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合理分配模式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8-24 09:12
本文關鍵詞: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合理分配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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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更好的解決我國的住房問題,近年來,我國逐步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大規(guī)模的建設保障性住房也切實的解決了相當一部分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然而,在取得豐碩成績的同時,面對突如其來的大量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任務提出,客觀上,造成了短時間內一些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過重。廣州市也不例外,僅靠市級住房保障部門組織建設難以滿足要求。因此,需要調動區(qū)一級的積極性,將部分建設任務下達給下轄區(qū)、縣級市,這樣才能順利有序的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也能夠更好的滿足各區(qū)住房困難群眾的需求。自2011年起,廣州市開始了市區(qū)共擔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的嘗試,經過3年的實踐,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遇到一些問題。其中,如何確定適宜的市區(qū)共擔比例、怎么做到合理分配,有效推進,是困擾各方的主要問題。本文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而展開:(1)結合中央和各級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以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分配模式為重點研究對象,了解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分配背景;(2)通過相關理論與文獻研究,了解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公共行政管理的理論基礎與國內其他城市在不同行政層級間分配保障房建設任務的具體經驗做法;(3)通過問卷、各區(qū)實地走訪等形式,廣泛開展實證調查,具體的了解各區(qū)歷年住房保障任務完成情況,探析存在的問題與原因;(4)構建保障房建設任務分配模型,在相關理論與借鑒相關城市經驗教訓基礎上,結合廣州實際情況,嘗試采用構建一套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分配模型,總結其合理性與可行性;(5)根據前述研究綜合分析,為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合理分配模式提出了相關建議。通過以上幾方面內容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廣州市現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市區(qū)共擔建設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行中也存在不少困難和阻力,研究也發(fā)現采用“市區(qū)共擔”的任務建設模式具有很強的現實必要性。在目前資源配置格局不作重大調整的情況下,全面將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下放到區(qū)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而,需要通過對有限資源的調整以及對原有權責加以細化約定,構建新型的市區(qū)共擔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模式。同時,根據本文構建的模型,也可為細化市、區(qū)層級的保障房建設任務分配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關鍵詞】:保障性住房 建設任務 分配模式 市區(qū)共擔
【學位授予單位】:廣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F299.23
【目錄】: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1 緒論10-20
- 1.1 研究背景10-11
- 1.2 研究目的及意義11
- 1.3 相關文獻綜述11-16
- 1.3.1 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必要性11-12
- 1.3.2 保障性住房供給模式12-13
- 1.3.3 保障性住房建設中面臨的問題13-16
- 1.3.4 綜述小結16
- 1.4 研究內容及方法16-20
- 1.4.1 相關概念16-17
- 1.4.2 研究的主要內容17-18
- 1.4.3 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18-20
- 2 相關理論與經驗借鑒20-31
- 2.1 與研究相關的理論分析20-27
- 2.1.1 權責對等原則20-22
- 2.1.2 集權與分權理論22-24
- 2.1.3 公平與效率理論24-27
- 2.2 其他城市經驗借鑒27-29
- 2.2.1 上海經驗27
- 2.2.2 佛山經驗27-28
- 2.2.3 青島經驗28-29
- 2.3 理論與經驗啟示29-31
- 3 保障性住房任務完成情況現狀與問題分析31-37
- 3.1 廣州市 2011-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完成情況31-33
- 3.2 各區(qū)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的實際運作類型33-35
- 3.3 現階段建設任務分配模式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35-37
- 3.3.1 存在問題35-36
- 3.3.2 原因分析36-37
- 4 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市區(qū)共擔模型構建37-49
- 4.1 2011-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市區(qū)共擔變動概況37-38
- 4.1.1 由以市為主逐漸轉變?yōu)槭袇^(qū)共擔37-38
- 4.1.2 各區(qū)歷年建設情況的變動呈現非均衡性特征38
- 4.2 2011-2014年保障性住房申請量分析38-39
- 4.3 各區(qū)任務分配模型構建39-49
- 5 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合理分配模式的相關建議49-55
- 5.1 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分配模式的對比分析49-51
- 5.1.1 市級統(tǒng)建模式的優(yōu)缺點49-50
- 5.1.2 全部分配到區(qū)模式的優(yōu)缺點50-51
- 5.1.3 保障性住房建設模式的選擇建議51
- 5.2 建設任務市區(qū)共擔的基本原則51-52
- 5.3 相關建議52-55
- 6 結論與展望55-57
- 6.1 結論與創(chuàng)新55-56
- 6.2 不足與展望56-57
- 附件 廣州市各行政區(qū)調研情況匯總57-78
- 參考文獻78-83
- 附錄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研究成果83-84
- 致謝84
【相似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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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困于文化糟粕的保障房[J];小康;2009年06期
2 周士君;;原來這保障房還指不定是誰的呢![J];中國老區(qū)建設;2010年03期
3 蔡恩澤;;民資參建保障房存疑[J];中華民居;2010年06期
4 孫婧;;參建保障房:品牌企業(yè)的社會責任[J];商周刊;2010年14期
5 ;南京將把保障房項目建成“區(qū)域新城”[J];城市規(guī)劃通訊;2010年10期
6 何勇;;保障房豈是特權房[J];w,
本文編號:7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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