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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其瑞、邱昭繼: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源流、方法與價值

發(fā)布時間:2016-07-08 03:05

  本文關鍵詞: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源流、方法與價值,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李其瑞、邱昭繼: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源流、方法與價值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陜西  西安 710063)

                                                  李其瑞*  邱昭繼**

中圖分類號:D90-059 

【摘要】自奧地利馬克思主義者卡爾·倫納的《私法制度及其社會功能》在20世紀初出版以來,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不僅成果頗豐,其研究中心也經(jīng)歷了從歐陸到英美的轉變。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在方法論和認識論方面呈現(xiàn)出豐富多彩的多元化狀態(tài),眾多流派的學者從批判的、概念分析的、自然主義的、社會理論的、結構主義的、女權主義的視角對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做出了新的解讀。探索和思考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可以拓寬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的研究向度,促進我國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與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溝通與交流,并對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尊重歷史的文化遺產與理論成果加以吸收和借鑒。

【關鍵詞】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源流;方法;價值

               The Origin, Methods and Values of Western Marxian Jurisprudence

                                             Li Qirui    Qiu Zhaoji

【Abstract】Since Austria Marxist Karl Renner’s The institutions of private law and their social functions published in the early 20th century, western Marxian jurisprudence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The research center has experienced a shift from European to Anglo-American. The methodology and epistemology of western Marxian jurisprudence has shown a variety of diversified state. All kinds of schoolars made a new interpretation to Marxism legal theory from critical, conceptual analysis, naturalism, social theory, structuralism, femalism approaches. Exploring and thinking about Western Marxian jurisprudence can broaden the study dimension of Marxist legal theory, promote Chinese Marxist legal theory to communicate with  Western Marxian jurisprudences and absorb their cultural hertitage and theory results.

【Key Words】  Western Marxian Jurisprudence; Origin; Method; Value


                                                                                                                                             導  論

    在西方發(fā)達國家,馬克思主義作為重要的社會思潮之一,對當代西方人文社會科學產生了廣泛而持久的影響。馬克思和恩格斯雖然沒有關于法律問題的系統(tǒng)化論述,但他們的著述和思想?yún)s對當代西方諸多法學流派的形成有著重要影響,我們可以在法律社會學、批判法學、后現(xiàn)代法學、女權主義法學等當代法學流派中感受到其中徘徊著“馬克思的幽靈”。雖然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影響力不像法律實證主義和自然法學那么廣泛,但它始終在現(xiàn)當代西方法學地圖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在探討政治、經(jīng)濟、文化和社會問題時常常會論及法律問題。我們將他們關于法律的論述稱之為西方馬克思主義者的法律思想;同時,也有許多西方學者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方法專門探討法律的基本理論問題,我們將他們的理論稱之為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即是西方馬克思主義者的法律思想和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的合稱。需要注意的是,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并非一個統(tǒng)一的理論體系或流派,研究者所運用的方法以及他們對許多實質問題的看法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的內容和問題涉及到法理學、法史學、民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等法學主要學科。法律的形式、法律功能、正義觀、平等觀、法律的意識形態(tài)屬性、法律與國家、經(jīng)濟關系與法律、階級關系與法律、法律與政治、法律與道德、法律與自由、權利理論、國際人權、犯罪與懲罰、合法性、法律發(fā)展、法治、法律消亡等問題都是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經(jīng)常探討的主題。

               

                                     一、歐陸的馬克思主義法學

    通常認為,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開山鼻祖是奧地利馬克思主義者卡爾·倫納(Karl Renner, 1870-1950)。早在1904年,卡爾·倫納出版了《私法制度及其社會功能》一書,該書是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最早的經(jīng)典之作。倫納在該書中試圖運用馬克思主義社會學體系來建構一種法律理論,他通過對未變的所有權概念與變動的社會條件之間關系的研究,致力于揭示這樣一種現(xiàn)象,即盡管財產或者契約這類法律概念穩(wěn)定不易,但它們的社會功能卻多有轉變。[1]意大利最具生命力、最富創(chuàng)造性的馬克思主義思想家安東尼奧·葛蘭西(Antonio Gramsci,1891~1937)在獄中撰寫的《獄中札記》和《獄中書簡》引起西方社會的巨大反響,他反對把法律現(xiàn)象作抽象思辨的理解,并對法的現(xiàn)象的實踐性進行了系統(tǒng)的研究。匈牙利著名的馬克思主義思想家格奧爾格·盧卡奇(Ceorg Lukacs,1885-1971)的著作也蘊涵著豐富的法哲學思想,他在《歷史與階級意識》(1923)一書中集中分析物化及物化意識與資本主義法律形式化之間的內在關聯(lián)。[2]盧卡奇不僅開創(chuàng)了西方馬克思主義的獨特傳統(tǒng),而且直接影響了東歐新馬克思主義的形成與發(fā)展。不僅在盧卡奇身邊形成了馬克思主義的布達佩斯學派,而且南斯拉夫實踐派成員也自覺地把他視作自己的精神導師和領袖。[3]當今匈牙利法哲學界之執(zhí)牛耳者喬巴·瓦爾加的著作就深深地打上了盧卡奇的思想印跡,他的《盧卡奇世界概念中法律的地位》[4]和《作為社會歷史現(xiàn)象的物化》[5]都是將盧卡奇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運用于法哲學研究的典范之作。喬巴·瓦爾加編輯的《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一書,收集了25篇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經(jīng)典之作。這些論文研究的主題包括:《資本論》中的法律問題,恩格斯和考茨基對法律社會主義的批判,馬克思、恩格斯的正義概念,馬克思主義與自然法,凱爾森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盧卡奇與法律,帕舒卡尼斯與商品交換理論,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合法性問題,馬克思主義視野下的法律與道德,法社會學中的馬克思主義視角,馬克思主義與法律多元論,法律在上層建筑中的地位,法律的意識形態(tài)屬性等。[6]這本文集的多位作者是在盧卡奇曾經(jīng)擔任院士的匈牙利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教授,比如伊姆里·紹博(Imre Szabó)、卡爾曼·庫爾凱撒(Kálmán Kulcsár)等學者。

