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移除”規(guī)則的應然定位與相關制度構造
發(fā)布時間:2021-01-14 01:33
通知—移除規(guī)則應當被塑造為免責規(guī)則而非歸責規(guī)則。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將涉嫌侵權的信息移除,則應被免除賠償責任;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經判斷后認為不構成侵權而拒絕移除,即使事后證明用戶發(fā)布的信息構成侵權,網絡服務提供者也并非當然地承擔侵權責任,而應當依據侵權責任構成要件來進行具體的判斷。為了維持權利人與被指控侵權的用戶之間利益平衡,建議將"通知—移除"的流程修改為:權利人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轉通知—被指控用戶發(fā)出反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判斷并處理。
【文章來源】:比較法研究. 2019,(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15 頁
【文章目錄】:
一、“通知—移除”規(guī)則的起源
(一)“通知—移除”規(guī)則的含義
(二)“反通知—恢復”規(guī)則
(三)美國當前實踐中面臨的問題
二、“通知—移除”規(guī)則在中國的移植與擴張適用
(一)移植引入階段
(二)改造與擴張適用階段
三、“通知”與“移除”在法律上的應然意義
四、免責規(guī)則模式與歸責規(guī)則模式的差異及影響
五、“通知—移除”規(guī)則的適用范圍
(一)在版權以外的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適用
(二)在知識產權以外的其他領域的適用
(三)轉通知義務是否適用于搜索服務提供者
六、規(guī)則再造的設想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電子商務法》平臺責任“管道化”問題及其反思[J]. 丁道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6)
[2]“通知-刪除”規(guī)則的區(qū)別適用[J].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課題組,洪婧. 人民司法(應用). 2018(04)
[3]網絡交易平臺上的知識產權惡意投訴及其應對[J]. 杜穎. 知識產權. 2017(09)
[4]“通知—刪除”規(guī)則在專利領域的適用困境——兼論《侵權責任法》第36條的彌補與完善[J]. 何瓊,呂璐. 電子知識產權. 2016(05)
[5]論“通知與移除”規(guī)則對專利領域的適用性——兼評《專利法修訂草案(送審稿)》第63條第2款[J]. 王遷. 知識產權. 2016(03)
[6]知識產權領域“通知—刪除”規(guī)則濫用的法律規(guī)制[J]. 司曉,范露瓊. 電子知識產權. 2015(Z1)
[7]避風港中的通知與反通知規(guī)則——中美比較研究[J]. 熊文聰. 比較法研究. 2014(04)
[8]論網絡侵權中的通知規(guī)則[J]. 王利明. 北方法學. 2014(02)
[9]中美處理網絡服務提供者著作權問題的比較[J]. 姚洪軍. 比較法研究. 2011(05)
[10]侵權責任法視野下的網絡侵權責任解析[J]. 吳漢東. 法商研究. 2010(06)
本文編號:2975940
【文章來源】:比較法研究. 2019,(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15 頁
【文章目錄】:
一、“通知—移除”規(guī)則的起源
(一)“通知—移除”規(guī)則的含義
(二)“反通知—恢復”規(guī)則
(三)美國當前實踐中面臨的問題
二、“通知—移除”規(guī)則在中國的移植與擴張適用
(一)移植引入階段
(二)改造與擴張適用階段
三、“通知”與“移除”在法律上的應然意義
四、免責規(guī)則模式與歸責規(guī)則模式的差異及影響
五、“通知—移除”規(guī)則的適用范圍
(一)在版權以外的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適用
(二)在知識產權以外的其他領域的適用
(三)轉通知義務是否適用于搜索服務提供者
六、規(guī)則再造的設想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電子商務法》平臺責任“管道化”問題及其反思[J]. 丁道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06)
[2]“通知-刪除”規(guī)則的區(qū)別適用[J].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課題組,洪婧. 人民司法(應用). 2018(04)
[3]網絡交易平臺上的知識產權惡意投訴及其應對[J]. 杜穎. 知識產權. 2017(09)
[4]“通知—刪除”規(guī)則在專利領域的適用困境——兼論《侵權責任法》第36條的彌補與完善[J]. 何瓊,呂璐. 電子知識產權. 2016(05)
[5]論“通知與移除”規(guī)則對專利領域的適用性——兼評《專利法修訂草案(送審稿)》第63條第2款[J]. 王遷. 知識產權. 2016(03)
[6]知識產權領域“通知—刪除”規(guī)則濫用的法律規(guī)制[J]. 司曉,范露瓊. 電子知識產權. 2015(Z1)
[7]避風港中的通知與反通知規(guī)則——中美比較研究[J]. 熊文聰. 比較法研究. 2014(04)
[8]論網絡侵權中的通知規(guī)則[J]. 王利明. 北方法學. 2014(02)
[9]中美處理網絡服務提供者著作權問題的比較[J]. 姚洪軍. 比較法研究. 2011(05)
[10]侵權責任法視野下的網絡侵權責任解析[J]. 吳漢東. 法商研究. 2010(06)
本文編號:297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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