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幸存中國軍人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2-07 19:12
本文關鍵詞:南京大屠殺幸存中國軍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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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所謂南京大屠殺幸存中國軍人,是指1937年12月13日南京淪陷后沒有來得及撤離南京,到1938年2月后仍然活著的中國軍人。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用這部分幸存官兵的回憶資料來揭露日軍犯下的種種暴行和當時南京的社會狀況,往往將他們的經(jīng)歷視作是整個南京大屠殺整體歷史書寫的注腳,但卻忽略了幸存官兵本身的生存狀態(tài)、人生遭際。從目前掌握的史料可以看出,將幸存中國軍人作為顯性的研究對象是具有價值的。本文擬詳細分析南京保衛(wèi)戰(zhàn)后中國軍人的幸存經(jīng)歷,他們對日軍“處置”俘虜、掃蕩作戰(zhàn)和暴行的因應,在日軍統(tǒng)制下的南京生活經(jīng)歷、與南京社會各方面勢力的復雜關系以及大屠殺結束以后的幸存官兵的人生選擇,希冀能對南京大屠殺史研究有所貢獻。 由于日軍已經(jīng)完成對南京的包圍,大批衛(wèi)戍軍官兵沒有來得及撤退或者突圍失敗,只得滯留并分散在南京城內外各處。 日軍占領南京前后,中國軍人是他們捕殺的重點。日軍在城內外掃蕩,消滅所謂“殘敗兵”,還搜繳中國軍人遺留下來的武器。由于國際安全區(qū)和難民營相對安全,官兵們的求生欲望和求生智慧,再加上一些偶然的因素,有一定數(shù)量的中國軍人幸存下來。他們之所以能夠存活,完全是日軍暴虐下的僥幸,他們同南京的難民一樣成為日軍宰割的對象。 日軍占領南京后,對南京實施了嚴密的控制,此時統(tǒng)治南京的力量除了日軍及其所屬的宣撫班、憲兵隊等外,還有外務省系統(tǒng)的大使館官員、領事官、領事館警察等,他們之間密切配合,嚴密控制著南京各地及出入關卡。日軍占領南京后,強迫南京市民登記,并頒發(fā)所謂“良民證”,其目的是清查藏匿在市民中間的中國軍人。在日軍甄別和強迫登記之后,中國軍人中間仍有人活下來,部分的原因是日軍僅僅憑借服裝、外貌甚至青壯年年齡這些標準來簡單搜查難民中的中國軍人。在大量中國官兵被捕殺的同時,也造成了無辜難民的傷亡。與此同時,日軍還派兵把守城門、碼頭要道,嚴密審查過往行人。1937年12月13日到1938年2月大規(guī)模的屠殺過程中,中國軍人的安全受到了嚴酷考驗。此時安全的需求是第一位的。 1938年2月25日以后,日軍認為南京城內的中國軍人已經(jīng)基本肅清,決定允許中國居民“自由”出入城門,不用再出示“良民證”。此時,幸存下來的中國軍人獲得了相對的安全。但是在驅趕難民從安全區(qū)返回住處期間,日軍命令自治委員會實行保甲和五家聯(lián)保。這使得部分軍人被迫逃離南京,但也有一些軍人找到合適的身份仍然留在南京。 偽“自治委員會”對中國軍人的安全造成威脅。偽“自治委員會”協(xié)助日軍進行難民登記,協(xié)助搜繳中國軍人留下了的武器。其下屬的警察廳及各區(qū)警察局負責檢舉“惡劣犯罪份子”。但也有部分中國軍人加入該組織以及一些民間慈善組織成功躲藏起來。1938年4月20日,“維新政府”督辦南京市政公署成立后,繼續(xù)承擔起偽“自治委員會”的職責。 盡管日軍控制南京相當嚴密,但是還是有部分中國官兵在日軍淫威不及之地頑強地生存下來。南京安全區(qū)國際委員會和西方人士給予部分中國軍人以援手。在保衛(wèi)戰(zhàn)開始之前,就有中國軍人得到他們的庇護。日軍占領南京后,部分中國軍人也受到了保護和救助。