    卡爾·倫納、盧卡奇和葛蘭西既是思想家又是政治家。而20世紀50年代以后出現(xiàn)的馬克思主義思想家哈貝馬斯、阿爾都塞、普蘭查斯則與倫納、盧卡奇、葛蘭西不同,他們都是學;蛘呖蒲袡C構的學者,而不是社會政治活動家。這就是說,50-60年代以后的以歐陸為代表的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越來越傾向于學院式的研究。[7]xi許多哲學、社會學和法學教授加入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陣營。從20世紀20-30年代,并再度從1949年開始,在德國法蘭克福形成一個馬克思主義批判學派。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阿多諾(Adorno)、馬爾庫塞(Marcuse)等人在分析意識形態(tài)、民主、權力、意識、文化和國家等問題的時候也提出了他們關于法律的看法。[7]xi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領軍人物哈貝馬斯(Habermas)更是對法律問題保持了持續(xù)的興趣。他對法律問題的探討可以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初期。他在其代表作《交往與社會進化》一書中把人類在道德和法律制度方面的“集體學習”過程看作整個社會進化最重要的方面。[8]95而1992年出版的《事實性與有效性》一書則是他在法哲學方面的集大成之作,該書在他建立的交往行動理論基礎上討論了民主、法治、合法性等問題,揭示了存在于“法律的事實性與合法性之間的張力”,并主張要同時考慮法律的“社會的或事實的有效性”和“法律的合法性或規(guī)范有效性”,在事實與規(guī)范之間把兩者重新統(tǒng)一起來。[9]35-36

    20世紀60年代,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在法國興起,這個學派的奠基人是法國哲學家路易斯·阿爾都塞(Louis Althusser)。阿爾都塞的著作包含他對法律問題的真知灼見,比如,他認為法律既屬于國家機器,又屬于意識形態(tài)國家機器的體系。[10]87同時,他的著述激起了許多馬克思主義者研究法律的興趣。阿爾都塞的弟子希臘政治理論家尼科斯·普蘭查斯(Nicos Poulantzas)就深受阿爾都塞的影響,普蘭查斯在其代表作《國家、權力和社會主義》一書中對法律與國家、強制、同意、權力的關系作了詳細的闡述。在阿爾都塞和前蘇聯(lián)法學家帕舒卡尼斯的影響下,法國左派學者貝爾納·艾德曼(Bernard Edelman)于1973年出版了《形象所有權: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的要素》一書。

    從歐陸馬克思主義法學發(fā)展的軌跡我們可以看出,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者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他們的學術背景和政治身份各異,既有社會政治活動家,也有不同學術領域的著名專家學者,當然也包括一部分職業(yè)的法學家群體,這可能也是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為什么會呈現(xiàn)多元化知識景觀的主體原因;二是這些研究者對學術與實踐關系的看法迥然不同,從早期的研究者努力使自己成為“行動中的馬克思主義者”,到20世紀50-60年代以后的研究者使自己成為回到“書齋里的馬克思主義者”,這也表明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在發(fā)展過程中所呈現(xiàn)出的一種新動向。

 

                                    二、英美的馬克思主義法學

    20世紀70年代以后,英美取代西歐大陸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中心。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西方馬克思主義的研究中心從西歐大陸向英美國家轉移。西歐大陸的“西方馬克思主義”開始走向衰落,而在英美國家卻開始不斷涌現(xiàn)出新的馬克思主義流派或理論。[11]瑪琳·凱恩與阿蘭·亨特指出:“對馬克思主義與法律與日俱增的關注不是一個孤立的現(xiàn)象。在1970年代英國社會科學家對馬克思主義的興趣復蘇。當代馬克思主義者不再關注經(jīng)濟決定論和不可避免的歷史進程的概念性掌控,而是強調結構依賴于它們的持有者——人——并且看似吊詭地堅持人通過共同的行為改變這些結構的能力!盵12]ix英美替代歐陸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新的研究中心的標志主要體現(xiàn)在如下三個方面:

    第一,馬克思和恩格斯有關法律的分散著述被匯編成冊,這為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者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斄铡P恩與阿蘭·亨特合著的《馬克思與恩格斯論法》根據(jù)所研究的問題將馬恩的法律論述匯編在一起,他們選取了六個主題,分別是:“青年馬克思、青年恩格斯”、“‘歷史唯物主義’中的法律”、“法律與經(jīng)濟關系”、“意識形態(tài)”、“國家、法律與犯罪”和“法律與政治”,他們還在每個主題前撰寫一篇極富價值的導讀。[12]與這類文獻相似的還有保羅·菲利普斯編的《馬克思與恩格斯論法和法律》[13]以及英國的法學教授蘇珊·伊斯頓最近編輯出版的《馬克思與法律》等匯編類著作。[7]

    第二,歐陸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重要著作被翻譯成英文,為英美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最先受到關注的是阿爾都塞和普蘭查斯,他們的著作紛紛被翻譯為英文。阿爾都塞的著作在英國左翼知識界引起熱議,他提出的理論和概念成為英國馬克思主義研究的智識資源。葛蘭西的《獄中札記》英文版[14]的問世極大地激發(fā)了英美法律學者對于“國家”、“正當性”、“合法化”等問題的關注。[7]xi奧地利馬克思主義者卡爾·倫納的《私法制度及其社會功能》一書的英譯本于1976年重印。前蘇聯(lián)著名馬克思主義法學家葉夫根尼·帕舒卡尼斯的《法的一般理論與馬克思主義》(1978)和《馬克思主義與法律著作選》(1980)的英譯本先后出版,他提出的商品交換法律理論受到英美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的普遍重視。20世紀30年代、40年代、50年代有享譽世界的法學家凱爾森、富勒和伯爾曼專門撰文評價帕舒卡尼斯,在20世紀70年代以后有卡門卡(Kamenka)和泰(Tay)、阿瑟(Arthur)、里德黑德(Redhead)、貝爾尼(Beirne)和沙萊特(Sharlet)、沃林頓(Warrington)、柯林斯(Collins)、黑德(Head)都從馬克思主義的角度研究帕舒卡尼斯。[15]250卡門卡和泰都盛贊帕舒卡尼斯是“馬克思主義法學最重要的和最有能力的闡述者!盵16]72

