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商標間接侵權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0-25 02:08
本文關鍵詞: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商標間接侵權研究
更多相關文章: 商標間接侵權 網絡服務提供者 “混淆”標準 避風港規(guī)則 “通知刪除”規(guī)則
【摘要】:目前域外的知識產權領域,間接侵權規(guī)則在理論與判例中發(fā)展迅速,并逐漸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制度,我國的知識產權法領域也深受影響。為了應對迅速發(fā)展的網絡新型侵權案件的挑戰(zhàn),版權法與專利法中的間接侵權規(guī)則都先后得到發(fā)展,而商標法的間接侵權制度相關研究卻較為薄弱。網絡環(huán)境下的商標侵權糾紛日益增多。這種新類型的商標侵權使得我國現(xiàn)有法律在解決網絡商標侵權的問題上捉襟見肘。近年來我國才出現(xiàn)網絡環(huán)境的商標間接侵權的案例。雖然法官參考了國外間接侵權制度的相關理論進行裁判,但是立法上卻只有零散、籠統(tǒng)的規(guī)定,存在立法空白,導致法官判案沒有統(tǒng)一的適用標準,或者判決理由缺乏科學合理的理論支撐。因此筆者認為,應當引入間接侵權理論,以更好地解決網絡環(huán)境商標侵權這種新的商標侵權類型。本文的引言介紹了本文的寫作背景,并引入網絡環(huán)境下兩種典型服務主體的商標間接侵權糾紛案例,通過對“大眾搬場”訴百度案與“衣念”訴淘寶案的案情梳理,提出本文主要研究的問題。本文第一章介紹了網絡服務提供者商標間接侵權的基本理論。首先筆者簡要地闡述了網絡服務提供者與間接侵權的基本概念以及間接侵權的特征。在介紹網絡服務提供者這一主體時,本文主要論述了搜索引擎服務商“競價排名”服務與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商的法律定位。了解這兩種主體的法律定位對兩者的商標侵權責任認定有著重要的作用。接著該章介紹了網絡環(huán)境中商標侵權理論的重要突破“初始混淆”理論,闡述了我國適用該理論的理由:該理論是區(qū)分新型商標侵權案件中直接侵權與間接侵權的重要理論工具。同時該章論述了間接侵權與其他相似概念的關系,厘清間接侵權與直接侵權、共同侵權、傳統(tǒng)侵權法中幫助侵權的不同,指出我國應建立與著作權和專利權接軌的商標間接侵權規(guī)則,形成獨立的間接侵權制度。第二章介紹了商標間接侵權的歸責原則與責任形態(tài),闡述了學界中認為適用商標間接侵權的歸責原則與責任形態(tài)的類型,并論述了“過錯”的認定標準以及筆者認為商標間接侵權適用過錯推定歸責原則并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原因。第三章介紹了避風港規(guī)則以及其適用,該規(guī)則的設計目的是對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予以限制。在該部分中筆者介紹了該規(guī)則的由來、立法體現(xiàn)以及“通知”的適用,比較著作權法相關規(guī)定,論述了避風港規(guī)則下應當承擔的合理注意義務類型和降低“通知”的形式要件標準的建議以及不適格“通知”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論的觀點,進而提出商標法應吸收著作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避風港規(guī)則的適用進一步細化。最后總結中再次強調傳統(tǒng)的商標侵權理論已經無法滿足現(xiàn)實的需要,為了更好地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利益,建議我國法律引入“混淆”理論與間接侵權理論完善我國商標法。我們在這過程中還要注意維系互聯(lián)網與社會公眾的利益平衡。
【關鍵詞】:商標間接侵權 網絡服務提供者 “混淆”標準 避風港規(guī)則 “通知刪除”規(guī)則
【學位授予單位】:南京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23.43
【目錄】: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9
- 引言9-11
- 一、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商標間接侵權基本理論11-19
- (一) 相關概念11-13
- 1、商標間接侵權的概念11
- 2、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概念11-13
- (二) 網絡服務提供者商標間接侵權的特征13-14
- 1、間接侵權行為不受專有權利控制13-14
- 2、構成間接侵權以直接侵權的存在或者將要實施為前提條件14
- 3、構成間接侵權要求主觀具有過錯14
- (三) 商標間接侵權與其他相似概念的關系14-19
- 1、“混淆”理論在網絡商標侵權問題上的突破14-16
- 2、間接侵權與直接侵權的關系16-17
- 3、間接侵權與共同侵權的關系17-18
- 4、間接侵權與幫助侵權、引誘侵權的關系18-19
- 二、網絡服務提供者商標間接侵權的歸責原則以及責任形態(tài)19-23
- (一) 商標間接侵權的歸責原則19-21
- 1、關于歸責原則的爭議19-20
- 2、過錯的判定標準20-21
- (二) 商標間接侵權的責任形態(tài)21-23
- 1、國內外連帶責任的適用現(xiàn)狀21
- 2、間接侵權適用連帶責任的弊端21-22
- 3、間接侵權適用其他責任形態(tài)的探討22-23
- 三、避風港規(guī)則在網絡服務提供者商標間接侵權中的適用23-31
- (一) 避風港規(guī)則的發(fā)展與立法體現(xiàn)24-25
- 1、避風港規(guī)則的由來與設計目的24
- 2、美國法中的避風港規(guī)則24
- 3、我國法律中的避風港規(guī)則24-25
- (二) 避風港規(guī)則下的合理注意義務25-28
- 1、“紅旗標準”設定的合理注意義務26
- 2、可實施性的審查義務26-27
- 3、采取必要措施的義務27-28
- (三) 避風港規(guī)則中“通知刪除”規(guī)則的適用28-31
- 1、“通知”的原理28-29
- 2、“通知”的形式要件29
- 3、不適格“通知”的法律效力29-31
- 結論31-32
- 參考文獻32-34
- 致謝34-3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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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09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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