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榕樹作為審美客體的內涵流變及其文化意義
發(fā)布時間:2017-10-11 04:24
本文關鍵詞:論榕樹作為審美客體的內涵流變及其文化意義
【摘要】:榕樹是中國南方極為常見的樹木,亦是閩粵文化的象征和載體,關于榕樹的文字記載卻遲至三國才出現(xiàn),進入文學史成為審美觀照的對象更是從唐代才開始。早期對榕樹的描寫多著眼于其獨特的外形,體現(xiàn)出北方詩人好奇的態(tài)度,之后,文學作品中榕樹的審美意蘊不斷擴展,成為文人抒發(fā)各種情感的載體。宋代李綱《榕木賦》、薛季宣《大榕賦》、明代黃道周《榕頌》中,榕樹已經(jīng)與儒道文化聯(lián)系在一起,被賦予比德的內涵。榕樹在文學史上的被認識與被接受,意味著中原文化對閩粵文化的認同和南人文化自信心的提升。
【作者單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關鍵詞】: 榕樹 閩粵文化 審美客體 比德
【分類號】:S687;G122
【正文快照】: 在中國文學史上,花木一直是非常重要的意象群體。在先秦時期的《詩經(jīng)》中,無論是猗猗綠竹還是灼灼桃花,它們的風姿都因詩人的妙筆而流傳千古,因此,孔子論《詩》曰:“可以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蓖瑯,《楚辭》所開創(chuàng)的香草美人傳統(tǒng)也使得芙蓉、薜荔、橘、桂等南方花木廣為人知,
本文編號:10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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