    第三,英美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成果受到主流法理學的關注和重視。在英語世界影響巨大的《勞埃德法理學導論》用了一章的篇幅來介紹“馬克思主義法與國家理論”。[17]385-432丹尼斯·帕特森(Dennis Patterson)教授編輯的《法哲學與法律理論手冊》邀請著名的左翼法律理論學者阿蘭·亨特(Alan Hunt)專門介紹“法律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斗ㄕ軐W與法律理論手冊》是近些年被人頻繁引用的一本法律理論著作,該書的作者都是法律理論各個領域最有影響或造詣很深的學者。[18]355-366倫敦大學法學教授羅杰·科特威爾(Roger Cotterrell)在他的《法律社會學導論》的第四章“法律、權力和意識形態(tài)”中,專門談到他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認識。[19]他在編輯的《法律的社會學視角》中還收集了Bob Jessop教授的重要論文“論最近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與國家和司法政治意識形態(tài)”。[20]233-262J.M. 凱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簡史》用一節(jié)的篇幅介紹了“馬克思主義的法律觀”。韋恩·莫里森在他的《法理學:從古希臘到后現(xiàn)代》一書的第十章專門論述了“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理解法律與社會的遺產”。[21]263-268博登海默教授在《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中指出,馬克思主義的法律理論對社會主義國家的法理學思想產生了極大的影響。[22]96最近英語世界出版的法律社會學方面的著作大多都要對馬克思的法律理論進行專門討論。例如,Reza Banakar和Max Travers編輯的《法律與社會理論導論》第五章題目是“馬克思主義與法律的社會理論”。[23]101-118布賴恩·比克斯的《法理學》中也用了專門的篇幅介紹了馬克思主義法學。[24]308-309馬修·戴弗雷姆則在《法社會學講義》中專門討論了歷史唯物主義的視角。[25]24-27

    英國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第二故鄉(xiāng)”,馬克思主義正是在這里走向成熟和豐富。20世紀70年代以來,英國學者在馬克思主義理論發(fā)展史上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英國涌現(xiàn)出了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他們在有力地影響了當代歐美馬克思主義理論發(fā)展的走向及其圖景的同時,創(chuàng)造出了一種特征鮮明、充滿活力、堪與德法傳統(tǒng)比肩的英國馬克思主義理論傳統(tǒng)。[26]在各種馬克思主義理論思潮的影響下,英國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異;钴S。在20世紀的最后三十年,許多年輕學者紛紛投身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事業(yè),產生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保羅·赫斯特于1979年出版《論法律與意識形態(tài)》,科林·薩姆納同年推出《閱讀意識形態(tài):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tài)和法律理論研究》一書,一時間掀起法律與意識形態(tài)研究的熱潮,F(xiàn)任教于倫敦政治經(jīng)濟學院的休·柯林斯教授在法哲學家哈特和昂格爾的鼓勵下寫了一本導讀性的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著作,即1982年出版的《馬克思主義與法律》。英國社會學家羅伯特·法恩(Robert Fine)發(fā)表了大量的馬克思主義法學論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1984年出版的《民主與法治:自由主義理想與馬克思主義的批判》,該書試圖重構馬克思的社會理論與自由主義傳統(tǒng)(特別是馬克思的先輩盧梭、斯密、康德和黑格爾)的關系。英國法哲學家湯姆·坎貝爾(Tom Campbell)教授是倫理法律實證主義(Ethical Legal Positivism)的代表人物,他也對馬克思主義社會理論和法律思想非常關注。他在《七種人類社會理論》[27]一書中詳細探討了馬克思的沖突理論,而他的《左翼與權利:社會主義權利理念的概念分析》則是運用現(xiàn)代分析法學的方法研究社會主義權利概念的典范之作。[28]馬克思主義與國際法的關系也引起了一些英國學者的關注。英國小說家和學者柴納·米耶維(China Miéville)在倫敦政治經(jīng)濟學院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所撰寫的學位論文為“平等權之間:馬克思主義的國際法理論”,他的博士論文收錄到英國布里爾學術出版社“歷史唯物主義文叢”于2005年出版。倫敦國王學院蘇珊·馬克斯(Susan Marks)教授2008年編輯出版了一本題為《左翼的國際法:反思馬克思主義者的遺產》著作。英國布魯內爾大學法學院教授蘇珊·伊斯頓2008年出版的《馬克思與法律》一書收集了當代更近一些時候討論馬克思主義與法律問題的經(jīng)典論文。這本論文集涉及到馬克思有關法律的分析對于理解法律的形式和功能、正義與非正義、自由主義法治主義的批判、法律的意識形態(tài)屬性、國際人權法和犯罪與懲罰的意義。[7]英國這些馬克思主義法學論著所討論的問題廣泛且內容豐富,同時也使馬克思著作的遺產在最近的歷史變遷中獲得了重新的評價。

    美國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與批判法學的興起密不可分。馬克思、恩格斯、葛蘭西、哈貝馬斯、薩特、?隆⒌吕镞_等馬克思主義思想家的社會理論是批判法學重要的理論資源。批判法學提出的“法律是政治”的口號與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如出一轍。就政治或理論傾向而言,批判法學家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反形式主義的左派法學家,比如哈佛大學的鄧肯·肯尼迪、羅伯托·昂格爾等人。第二類是新馬克思主義者法學家,包括哈佛大學的莫頓·霍維茨教授、喬治敦大學的馬克·圖什內特教授等人。第三類是不屬于以上這兩類的左派法學家,包括羅伯特·戈登和威廉·西蒙等人。[29]霍維茨教授的《美國法律的改造:1780-1860》(1977)和《美國法律的改造,1870-1960:法律正統(tǒng)的危機》(1992)以及圖什內特教授的《美國奴隸制法律:1810-1860》(1981)都是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美國法律史的力作。在女權主義的馬克思主義法學代表中,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教授凱瑟琳·麥金儂(Catharine A.Mackinnon)作出突出貢獻。[30]她寫的《女權主義,馬克思主義,方法和國家:論女權主義法學》、《女權主義,馬克思主義,方法和國家:理論的議事日程》等著作奠定了女權主義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礎。美國普渡大學的哲學教授威廉·利昂·麥克布萊德(William Leon McBride)在馬克思主義(特別是存在主義的馬克思主義)方面卓有建樹。他曾做過一項非常有趣的研究,他比較了分析法哲學家哈特和存在主義的馬克思主義者薩特的革命觀。[31]他也發(fā)表了許多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論文。而美國西雅圖大學歐魯菲米·太渥教授的《法律自然主義:一種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則向我們提供了融合自然法和馬克思主義的可能性。[32]美國法理學界的后起之秀布賴恩·萊特教授近年在提出“超越哈特-德沃金”、“帝國的終結”的口號后,又提出“法律的自然主義轉向”。萊特的研究視域非常廣,從古典哲學、歐洲的社會理論、自然主義哲學到法律現(xiàn)實主義、法律實證主義和馬克思主義法學,他把馬克思的理論定位為一種古典現(xiàn)實主義理論,并探討了馬克思主義與規(guī)范理論之間的相關性問題。

