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法基礎理論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4-23 09:01
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各國法律制度也逐步走向趨同化,如何借鑒國外的先進法律制度為我所用,是每一個法律人的追求和責任。一百多年前,當一些法律制度較為完善的國家開始立法保護地理標志的時候,我國對地理標志這一概念還是一片空白,更談不上對地理標志提供法律保護。當我們加入巴黎公約時,我們才逐漸認識到知識產權中還有關于地理標志法律保護制度的位置。當我們成為WTO成員國后,我們才立法保護地理標志。由于對地理標志的一些問題缺乏深入的研究,我國的地理標志立法政出多門,互不協調,讓人感到困惑,更讓擁有或希望擁有地理標志的生產者、經銷者忐忑不安。我們希望對地理標志提供充分保護,因為我國是一個農業(yè)大國,擁有很多知名的農產品和土特產品。但只有熱情是辦不了好事的,由于關于地理標志法律保護的規(guī)定匆忙出臺,加之各部門之間相互爭奪行政資源,致使現有的法律規(guī)定不能很好地保護地理標志。本文的目的在于通過對地理標志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探討,以期為解決我國的地理標志立法困境提供一個選擇。在論文寫作過程中,得到了指導老師廖志剛先生的支持和指導,甚為感激。本文從分析地理標志的定義入手,明確了地理標志的內涵和外延,闡述了地理標志的知識...
【文章來源】: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市
【文章頁數】:5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第一部分 地理標志的概念
一、 地理標志的定義
(一) AIPPI的定義
(二) EU第2081/92號規(guī)則的定義
(三) TRIPS協議的定義
(四) 外國地理標志特別法的定義
(五) 我國法律法規(guī)對地理標志的定義
二、 地理標志的內涵因素
三、 地理標志的外延
四、 地理標志的分類
五、 地理標志的屬性及其價值來源
第二部分 地理標志與相近概念的比較
一、 地理標志與原產地名稱
二、 地理標志與來源標記
三、 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沖突及其解決
(一) 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沖突分類
(二) 地理標志與商標沖突產生的原因
(三) 解決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沖突的原則和辦法
第三部分 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
一、 保護模式的選擇
(一) 特別法保護模式
(二) 商標法保護模式
(三) 商業(yè)標志法保護模式
(四) 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模式
二、 地理標志的特別法保護
(一) 地理標志立法的歷史發(fā)展
(二) 地理標志特別法的立法理由
(三) 地理標志權的取得
(四) 地理標志的使用及其管理
(五) 地理標志的權利內容與期限
(六) 地理標志的侵權及其救濟
主要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地理標志保護制度的歷史與發(fā)展——兼對新修訂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解讀[J]. 謝冬偉. 工商行政管理. 2003(11)
[2]國外立法對原產地名稱保護方式之比較[J]. 安翔. 知識產權. 2003(03)
[3]析TRIPS協議與我國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J]. 陳金濤. 當代法學. 2003(04)
[4]WTO的TRIPS協議與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J]. 蔡寶剛. 學海. 2003(02)
[5]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性質分析及法律對策[J]. 李冬梅.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3(01)
[6]地理標志立法模式之比較分析——兼論我國地理標志的立法模式[J]. 馬曉莉. 電子知識產權. 2003(01)
[7]試論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J]. 郭潔. 中國檢驗檢疫. 2002(12)
[8]加強地理標志的商標保護[J]. 劉成偉. 知識產權. 2002(02)
[9]原產地標志保護工作中的不和諧音[J]. 陳輝. 中華商標. 2002(01)
[10]完善我國產地標志保護法律制度的思考[J]. 周燕. 南開學報. 2001(06)
本文編號:3155041
【文章來源】: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市
【文章頁數】:5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第一部分 地理標志的概念
一、 地理標志的定義
(一) AIPPI的定義
(二) EU第2081/92號規(guī)則的定義
(三) TRIPS協議的定義
(四) 外國地理標志特別法的定義
(五) 我國法律法規(guī)對地理標志的定義
二、 地理標志的內涵因素
三、 地理標志的外延
四、 地理標志的分類
五、 地理標志的屬性及其價值來源
第二部分 地理標志與相近概念的比較
一、 地理標志與原產地名稱
二、 地理標志與來源標記
三、 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沖突及其解決
(一) 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沖突分類
(二) 地理標志與商標沖突產生的原因
(三) 解決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沖突的原則和辦法
第三部分 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
一、 保護模式的選擇
(一) 特別法保護模式
(二) 商標法保護模式
(三) 商業(yè)標志法保護模式
(四) 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模式
二、 地理標志的特別法保護
(一) 地理標志立法的歷史發(fā)展
(二) 地理標志特別法的立法理由
(三) 地理標志權的取得
(四) 地理標志的使用及其管理
(五) 地理標志的權利內容與期限
(六) 地理標志的侵權及其救濟
主要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我國地理標志保護制度的歷史與發(fā)展——兼對新修訂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解讀[J]. 謝冬偉. 工商行政管理. 2003(11)
[2]國外立法對原產地名稱保護方式之比較[J]. 安翔. 知識產權. 2003(03)
[3]析TRIPS協議與我國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J]. 陳金濤. 當代法學. 2003(04)
[4]WTO的TRIPS協議與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J]. 蔡寶剛. 學海. 2003(02)
[5]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性質分析及法律對策[J]. 李冬梅. 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3(01)
[6]地理標志立法模式之比較分析——兼論我國地理標志的立法模式[J]. 馬曉莉. 電子知識產權. 2003(01)
[7]試論地理標志的法律保護[J]. 郭潔. 中國檢驗檢疫. 2002(12)
[8]加強地理標志的商標保護[J]. 劉成偉. 知識產權. 2002(02)
[9]原產地標志保護工作中的不和諧音[J]. 陳輝. 中華商標. 2002(01)
[10]完善我國產地標志保護法律制度的思考[J]. 周燕. 南開學報. 2001(06)
本文編號:31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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