理論上來分析,經濟學中為了實效效益的增加,往往在價值體現(xiàn)方面會存在差異,而在法學中,為了體現(xiàn)公平正義,對于效益的要求則會降低。二者就價值觀念而言從理論上分析是對立的,但是在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中,二者的價值觀念卻出奇的一致。法經濟學的主要研究目的就是要完善部門法乃至整個法律體系,使其能達到公平正義,而經濟法學的研究就是要規(guī)制國家干預經濟中的范圍,從而調整干預過程中出現(xiàn)的法律關系,使其達到公平,保證整體的效益。從經濟法學和法經濟學的最終實現(xiàn)目的來看,二者都是要實現(xiàn)法律的公平性和正義性,從而保證效益的產生,所以說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都是要在保證效益的同時實現(xiàn)公平正義,所以二者的價值觀念在實際應用中是一致的。
三、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不同點
。ㄒ唬 學科性質和調整對象不同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突出不同就表現(xiàn)在二者的學科性質和調整對象。法經濟學主要是利用經濟學當中的福利經濟學原理和微觀經濟學原理來進行法律的形成、體系以及運作和經濟影響分析的法律學科。在法經濟學的研究過程中,著名的法經濟學家波斯納認為“把經濟學的原理和分析方法系統(tǒng)運用到法律體系分析”中的學科就是法經濟學。由此可以看出,法經濟學的涵蓋范圍更廣,其中不僅包括了民商法學和經濟法學,還包括了憲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等所有的法律學科。
從調整對象來分析,經濟法學是進行經濟法理論問題和經濟法規(guī)律研究的部門法學,主要的研究對象就是經濟法。經濟法學在研究的過程中,偏重于利用法律的原理和方法進行經濟問題的分析,而研究的對象則是處于特定經濟社會關系中的法律調整和規(guī)制問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具有唯一性,也就是只進行對國家干預時產生的經濟關系的調整,而其他的經濟關系不在調整的范圍之內。經濟法的目的是要規(guī)制國家行使調整手段的范圍,所以它和行政法又有所區(qū)分。行政法強調行政管理的干預,而經濟法則主要強調的是經濟關系調整的規(guī)制。
。ǘ 研究方法不同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不同還表現(xiàn)在二者的研究方法存在差異性。
首先是在進行法經濟學研究的時候,利用的一般都是經濟學的相關理論,在法律概念、法律體系以及法律運行等問題的解釋上,主要運用的還是微觀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在進行規(guī)范性的法律文件和判例的解讀時,利用的也是經濟分析法。因為法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比較獨特,所以目前形成了比較獨立的法學流派。
其次就是經濟法學研究的時候,利用的往往是法學的理論和研究方法。在研究實踐中發(fā)現(xiàn),經濟法學的研究主要利用的還是規(guī)范性或者是非規(guī)范性的法律文件,通過研究來確定法律依據(jù)。在實際研究的過程中,利用法學理論進行特定的經濟社會關系分析已經成為了經濟法學的研究常態(tài)。這種研究和一般的法學研究并無差異,因此不具有特殊性。
綜合而言,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都是法學和經濟學研究中產生的交叉邊緣性學科,但是二者在的理論和原理運用方面存在著差異,研究的目標和對象也有所不同,所以在研究方法上也就產生了分歧。由于法經濟學的研究比較的特殊,所以能夠形成獨立的法學流派,但是經濟法學和一般的部門法無異,所以其研究方法和其他法律研究而言,并無差異。
。ㄈ 研究目的不同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不同還表現(xiàn)在研究目的的不同。
首先,法經濟學產生于法學和經濟學的逐步融合過程中,這門學科具有明顯的邊緣性特征,因為它的存在和發(fā)展,完全是為了輔助經濟法體制和整個法律制度的需要。從功能上來看,法經濟學主要是為法律的經濟學分析服務,在具體應用的過程中,利用的也是經濟學的原理和一些分析方法進行對法律的思考?梢哉f,法經濟學是以具有經濟法性質和基本特性的法律規(guī)范為研究目標所形成了部門法體系。主要目的是要解釋經濟法現(xiàn)象,并對其運行規(guī)律進行研究。
其次,經濟法學主要是對法律制度規(guī)范運行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一種控制,通過經濟法學的運用,可以有效的規(guī)制國家在經濟干預過程中的行為,從而保證經濟參與主體的利益。從目的來看,經濟法學的目的主是為了規(guī)制國家在宏觀調控中的行為,也就是說經濟法學的研究目的,根本在于保護經濟活動的利益,從而使得經濟活動在公平公正的氛圍中開展。
四、結語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作為法學和經濟學研究融合的交叉邊緣學科,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中的位置不容忽視。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概念,不僅會加深對經濟學原理的認識,對于法學的認知也會進一步加深。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在實踐中相互補充,共同作用,一方面完善了我國的法律體系,推進了法制化的建設,另一方面,又規(guī)范了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調節(jié)手段和范圍,使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更加的有序化和健康化。
本文編號: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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