    澳大利亞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蔚然成風。澳大利亞國立大學高等研究所的尤金·卡門卡(Eugene Kamenka, 1928–1994)教授及其夫人愛麗絲·泰(Alice Erh-Soon Tay,1934-2004)教授是澳大利亞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領軍人物?ㄩT卡憑“馬克思主義的倫理基礎”一文獲得悉尼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后來出版了《馬克思主義與倫理學》、《費爾巴哈的哲學》、《卡爾·馬克思》等專著,他還發(fā)表了“盧卡奇與法律”、“法律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經(jīng)濟學與法律”等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論文。愛麗絲·泰既是一位杰出的學者又是一位公共知識分子,她曾任悉尼大學的法學教授,后來擔任澳大利亞聯(lián)邦政府人權與機會均等委員會主席。在長達四十年的學術生涯中,她發(fā)表了兩百多種著述[33]509-523,研究領域涉及馬克思主義法學、法哲學和人權理論等,她與卡門卡教授合寫了許多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論著。西悉尼大學法學院的邁克爾·黑德副教授是蘇俄法哲學的研究專家。他的《葉夫根尼·帕舒卡尼斯——一個批判性的再評價》是研究前蘇聯(lián)著名法學家帕舒卡尼斯的重要文獻,該書討論了帕舒卡尼斯的理論遺產及其與當下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的相關性,為重新恰當?shù)卦u價帕氏的法哲學思想做出了重要貢獻。[15]

 

                                 三、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方法的多元化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在經(jīng)歷了從歐陸到英美的時空轉移并伴隨著研究主體、研究風格以及主題寬泛的巨大變化之時,在法學研究方法和認識論方面也呈現(xiàn)出豐富多彩的多元化狀態(tài),同時其批判的意味也日益濃烈。馬克思主義的方法論事實上已經(jīng)在當代法學領域啟發(fā)并構建了諸多新的理論框架和研究范式,最顯著的表現(xiàn)是在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不同支系內部有著各自的關鍵詞和概念體系,如異化理論、總體性思想、階級分析、意識形態(tài)霸權、法律的合法性、法律形式批判、法律拜物教等。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學者們認為,從方法論上來說,馬克思主義緊密地依附于自然科學(如化學或生物學)的方法!盀榱伺鍤v史的意義,馬克思堅持認為,我們應該像科學家做實驗一樣審視過去,以發(fā)現(xiàn)社會變化的原因和潛在的進步趨勢!盵34]4-5馬克思堅持認為,社會變化源于世界本身和生活的物質條件。社會變遷的源泉在于物質環(huán)境,人們在物質環(huán)境中發(fā)現(xiàn)自我并應對他們的困境。所以,“馬克思主義者堅持認為他們的方法論是科學的,因為,為了支持歷史意義的理論,它審視可觀察的數(shù)據(jù)”。 [34]5柯林斯指出,盡管如此,馬克思主義的方法與自然科學的方法也還有一定的差異。首先,我們用來分析社會現(xiàn)象的概念似乎總是比自然科學的范疇更有爭議性。其次,馬克思主義對理論與實踐關系的獨特觀念也讓它與自然科學保持了一定的距離。馬克思主義者認為,“理論不僅僅描述社會實踐,它也可以改變社會實踐”。 [34]7

    對于是否存在一種馬克思主義的法律理論和系統(tǒng)的方法進路,這一問題在西方自由主義者看來是十分確信的,即馬克思主義法學沒有統(tǒng)一完整的方法論體系。西方自由主義法學家普遍認為,馬克思主義者主要關注的是經(jīng)濟基礎和權力組織。法律不是馬克思主義者關注的中心。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法律概念也不如社會階級或資本主義這類概念重要。然而,馬克思主義者依然對法律體系表現(xiàn)出了一定的興趣,因為它們是構成不同社會形態(tài)(比如封建主義或資本主義)的組成部分。馬克思主義者也承認法律制度完成的某些功能的重要性。法律在社會組織方式和物質社會環(huán)境中發(fā)揮了一定的作用,在這個意義上,它才成為馬克思主義者關注的對象。[34]9馬克思的研究視角雖然沒有“形成一套綜合性的法律視角”,以及“馬克思的法律思想散見于他的著作中,尤其是在他早期的著作中”。但是“馬克思的國家理論為我們闡述他的法律思想提供了有用的切入點”。[35]2520世紀以來,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在研究風格上的多樣性傾向非常明顯,各種風格的馬克思主義研究派別層出不窮。批判的馬克思主義、分析的馬克思主義、自然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存在主義的馬克思主義、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女權主義的馬克思主義以及社會批判理論等眾多流派的學者都從各自的視角對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做出了新的解讀?梢哉f,在西方出現(xiàn)的每一種馬克思主義思想流派都成為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方法論資源。

   (一)批判的方法

    批判理論是西方馬克思主義者最為肯定的方法論之一。批判理論的核心是對任何封閉體系的厭惡,“法治”在那里就是一個被視為封閉體系的自由主義概念。根據(jù)柯林斯的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主要目標和進路是批評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法治理想,尤其是把法治意識形態(tài)作為他們政治實踐的主要靶子,強調要防止被“法律拜物教”和“法律秩序的中立性”所蒙騙。馬克思主義者對法治的批判是他們批判社會理論傳統(tǒng)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們以前所未有的熱情致力于探究法律體系的本質和功能,其目標是不遺余力地攻擊現(xiàn)代社會的權力組織。為了揭示法律在權力組織中的功能,為了削弱現(xiàn)代社會無處不在的意識形態(tài)的影響,馬克思主義者檢討了法律的真實本質。[34]1馬克思主義法學不同于自由主義法學。后者以描述和分析法律和法律體系的基本概念為主要內容,并且假定了法律和法律體系的正當性和合理性。前者則致力于法律批判,其目標是揭露統(tǒng)治的結構并顛覆它們賴以維系的信念和價值,并致力于消解正義的形式概念和自主的法律推理,最終瓦解自由主義的法治理想。