拉貝等人甚至還協(xié)助他們逃離魔窟。雖然國際委員會和在寧西方人士難以營救全部的全部中國軍人,但還是盡可能救下來一些官兵。西方人士同情的態(tài)度和救護活動,說明了中國反侵略戰(zhàn)爭的正義性質。 幸存中國軍人與難民的關系是復雜的。一些難民擔心受到牽連而不愿意接納他們。而另一些難民則愿意收留他們,在同住期間他們互相保護,互相幫助。些官兵在與難民相處中因為較高的文化素質和組織能力很快成為難民小團體中的主心骨?箲(zhàn)時期的軍民關系的變化是現(xiàn)代中國民族國家發(fā)展史上的一個縮影,它昭示了中國抗戰(zhàn)的必勝前途。 分布在城內外的幸存軍人以多種方式生存。有的在短暫滯留后,迅速擺脫危險地區(qū),返回后方。有的軍人藏匿在安全區(qū)、難民營或城外。有的脫掉軍裝干脆定居在南京。滯留的幸存者能存活下來是因為他們在有一定的經(jīng)濟依靠和社會關系依靠。此外,也有變節(jié)者投降日軍,加入了偽組織。 大屠殺后,幸存下來的軍人有著不同的人生選擇,但是大部分軍人還是回到后方,繼續(xù)抗戰(zhàn)。大規(guī)模的屠殺結束后,根據(jù)幸存中國軍人的記憶形成的文字資料揭露了日軍暴行。戰(zhàn)后,一些幸存官兵成為審判戰(zhàn)爭罪犯的人證。 總之,與龐大的15萬守軍相比,幸存軍人只是占到很小比例,但是從絕對數(shù)量上看他們的規(guī)模仍然可觀。在大屠殺期間,中國軍人能夠幸存原因是多方面的。日軍簡單甄別,殘酷屠殺,在造成了無辜平民被誤殺的同時,也使得中國軍人幸運存活下來。這反面映襯了日軍違反國際法的殘暴行徑。此后,幸存軍人又利用地緣優(yōu)勢,依靠一定的食物儲備、財物儲備和社會關系得以繼續(xù)生存下去,而這些生存條件恰恰是日軍無法摧毀的。中國抗戰(zhàn)必勝的前途窺一斑而知全豹。
【學位授予單位】:南京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K265.6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0條
1 丁兆東,陳謙平;略論偽南京市自治委員會的統(tǒng)治[J];民國檔案;2004年02期
2 笠原十九司;苑書義;伊敏;;日本學者論南京保衛(wèi)戰(zhàn)[J];河北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5年02期
3 笠原十九司;苑書義;伊敏;;日本學者論南京保衛(wèi)戰(zhàn)(續(xù))[J];河北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5年03期
4 葉銘;;從日本軍方資料看南京保衛(wèi)戰(zhàn)中國軍隊損失[J];軍事歷史研究;2009年03期
5 馬振犢;邢炫;;日軍大屠殺期間南京軍民反抗問題研究[J];抗日戰(zhàn)爭研究;2007年04期
6 孫宅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中究竟有多少軍人[J];抗日戰(zhàn)爭研究;1997年04期
7 朱寶琴;淪陷時期南京社會的基層控制[J];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04期
8 孫宅巍;論南京保衛(wèi)戰(zhàn)的決策及其結局[J];南京社會科學;2000年04期
9 經(jīng)盛鴻;;南京淪陷前后的西方僑民及其對日抗爭[J];南京社會科學;2006年04期
10 經(jīng)盛鴻;;侵華日軍“以華制華”政策的標本——評偽“南京市自治委員會”[J];南京社會科學;2008年04期
,本文編號:126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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