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羅爾斯反駁前正義應得的理由
發(fā)布時間:2021-05-20 21:18
流行應得觀以實現(xiàn)應得來定義分配正義,這就使其在評估社會的制度安排時,主張"應得先于正義制度而確立,并作為衡量制度正義與否的尺度"。羅爾斯駁斥了先于正義制度的應得,認為應得依系于某一特定正義制度而確立。羅爾斯從人們不應得其天賦、社會家庭環(huán)境的角度對前正義應得的反駁,依賴于一個并不可靠的前提,因此屢遭詬病。但這并不表明羅爾斯顛覆流行應得觀的努力的失敗。羅爾斯對競賽中應得勝利現(xiàn)象的分析,隱含了反駁前正義應得的另一個更為有力的理由。
【文章來源】:現(xiàn)代哲學. 201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羅爾斯和范伯格應得理論比較
二、羅爾斯對流行應得觀的反駁
三、博格為羅爾斯的辯護
四、重構羅爾斯反駁流行應得觀的理由
本文編號:3198445
【文章來源】:現(xiàn)代哲學. 201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一、羅爾斯和范伯格應得理論比較
二、羅爾斯對流行應得觀的反駁
三、博格為羅爾斯的辯護
四、重構羅爾斯反駁流行應得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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