    美國的批判法律研究就是從馬克思主義那里找到了智識支援;艟S茨和圖什內特的批判法學秉承馬克思主義的批判旗幟,提出了批判的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29]7霍維茨和圖什內特這些批判的馬克思主義者認為,法律和政治之間沒有明顯的差別,他們都強調權力關系在雇傭和法律發(fā)展中的作用。馬克思主義辯證法中的“矛盾”概念成為批判法學論證法律不確定性的關鍵要素。[7]xii葛蘭西提出的“霸權”概念成為批判法律研究運動的一個核心主題。他們認為,在現(xiàn)代條件下,一個階級之所以能夠維持自己的統(tǒng)治,不僅是通過一種特殊的武力組織,而且是它能夠超越自己狹隘的行業(yè)利益而實行一種道德上和思想上的霸權,并且跟結成一種社會力量集團的同盟者實行妥協(xié)。[36]241-242法律和媒體、大眾文化、教育機構一樣充當了馴服被統(tǒng)治階級服從統(tǒng)治階級世界觀的工具。

  (二)概念分析的方法

    20世紀70年代,一批英美的馬克思主義學者將英語國家處于主流地位的分析哲學運用于馬克思主義研究,他們認為“馬克思應該是包括分析哲學在內的現(xiàn)代哲學中的一個經(jīng)典”。[37]2并以此為工具分析了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基本概念和論點,改變了長期以來馬克思主義與分析哲學的敵對關系,從而形成了分析的馬克思主義學派。自英國哲學家羅伯特•科恩1978年出版《卡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一種辯護》所開創(chuàng)的分析馬克思主義以來,受其影響,馬克思主義者將分析方法置于法律領域并對諸如財產、法治、霸權、權力、權利、正義等一系列概念進行了語義上的分析研究。他們認為,“馬克思的原著不準確,概念含糊,應予以加工。強調重讀和加工馬克思原著,使之嚴謹起來” [38]?铝炙寡芯狂R克思主義法律理論的方法就深受分析法學的影響。概念和思想的清晰是分析法學一貫的追求,“清晰”和“澄清”是分析法學家經(jīng)常使用的兩個詞。哈特認為清晰性是英國法律思想通常所具有的特點?铝炙乖凇恶R克思主義與法律》序言中聲稱:“本書拋棄或嚴格地修正許多馬克思主義者的法律分析,但是我希望在這個過程中對觀點的強化和弱化都清晰明了!盵34]柯林斯的這種追求與奧斯丁、哈特和比克斯等分析法學家的目標是一致的。分析法學致力于描述事物的本來面目而不是致力于對事物的批評或評價,在這個意義上,它們是描述理論?铝炙乖谘芯狂R克思主義法學的時候同樣運用了描述的方法。他寫道:“我的方法是:首先描述我所相信的馬克思主義者提出的最融貫的法律洞察,然后讓它們接受批評!盵34]分析法學家們常用的概念分析方法在柯林斯的著作中得到鮮明而徹底的貫徹?铝炙箤υ嘉ㄎ镏髁x、階級工具論、意識形態(tài)、相對自主性、殘余、物質基礎、上層建筑、法律拜物教、疏遠、異化等概念都做出了詳盡的分析。英國法哲學家湯姆·坎貝爾在他的《左翼與權利:社會主義權利理念的概念分析》一書中,旗幟鮮明地運用現(xiàn)代分析法學的方法詳細地分析了權利的概念、基本人權、政治權利、經(jīng)濟權利、福利權利等問題。[28]克里斯蒂·希普諾維奇的《社會主義法的概念》更是在現(xiàn)代分析法學的框架下探討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正義、自由、人權和義務等問題。[39]柯林斯、坎貝爾和希普諾維奇的分析馬克思主義法律觀不僅為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也為分析法學和法律實證主義開辟了新的道路,擴展了英美分析法學的討論空間和研究領域。

   (三)自然主義的方法

    西方馬克思主義者還把馬克思的法律理論解釋為一種法律自然主義的進路,這一研究視角可以在歐魯菲米•太渥教授的《法律自然主義:一種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一書中得以了解。太渥認為,自然法所具有的法律的二元存在、自然法優(yōu)位于實在法以及自然法要努力實現(xiàn)自然法的特征,在馬克思的法律理論中表現(xiàn)的異常顯著,他把它稱之為“法律自然主義”。當然,馬克思的法律自然主義與傳統(tǒng)的自然法理論有所不同,那就是法律自然主義存在于社會形態(tài)(Social Formation)或生產方式之中!胺勺匀恢髁x的觀點就是,一個時代或社會構成的基本法就是構成生產方式本質方面的法”。[32]32太渥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這一解釋就是把馬克思堅持的生產方式?jīng)Q定法看作是自然法對實在法的規(guī)定,“生產方式的自然法為每個社會的實證法提供了基礎,它需要官方表達的法,是立法者尋求表達在實證法之中的法”。 [10]164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這種解釋在右翼思想家那里也可以找到,比如凱爾森就曾斷言“馬克思解釋社會的理論是一個自然法學說”。[40]26但太渥的法律自然主義與凱爾森的所指相去甚遠,前者的自然法指生產方式,后者則指“早已投射到社會現(xiàn)實中去的社會主義思想”。顯然,太渥的解釋更能接近于馬克思關于法律與生產方式或社會現(xiàn)實之間關系的本意,也有一定程度上的說服力。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馬克思主義法學是在批判和繼承已有法律文化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肯定要吸收包括自然法學說在內的一切思想資源與合理內核,但自然法學說那種超越時空、超越階級的理論假設與馬克思主義法學強調的特定的生產方式對法律的影響還是有重大區(qū)別的。

