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馬事件與臺灣當局的應對
發(fā)布時間:2017-08-24 14:51
本文關鍵詞:克洛馬事件與臺灣當局的應對
【摘要】:1939年,日本侵占南沙群島,改名為新南群島,劃歸臺灣總督府管轄。1946年12月12日,中國軍隊登陸太平島,豎立界碑,重申對南沙群島的主權。1950年,臺灣當局自太平島撤出軍隊。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署,規(guī)定"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根據(jù)與要求"。這改變不了南沙群島、西沙群島屬于中國領土一部分的事實。1956年,菲律賓商人克洛馬代表"人道王國",占據(jù)了南沙群島的幾座島礁。其屬于個人行為,不具有官方身份。臺灣當局立即要求菲律賓政府承認南沙群島屬于中國領土,制止克洛馬的非法行為。同時,臺灣當局派海軍巡航南沙群島,在太平島駐軍,勸離克洛馬探險隊,來鞏固對南沙群島的司法管轄權。美國政府要求臺灣當局通過和平談判,避免流血沖突。不甘心失敗,克洛馬擬要求聯(lián)合國仲裁南沙群島爭端。
【作者單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
【關鍵詞】: 南沙群島 克洛馬事件 臺灣當局 應對
【分類號】:K341.5;K27
【正文快照】: 關于1956年菲律賓人克洛馬占據(jù)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事件,學術界已經(jīng)做了初步探討1。本文擬根據(jù)臺灣“外交部”檔案等資料,探討臺灣當局處理克洛馬事件的經(jīng)過及美國政府的立場。不當之處,尚祈批評指正。1黃俊凌:《20世紀50年代臺灣當局維護南沙群島主權的斗爭》,《當代中國史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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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陳,
本文編號:73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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