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義合作——1929年浙江臺州水災救濟述論
發(fā)布時間:2021-07-11 06:12
1929年臺州水災救濟歷時一年,施賑活動大致按照急賑、冬賑、春賑、工賑的順序漸次進行,還兼辦平糶,基本做到了救人救徹。辦賑過程中,浙江省政府與臺災急振會、中國濟生會通力合作,實現(xiàn)了三者間人力、物力及財力的流通與互補。具體的救濟實踐也揭示出政府與慈善團體關系的復雜面相,即政府的優(yōu)惠政策既能成為義賑的助力,如果缺乏執(zhí)行力也有可能阻礙賑務;官義合作以官賑遵守義賑原則,不損害義賑組織辦賑自主權為基礎。
【文章來源】:臺州學院學報. 2019,41(04)
【文章頁數(shù)】:7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官義合作,委托救災——1917年京直水災救濟方式探析[J]. 王林. 山東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3(03)
碩士論文
[1]民國浙江災荒救濟研究(1912-1937年)[D]. 賈彥敏.浙江大學 2008
本文編號:3277506
【文章來源】:臺州學院學報. 2019,41(04)
【文章頁數(shù)】:7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官義合作,委托救災——1917年京直水災救濟方式探析[J]. 王林. 山東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3(03)
碩士論文
[1]民國浙江災荒救濟研究(1912-1937年)[D]. 賈彥敏.浙江大學 2008
本文編號:327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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