  (四)社會理論的方法

    把馬克思主義解釋為一種社會理論范式是西方社會思潮中最為常見的理論。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學者們自然也從社會理論的角度探討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他們普遍認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對法的研究不是就法論法,而是把法放在更為廣闊的社會問題中去進行考察的。因此,西方馬克思主義者普遍認為馬克思主義法學奠基于他們的社會理論,他們的社會理論也包含了豐富的法學內容。[23]101-118加拿大卡爾頓大學阿蘭·亨特教授即是從社會學角度探討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的一位學者。倫敦大學法學理論教授羅杰·科特威爾在他的《法律社會學導論》中專門談到他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認識,并且認為馬克思法學理論的實質是強調了法律發(fā)展的社會物質基礎,其理論進路在于“觀察一個社會所有方面包括的法律在內的關鍵是了解社會的經(jīng)濟結構。構成經(jīng)濟結構的是生產關系,即組織經(jīng)濟(物質)生產時以其為基礎的社會關系制度”。[19]125深受英美影響的日本當代馬克思主義法社會學家渡邊洋三(1921—2006 ),與川島武宜、戒能通孝一起,同為戰(zhàn)后日本法社會學的創(chuàng)始人。渡邊洋三對西方馬克思主義法社會學的貢獻主要集中在其《法社會學與馬克思主義法學》一書之中,該書是渡邊洋三的力作,由日本評論社于1984年出版。渡邊洋三自己也曾強調馬克思主義是他的法社會學研究的出發(fā)點,他指出,按照馬克思主義法學原理,法是階級斗爭的工具,法律斗爭是階級斗爭的重要組成部分。他認為作為一種權力斗爭的法律斗爭對提高被統(tǒng)治階級的權利意識是非常重要的,被統(tǒng)治階級可以利用合法的契約方式在各個法域(如憲政領域、雇傭領域、消費領域等)爭取自己的權益。[41]101-112

  (五)結構主義的方法

   “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的主導思想是用科學來反對意識形態(tài)。阿爾都塞等人認為馬克思主義的哲學不夠完善,表述不夠精確,猶如一棟只奠定了基礎的大廈,尚有待于完工。于是他以完善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為己任,要把尚未完全理論化的辯證唯物主義上升為科學的理論。他認為,要使馬克思主義的哲學真正成為一門科學,就必須把一切意識形態(tài)的雜質都從馬克思主義中清除出去。[42]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法律觀把法視為一種社會結構。阿爾都塞認為,法律既屬于鎮(zhèn)壓性國家機器,又屬于意識形態(tài)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另外,他主張,某些生產關系是以法和政治的以及意識形態(tài)的上層建筑的存在作為自身存在的前提的,生產關系把它所要求的上層建筑看做是它自身存在的條件。[10]88-90法國法學家艾德曼在他的《形象所有權》一書中采用法國結構主義馬克思主義大師阿爾都塞的理論,重新解釋生產方式與作為意識形態(tài)的法律之間的多元決定關系。艾德曼認為法律的本質是對主體加以表述、描繪、呈現(xiàn)之形式,主體的財產權利和政治表述之理由,其陳述與規(guī)定便構成了法律的內涵。[43]448-449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在英國也找到了它的知音,英國社會學家保羅·赫斯特是英國馬克思主義阿爾都塞派的代表人物,,他對于法律與意識形態(tài)問題的研究就深受阿爾都塞結構主義思想和方法的影響。美國普渡大學麥克布萊德教授以研究法國存在主義馬克思主義代表人物薩特而蜚聲學界,他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則體現(xiàn)了存在主義馬克思主義的風格。

  (六)女權主義的方法

    女權主義的馬克思主義者以其獨特的女性視角研究階級壓迫和性壓迫的關系問題,以及女人在未來社會主義社會應起什么作用的問題。大多數(shù)女權主義者關于國家和法律的理論起源于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與法蘭克福學派的緣起頗有淵源,其研究視角深受批判社會理論方法熏染,并對“實驗——經(jīng)驗傳統(tǒng)”提出挑戰(zhàn)。[17]4721983年凱瑟琳·麥金儂發(fā)表了那篇影響卓著的論文《女性主義、馬克思主義、方法與國家:邁向一種女性主義法學》,其中對性別歧視、父權本位、女性權利等問題進行了開創(chuàng)性的研究,認為“現(xiàn)代西方社會中男性對女性的壓制是無所不在的,女權主義的核心就是要反抗這一統(tǒng)治”。[44]72麥金儂在其作品中還對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起源》提出批評,她認為恩格斯在運用實證方法時存在缺陷,表現(xiàn)在“預先設定和假想婦女曾擁有極高地位,并以此為起點,邏輯的預見了未來的性別平等”。而且還對“恩格斯的私有制是壓迫的起源提出了質疑,認為私有財產和母權的被推翻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45]12麥金儂的這些批評不能不說頗為尖銳和深刻,也為我們進一步研究《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這一法學經(jīng)典不斷豐富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西方馬克思主義者的法學研究方法總體上呈現(xiàn)出百家爭鳴的景觀。其中許多觀點相互之間是格格不入的,也沒有形成一個有著核心范式、對具體方法和理論前提深信不疑、團結一致的研究共同體,其特點是五花八門,種類繁多,各有側重。[46]370-371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一定程度上是西方左翼知識分子將馬克思主義理論與當代西方社會法律現(xiàn)實相融合的產物,其中許多結論和觀點還需要謹慎加以對待。

 

