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qū)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1-26 19:13
【摘要】:臺灣問題一直是困擾中國政府的復雜問題,而政府問國際組織中的涉臺問題也日益成為中國大陸政府和臺灣地區(qū)關注的焦點。由于臺灣地區(qū)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這一問題的特殊性與敏感性,使得中國政府在處理這一問題上面臨諸多困難與障礙。 臺灣地區(qū)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問題只是臺灣問題的一個很小的組成部分,它受到諸多其他因素的影響,其最終解決也有賴臺灣回歸祖國,因此,必須綜合多方因素對這一問題進行分析。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2758號決議將臺灣從聯合國及與其相關的國際組織中驅逐出去,臺灣地區(qū)的國際空間日益萎縮。自那時起臺灣地區(qū)就開始了尋求重新參與國際組織的活動。在過去多年的爭取國際空間的過程中,臺灣當局運用多種策略與方法,并在一些領域取得了一些突破,而大陸方面也在國際舞臺上與之展開了爭鋒相對的激烈斗爭。隨著2008年臺灣地區(qū)政壇發(fā)生劇烈變動,國民黨重新掌權。在馬英九政府主張的“外交休戰(zhàn)”政策下,臺海關系進入一個新的和平發(fā)展階段,從而也使得臺灣地區(qū)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又有了新的發(fā)展和變化。而目前國內學術界對這一新情況的出現鮮有研究與關注,鑒于此,本文在對目前國內外相關研究進行詳細梳理的基礎之上,根據政府間國際組織自身特點以及國際組織中涉臺問題的特點,將政府間國際組織按政治敏感度分為:(1)只準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純政治性政府間國際組織(2)與聯合國密切相關的半政治性組織國際組織(3)允許地區(qū)和其它團體加入的純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三大類進行分析論述。同時,運用案例分析法分別選取了這三類組織中最具代表性的聯合國、世界衛(wèi)生組織及世界貿易組織三個典型組織。對臺灣參與這些組織的歷史進行梳理分析,并結合各類組織的特點探析在臺海關系步入和平發(fā)展時期之后,臺灣地區(qū)如何在“一個中國”原則和“共同協商”原則之下進一步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為之設計具體合理的可行路徑。最后,對中國政府在處理政府間國際組織涉臺問題上的相關政策進行總結,并分析現有政策的存在的問題及問題存在的原因,同時為大陸政府日后處理這一復雜問題提出相關建議與參考,以期為最終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tǒng)一貢獻一點力量。
【學位授予單位】:湖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D813;D618
本文編號:2573390
【學位授予單位】:湖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D813;D618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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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楠;透明國際作用機制研究[D];山西大學;2013年
,本文編號:257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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