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后評估制度法治化——以《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立法后的評估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03-08 18:35
地方立法后評估是改善和強化地方立法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徑,對提高立法質量和推進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作用。但當前地方立法后評估的理論研究和立法實踐尚處于起步階段,尚未形成統(tǒng)一的制度規(guī)范,調整地方立法后評估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尚未健全,影響了立法后評估制度的實效。本文以《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①的立法后評估工作為例,對地方立法后評估制度的主體確定、標準體系構建、評估結果應用進行有益探索,冀望為地方立法后評估制度法治化建設提供借鑒。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31)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一、地方立法后評估相關概念的界定
二、地方立法后評估主體的確定
三、地方立法后評估標準體系的構建
(一)合法性評估。
(二)合理性評估。
(三)規(guī)范性評估(立法技術性)。
(四)協(xié)調性評估。
(五)可操作性評估。
(六)社會認同度評估。
(七)實效性評估。
(八)其他方面評估。
四、地方立法后評估結果的適用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地方立法后評估制度的法治化及對策[J]. 姜述弢. 學術交流. 2016(04)
[2]地方立法后評估指標體系研究[J]. 俞榮根.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2014(01)
[3]甘肅省立法后評估的探索與思考——以甘肅省實施人防法辦法評估為例[J]. 李高協(xié),王錫明,張麗偉. 人大研究. 2010(09)
[4]論構建我國獨立第三方的立法后評估制度[J]. 汪全勝,金玄武. 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05)
本文編號:3071477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20,(31)
【文章頁數】:3 頁
【文章目錄】:
一、地方立法后評估相關概念的界定
二、地方立法后評估主體的確定
三、地方立法后評估標準體系的構建
(一)合法性評估。
(二)合理性評估。
(三)規(guī)范性評估(立法技術性)。
(四)協(xié)調性評估。
(五)可操作性評估。
(六)社會認同度評估。
(七)實效性評估。
(八)其他方面評估。
四、地方立法后評估結果的適用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地方立法后評估制度的法治化及對策[J]. 姜述弢. 學術交流. 2016(04)
[2]地方立法后評估指標體系研究[J]. 俞榮根.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2014(01)
[3]甘肅省立法后評估的探索與思考——以甘肅省實施人防法辦法評估為例[J]. 李高協(xié),王錫明,張麗偉. 人大研究. 2010(09)
[4]論構建我國獨立第三方的立法后評估制度[J]. 汪全勝,金玄武. 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05)
本文編號:307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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