                                   四、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價值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時代化是馬克思主義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也是我國法學研究的主要內容,尤其在西方自由主義思想大量充斥政治法律理論領域的時刻,更要保持清醒的理論頭腦和堅定的學術立場。20世紀末,隨著蘇聯(lián)及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解體,以日裔美國學者弗朗西斯•福山為代表的西方學者急切地宣告“歷史的終結”、“馬克思主義的終結”。1992年福山出版了《歷史的終結和最后的人》一書,他認為目前世界已經(jīng)到了“人類意識形態(tài)發(fā)展的終點”,自由民主是“人類最后一種統(tǒng)治形態(tài)”。[47]1西方政治法律制度將是人類社會治理的最佳選擇。這本書被視為是資本主義與自由經(jīng)濟的福音書,作者在書中向人們傳播了這樣一個“福音”:自由與民主的理念無可匹敵,歷史的演進過程已經(jīng)走向完成。面對“歷史的終結”之神話,頭頂“馬克思主義的故事已走到盡頭”之陰霾,西方解構主義大師雅克•德里達以《馬克思的幽靈》(1993)為題,對這一迅速傳播的資本主義福音進行了全面駁斥。德里達自信而又堅定地宣稱:“不能沒有馬克思,沒有馬克思,沒有對馬克思的記憶,沒有馬克思的遺產,也就沒有將來”。[48]212011年4月,耶魯大學出版社推出了一部名為《馬克思為什么是對的》的著作,其作者特里·伊格爾頓作為當代西方新馬克思主義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針對當前西方社會十個典型的否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進行了逐一批判。伊格爾頓呼吁要正視“馬克思觀點的合理之處”,他指出,那種認為“馬克思和他的理論已經(jīng)安息了”的觀點是多么的“滑稽且可笑”。正如伊格爾頓在其英文版序言中提醒大家的那樣:“歷史上從未出現(xiàn)過建立在笛卡爾思想之上的政府,用柏拉圖思想武裝起來的游擊隊,或者以黑格爾的理論為指導的工會組織。馬克思徹底改變了我們對人類歷史的理解,這是連馬克思主義最激烈的批評者也無法否認的事實”。[49]2

    西方法學界也有很多學者在回應自由主義理論家對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所提出的質疑和挑戰(zhàn)。休·柯林斯、阿蘭·亨特、埃克哈德·利伯拉姆和蘇珊·伊斯頓就對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價值做了精彩的闡述?铝炙怪赋,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主要目標是批評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法治理想。馬克思主義者對法治的批判是他們批評社會理論傳統(tǒng)的一個組成部分。[34]1馬克思主義法學不同于自由主義法學。后者以描述和分析法律和法律體系的基本概念為主要內容,并且假定了法律和法律體系的正當性和合理性。前者致力于法律批判,其目標是揭露統(tǒng)治的結構并顛覆它們賴以維系的信念和價值。亨特認為,馬克思主義凸顯了那些被法理學忽略或邊緣化問題的重要性,所以它可以彌補主流法理學的不足。馬克思主義重視法律的壓迫功能和法律的政治屬性,特別強調法律與社會、文化和經(jīng)濟關系的牢不可破的關聯(lián)。馬克思主義堅決反對主流法理學將法律視為彼此無聯(lián)系的、超時空的和超歷史的事物的觀點。馬克思主義認為,法律的功能和地位總是在具體時空條件下制度與實踐相互作用的結果。[18]364-3652008年3月14日,德國憲法與國家法學家?斯隆だ方淌谠凇缎碌乱庵緢蟆纷闹赋,一切歷史經(jīng)驗表明:只有通過改變階級力量對比,才有可能轉變政治方向。他認為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仍然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價值,對于馬克思的理論而言我們所面臨的“不是告別,而是理論創(chuàng)新”。

   《馬克思與法律》的主編蘇珊·伊斯頓教授也坦言,“在2008年編輯一本關注馬克思法律思想的著作似乎不合時宜。對許多政治家、學者、評論家和公眾而言,闡釋馬克思似乎滑稽可笑,在他們看來,馬克思主義現(xiàn)在應該連同紡車和斧頭一起丟進歷史博物館。東西方的政治家和學者都認為馬克思主義的重要性正在衰退,研究馬克思主義只是一些學者探討19世紀的意識形態(tài)和宏大敘事時的歷史興趣!盵7]xi對于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伊斯頓做出了認真的回應。她認為,馬克思的理論與我們的時代仍然具有密切的關聯(lián)性。她指出,馬克思主義學者關于法律的分析有助于我們對于新世界秩序的理解,特別有助于國際人權法和法理學領域諸問題之解決。伊斯頓從如下幾個方面簡要概述了馬克思與當下的相關性。第一,馬克思的著作對意識形態(tài)的權力和作為意識形態(tài)的法律的功能提出了深刻的洞見,馬克思的觀點與當下的論述息息相關。第二,馬克思提出的階級分析對于理解現(xiàn)代西方社會以及東歐社會結構的變遷仍然至關重要。馬克思對于生產過程本質、異化、剝削和資本主義的普遍化趨勢的理解迄今仍有現(xiàn)實意義。第三,馬克思對當今世界法學界以經(jīng)驗性研究見長的法社會學和社會-法律研究的發(fā)展產生了關鍵性的影響。第四,馬克思主義學者研究正義、權利、道德以及部門法的視角為學界提供了一個不同于法律實證主義的理論方案。第六,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學者對商品交換的分析也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法律形式。[7]xiv-xvi

    在我國法學界,也有許多學者呼吁要“回到馬克思”,認為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對21世紀都是不可回避的。在此背景下,如何重新梳理和認識馬克思主義法學不僅具有深刻的理論和實踐意義,同時也是社會主義國家新一代法學研究者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馬克思主義法學應該始終處于我國法學研究領域的主導位置,然而事實卻是當下推介和實踐西方法學的熱情依然沒有消退的跡象,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理性自覺和更新進程依然緩慢。因此,根據(jù)當代中國法治建設和民主政治的實際需要,對馬克思主義的法律理論精髓提煉出一種具有中國本土知識產權的解讀模式,全面反思過去我們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教義學理解就顯得尤為必要。當然,重構馬克思主義法學不是要尋求一種原教旨主義式的本真教義,而是要既恢復馬克思主義科學的歷史批判理論的本來面目,又要與西方所有馬克思主義的解釋傳統(tǒng)展開對話,同時還要從解決中國的現(xiàn)實問題為基本面向。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套適合于當下中國法治實踐的法學方法論體系,真正實現(xiàn)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馬克思主義法學是新中國法學研究者從事學術研究的指導思想,老一輩法學家在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等經(jīng)典作家法律思想的研究方面做出了重大理論貢獻,為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然而,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系統(tǒng)研究卻始終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截至目前,研究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專著與論文依然寥寥無幾。評介當代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最新研究成果,探索和思考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可以拓寬馬克思主義法律理論的研究領域,促進我國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與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溝通與交流,并對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尊重歷史的文化遺產與理論成果加以吸收和借鑒,以此推動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進程。

 

本文發(fā)表在《法律科學》2012年第5期。

本文系2011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當代英美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11XFX017。

*李其瑞(1961—),男,江西萍鄉(xiāng)人,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刑事法學院副院長。

**邱昭繼(1978—),男,湖南瀏陽人,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

 

[1]Karl Renner. The institutions of private law and their social functions[M]. O. Kahn-Freund ed., Agnes Schwarzschild, trans,London : Routledge & K. Paul, 1949.

