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17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金的通知
隆回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機構概況 法規(guī)文件 規(guī)劃計劃
信息索引號: 430524053-20171206085213 文件編號: 隆財教指〔2017〕32號
發(fā)布機構: 內(nèi)容分類: 專項資金信息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公開范圍: 社會公開
生成日期: 2017-11-28 公開日期: 2017-12-06
責任股室: 辦公室 審核程序: 本單位內(nèi)審核后公開
內(nèi)容描述:
關于下達2017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金的通知各縣屬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
根據(jù)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提前下達2017年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中央和省級資金的通知》(湘財教指〔2016〕233號、湘財教指〔2017〕88號文件精神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湘財教〔2010〕75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上級分配給我縣2017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下達給你們,請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類支出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經(jīng)濟科目“30308助學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學校要專門召開資助工作會議,做好宣傳欄,大力宣傳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政策,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
二、各學校要加強學生的學籍管理,確保資助對象為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jīng)濟貧困學生。
三、根據(jù)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加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fā)放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長銀發(fā)〔2012〕98號)文件精神,各學校要認真落實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的辦理、發(fā)放等各項管理規(guī)定,要為每位受助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及時把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發(fā)到學生手中,由學生保管使用。任何人不能扣壓學生的資助卡和以任何方式占有受助學生的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的發(fā)放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民辦高中由教育局打卡發(fā)放。
四、各校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制度。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優(yōu)先考慮建檔立卡戶、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學生及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力學生、少數(shù)民族家庭貧困學生和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學生。適當向農(nóng)村學校傾斜。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期1000元,具體由各校結合實際情況,在每生每期2000元、1000元、750元范圍內(nèi)確定。
五、各學校要根據(jù)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湖南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制定的評審辦法,確保精準資助。并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在學校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并將公示照片和銀行打卡憑證保存入檔,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
六、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國家助學金管理,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實行法人代表負責制,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jiān)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對于擠占、挪用、虛列、弄虛作假套取國家助學金等行為,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隆回縣2017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金分配表
隆回縣財政局 隆回縣教育局
2017年11 月28日
附件:
隆回縣2017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金分配表
項目
學校名稱
在校學生總 人 數(shù)
資助人數(shù)
資助資金
(萬元)
備 注
一中
4390
1352
135.2
二中
4437
1396
139.6
六中
856
288
28.8
九中
3905
1206
120.6
萬和
1739
502
50.2
楚才
1342
363
36.3
楚云
1319
357
35.7
東方
1605
436
43.6
合計
19593
5900
590
(審核:游勇 卿燕生 責任編輯:劉旭為)
上一篇:關于下達2017年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資金(含二者結合部分)的通知
下一篇:關于下達2017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免學雜費補助資金的通知
本文編號:2214296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wenshubaike/rudangsixianghuibao/2214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