[2] [匈]盧卡奇.歷史與階級意識:關于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研究[M].杜章智,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

[3]衣俊卿. 一位偉大思者孤絕心靈的文化守望——布達佩斯學派成員視野中的盧卡奇[J]. 求是學刊, 2011, (5):5-15.

[4] Csaba Varga. The place of law in Lukács' world concept [M]. Budapest : Akadémiai Kiadó, 1985.

[5]Csaba Varga. Codification as a Socio-historical Phenomenon [M]. Budapest: Akadémiai Kiadó 1991.

[6] Csaba Varga. Marxian Legal Theory [C]. Dartmouth: Ashgate , 1993.

[7] Susan Easton. Introduction: Marx’ legacy[A]. Susan Easton ed., Marx and Law[C].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2008.

[8] 任岳鵬.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視域下的“法與意識形態(tài)”問題研究[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9.

[9] [德]哈貝馬斯. 在事實與規(guī)范之間——關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國的商談理論[M]. 童世駿,譯. 北京: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2003.

[10] 任岳鵬. 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8.

[11]段忠橋. 20世紀70年代以來英美的馬克思主義研究[J]. 中國社會科學, 2005, (5):47-56.

[12] Maureen Cain, Alan Hunt, Marx and Engels on Law [M]. London: Academic Press, 1979.

[13] Paul Phillips. Marx and Engels on Law and Laws [M]. Totowa N.J. : Barnes & Noble, 1980.

[14] A. Gramsci. 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M]. London: Lawrence and Wishart, 1971.

[15] [澳]邁克爾·黑德. 葉夫根尼·帕舒卡尼斯:一個批判性的再評價[M]. 劉蔚銘, 譯.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16] E. Kamenka, A. Tay. The Life and Afterlife of a Bolshevik Jurist[J]. Problems of Communism, January-February, 1970: 72-78.

[17] 丹尼斯·勞埃德. 法理學[M]. M. D. A. 弗里曼, 修訂. 許章潤, 譯.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7.

[18] Alan Hunt. Marxist Theory of Law[A]. A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of Law and Legal Theory [C].Dennis Patterson, ed., Blackwell, Oxford, 1996.

[19] [英]科特威爾. 法律社會學導論[M]. 潘大松, 等譯. 北京: 華夏出版社,1989.

[20] Roger Cotterrell.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s on Law [C]. Dartmouth: Ashgate, 2001.

[21] [英]韋恩·莫里森. 法理學:從古希臘到后現(xiàn)代[M]. 李桂林, 等譯.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

[22][美]E. 博登海默. 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M]. 鄧正來, 譯. 北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23] Reza Banakar, Max Travers. 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 Social Theory[C]. Hart Publishing, 2002.

[24] [美]布賴恩·比克斯. 法理學:理論與語境[M]. 邱昭繼, 譯.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8.

[25] [美]馬修·戴弗雷姆. 法社會學講義——學術脈絡與理論體系[M]. 郭星華, 等譯.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26] 張亮. 英國馬克思主義理論傳統(tǒng)的興起[J]. 國外理論動態(tài),2006, (7): 40-45.

[27] T. Campbell. Seven Theories of Human Society [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28] Tom Campbell. The Left and Rights: A Conceptual Analysis of the Idea of Socialist Rights [M].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ondon, 1983.

[29] 沈宗靈. 批判法學在美國的興起[J]. 比較法研究,1989, (2): 1-9.

[30] 呂世倫, 范繼海. 美國女權主義法學述論[J]. 法律科學, 1998, (1):76-84.

[31] William Leon McBride. Fundamental Change in Law and Society: Hart and Sartre on Revolution[M]. Mouton and Co., The Hague, 1970.

[32] Olufemi Taiwo. Legal naturalism: a Marxist theory of law[M].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

[33] G. Doeker-Mach, K. A. Ziegert. Law,Legal Culture and Politics in the Twenty First Century[M]. Stuttgart: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4.

[34] [英]休·柯林斯. 馬克思主義與法律[M]. 邱昭繼, 譯.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12.

[35] [美]馬修·戴弗雷姆. 法社會學講義——學術脈絡與理論體系[M]. 郭星華, 等譯.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36] [英]湯姆·博托莫爾. 馬克思主義思想辭典[Z]. 陳叔平, 王謹, 等譯. 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

[37] [美]R·W·米勒. 分析馬克思——道德、權力和歷史[M]. 張偉, 譯.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8] 羅燕明. 美國奧爾曼教授談西方馬克思主義研究中的十個流派[J]. 國外理論動態(tài), 1995, (2):9-12.

[39] Christine Sypnowich. The concept of socialist law[M]. Oxford : Clarendon Press,1990.

[40] [奧]凱爾森. 共產主義法律理論[M]. 王名揚, 譯. 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

[41] 何勤華. 20世紀日本法學[M]. 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

[42] 李青宜. 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J]. 馬克思主義研究,1987, (1):276-283.

[43] 洪鐮德. 法律社會學[M]. 臺北:揚智文化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2001.

[44] [美]布萊恩·比克斯. 牛津法律理論詞典[Z]. 邱昭繼, 等譯.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45] 劉莉, 王宏維. 重釋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回應麥金儂對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女權主義批評[J]. 婦女研究論叢, 2003, (1): 10-15.

[46] [美]丹尼爾·利特. 馬克思主義與方法[A]. 王立勝, 譯. [南非]達里爾·格雷澤,[英]戴維.M.沃克爾. 20世紀的馬克思主義——全球導論[C]. 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

[47] [美]弗朗西斯•福山. 歷史的終結和最后的人[M]. 黃強勝, 等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48] [法]雅克·德里達. 馬克思的幽靈:債務國家、哀悼活動和新國家[M]. 何一, 譯.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49] [英]特里·伊格爾頓. 馬克思為什么是對的[M]. 李揚, 等譯. 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

 

 


  本文關鍵詞:西方馬克思主義法學的源流、方法與價值,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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